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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东《追忆——二十五、坍塌的床铺 · 口哨》

2017-04-29 高建东 追忆青涩


追忆那流逝的青涩年华

第五编

插队三年——穿行于城乡,我的心路历程

第八部、别离


二百二十五、坍塌的床铺·口哨

 

从灶房回宿舍,须经过好几排红砖瓦房,待我和李先堂端着碗,一边走一边嘴巴不停又溜碗边儿喝汤,又大快朵颐咀嚼煮疙瘩回到宿舍,我俩饭盒内的饭已经下去一半。

我已经感觉肚皮七分饱涨。


那是我第一次学李先堂的样儿,吃饱肚子也顺手把残羹剩饭泼到门口垃圾堆上

习惯成自然猪在烂泥里天天滚,再也不会感觉了!


当然,饭盒(后来买了一只花瓷碗)自然懒得再拿到灶房去茶炉上洗,我直接用大铝质汤勺刮一刮,再用舌头里里外外舔嗜一番……锁进了帆布箱内。


大队的高音喇叭男声独唱《毛主席来到咱农庄》《金瓶似的小山》一直在唱,已经重复无数遍!


“咱们……马上又得出工走吗?”我问李先堂。

李先堂一脸汗渍污垢,眼神疲惫,点点头。

“还是收割玉米?”我又问。


李先堂神色显然很烦我问这问那,尽量礼貌点一下头,身子一歪倒在了自己床铺上。

我见状,也爬上炕,身子软软趴在自己黑咕隆咚早起一直没有卷起的褥子上,马上合上疲乏晦涩的双眼;我多么想就这样趴着一觉睡到大中午啊!


这时候,屋里就我们俩人。

我不知道其他人都去了哪里。


马上闻到烟丝味儿,我知道,李先堂又点燃一根我给他的白皮烟。

我奋力睁开眼、瞅一瞅李先堂。


袅袅青烟,正顺他口鼻冒出、并散向空中……

他高高举着肤色白皙、缎子般细腻光滑漂亮的尖尖下巴,神态怡然自得。


我发现李先堂十分会吐烟圈。他吐出的烟圈儿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用舌头尖卷出的一串串乒乓球大小的烟圈儿,而是从深深喉中上升、滚动出嘴巴的那种比一只拳头还大的烟圈儿。

他每大吸一口烟,仅仅够吐一只烟圈儿。


我一下子想起父亲(17岁开始吃粮当兵,不免也沾染一点儿匪气),他也吸烟很凶,他吐烟圈儿也十分别致。但我从来没有见过父亲像李先堂这样吐烟圈儿,可见还是年轻人更时尚!(花式烟圈儿)

 


我随后重新闭上眼……但马上发生的事情,惊得我直愣愣跳起身、光脚丫站到了地上!


就在李先堂吞云吐雾、嘴唇向空中一直掬着——就像捏起口儿的包子——手指最后剩下一个闪闪烁烁烟屁股时,突然,他身底下发出一声巨响,整个身子陷入一个大坑……立刻,李先堂拼命挣扎向外爬,并且最终爬出,逃离了自己的那个所谓“”的位置。


当李先堂回身站在自己床铺前,撩起自己脏被褥,我这才看明白,他的那个不愿跟大家挤睡在炕上、单独在一偶的床铺,根本就不是什么床,而是一堆搭在两端叠摞起来的碎砖头上面的长的短的、粗粗细细、直直弯弯、光溜溜的带树叶的干枯树枝,叫人联想到森林古猿在树杈上生活的情形,或者是悬崖上秃鹫的巢穴。(我的1975年3月所做的速写)


我禁不住想大笑,但赶紧憋回去。因为,我首先得作秀关注一下李先堂受伤没有。

“没事吧?”我问一句。

李先堂一直就呆立在自己卧榻前,一副傻不拉几样子。

我问过他,望着他背影,我心中又一阵可乐!


