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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地友好产品原则标准

 

  

保护地友好产品原则标准

 

 

 

标准大类

标准类别

具体标准



第一部分 保护标准 

基本原则 

产品生产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有直接促进作用,整个生产过程不使用任何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有利于提高当地社区居民生活水平。


1. 合规性:生产不违反自然保护地 相关法律法规 

只在自然保护地周边开展相关生产活动;保护地内的生产活动须单独评估


2.保护相关性:直接促进保护目标 

实现 


产品生产能够促进保护威协的移除或加强保护工作的开展。


3. 可持续性:资源利用量和方式在 环境承载量范围内 

种养殖品种鼓励使用本土品种,禁用有入侵风险的外来种,自然生长规律

得到保留。

 


产量不对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和生态系统构成威胁。



生产活动不会对保护目标构成或诱导威胁。



捕捞的产品须达到《中国可持续水产品评介标准》定义的最优等级要求。



4. 安全性:对环境安全不构成负面 影响 

生产过程排放或残留的物质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 多元化:当地多元的生态价值得 到充分发展 

促进产品多元化,防止生态系统向单一化方向改变。



6. 民生:当地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得 到改善 

参与的居民收入增长,社区生态农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得到提升。



7. 文化传统:当地文化和传统知识 得到保护 

产品设计和生产有利于本土性自然观与本土性文化价值观的传承。



第二部分: 品质标准 

基本原则 

种(养)殖环境符合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5.3的 要求 ,详见附件A1、A2、A3。



鼓励本土品种、自然的种养及生产方式,尽量选择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品

种,杜绝种、养转基因品种。

 


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特殊药物使用参照中国有机标准要 求,超出标准规定范围的要审核,禁止使用化肥、工业加工饲料、食品添 加剂(如确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须单独审核)等,植物用药详见附件B1、B2、B3,动物用药详见附件C1、C2,蜜蜂用药详见附件D。



食品安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产品较同类产品品质高、口感好或有特色。



1. 动物产品总体要求 

要求饲用天然饲料(尽量避免饲用转基因饲料、含有转基因成份的饲

料),不允许使用工业加工饲料。

 


需冷冻的产品具备合格的冷冻设施设备及冷链运输条件,详见附件E. 



1.1畜类、禽类 

养殖密度符合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附录F及附录G的要求。



宰杀过程卫生、规范,由专业的屠宰场或专业人员操作,必须开具合法的

检疫证明。

 


1.2蜂蜜 

要求100%成熟蜜,蜜源植物以野生植物为主,采蜜期不得喂食白糖。



2. 植物产品要求 

鼓励休耕、轮作的方式生产。



鼓励施用科学方法堆制、发酵的农家肥。



3. 加工产品要求 

列入国家生产许可监管目录的品类,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加工产品原料必须符合以上各条要求。



鼓励采用优良传统工艺,保持产品的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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