他本打算立刻开始重新搭建自己的床,但显然时间已经不够,得先去上工。

接下来,他两根手指伸进嘴里,歪起脸,突然打出了震耳欲聋的唿哨,连屋顶中心垂吊的长明灯,也忽闪了一下。


再后来,我跟李先堂相处,每当他遇事胸中憋闷,都要不分场合、手指来一个环状“O”伸进嘴里,打出一连串口哨。


上午,沐浴着阳光,我和李先堂再走在上工路上时,我感觉自己已经恢复体力,精神抖擞的样子!


伴随《毛主席来到咱农庄》《金瓶似的小山》(后来又增加一首《敬爱的毛主席我们心中的红太阳》)的歌声,我也模仿李先堂,寻一根麻绳扎在腰间,镰刀别在后腰上。


一路上,李先堂不断教授我如何打口哨。他给我演示,左右手任意两个手指指头肚儿对接、含在嘴里,或者除了大拇指、每一根手指弯成勾状、含在嘴里,都能吹出震破人耳膜的尖厉唿哨!

我学李先堂的样儿,手指伸到嘴里,12分卖力吹呀吹,尽管搞得手掌上、下巴上都是哈喇子,却依旧吹不响!


后来,我俩上工收工形影不离,我就总跟他学打口哨。我大口大口吞咽口水,每次都用唾液、洗干净我每一根手指,但最终也没有吹出像样儿的口哨。

事实上我一辈子都渴望学会吹出那种震耳欲聋的唿哨,但几十年迄今没有学会!


上午,我和李先堂照旧与社员们大呼隆一道收割另一块玉米地。这一回,我当然已经有备而来。

在帆布箱子里,我翻出母亲给我预备的藏青色袖套,用别针别在衣袖上。然后照旧戴上袁叔叔送给我的帆布手套。

在北格干体力活儿,我从来都戴帆布手套。二队队长马四娃和会计多次讥笑我,但我从来没有改变过主意。算一下我插队干体力活期间,磨破的帆布手套足足有五双——这是后话。


当我再次下到成熟的玉米地里,开始不断挥舞镰刀削断每一棵玉米茎秆,我感觉自己跟早晨相比老练了许多。

我挥镰向前,一路给自己打气鼓劲儿,想着既来之则安之,索性通过高强度、高密度体力劳动、练就我一身钢筋铁骨罢!


看看那些和我一同干活儿的10几个从14岁到60岁的社员,他们尽管一个个肤色黝黑、两腮下陷、颧骨突出,呈营养不良状,却照旧生龙活虎、精神面貌健康向上!


我也竭力以积极的态度、正面看待眼下的体力劳动。

我确信体力劳动关”、贫下中农不当回事,我也能闯过去!

有朝一日,我还要扛着200斤以上一麻袋绿豆上房顶呢!


后来,在我经过一段时间体力劳动,明显感觉手掌憋胀,明显变厚,变得有力,我真是惊讶!

上高中时,我曾经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双粗壮有力的大手啊!

在班上手上有力量的同学,总爱跟我开玩笑、叼空儿握我的手,并且不捏疼我的手掌绝不松开!

插了队真好,我的手掌再不怕同学握了——以上是后话。


连续几天,一天三出工,都是收割玉米。

偶尔我劳动落到后面,也出现过几个社员帮助我的情景。

他们帮助我,没有寒暄,甚至连正眼都不看我。


每当分派给我的两行玉米茎秆在“贫下中农”帮助下全部放倒,他们总是纷纷将镰刀别在后腰上,头也不回,跃上田埂,扶起各自自行车扬长而去。

我后来学习到的“贫下中农”的这个优秀品质就是——默默做,做在先,心安理得不张扬。


我十分赞赏《十万个为什么》中描述的海龟妈妈产卵,一产一窝几十颗甚至上百颗。它尽到母亲的义务,默默地来,默默地去,而绝不学老母鸡,仅仅下了一颗卵就满世界呱蛋呱蛋叫个没完!


而李先堂,没有一次不帮助我割玉米扫尾。我暗暗记下,一定要报答他!

不过想着收工回去,他又要面对那一堆称为“床铺”的东西,我是真可乐,心说够我可乐一辈子啦!

待续

(秀一张34年后高中同学聚会照,右二是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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