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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绝望(文汇8篇)——唱起那首《草帽歌》

2018-02-28 高建东编辑 追忆青涩

走出绝望(文汇8篇)——唱起那首《草帽歌》……草帽歌选自日本电影《人证》——所讲述的故事让人感伤不已,儿子对母亲的眷恋与失去母爱的悲哀……影片展示了被社会扭曲的人性……



1、看守所里的张扣扣:妈妈在我怀里,流着泪断气了 


215日,农历大年三十,除夕,发生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的三人被杀害案引发广泛关注。

据南郑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南郑宣传通报,当天,该村居民张扣扣持刀将邻居王自新(男,71岁) 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当场杀死,王自新三子王正军(39岁)被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2月17日,张扣扣投案自首。

张扣扣指认现场 图据网络


此后,22年前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揭开了尘封已久的往事。当年,死者王正军正是此案的被告人。于是,围绕张扣扣作案动机争议持续刷爆网络。


2月23日,张扣扣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在看守所会见了张扣扣。封面新闻记者委托殷清利律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向张扣扣本人予以了提问。

南郑县看守所


首次会见律师,张扣扣数次掩面大哭

据殷清利律师介绍,这是张扣扣落网后,首次与律师见面。见面时间从2月23日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两点。整整5个小时,张扣扣状态时好时坏,在谈及22年前妈妈“被去世”案件中的细节,他数度掩面大哭“,对于作案的关键事实,根据办案规范及有利张扣扣本人辩护的角度,不便披露。”


封面新闻记者从殷清利律师处获得了22年前的那份判决书,该判决书由南郑县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

据判决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晚7时许,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路过被告人王正军家门前时给王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秀萍争吵并撕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被告人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倒地后于当晚10时许汪秀萍死亡。

法院认为,因王正军未满18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过错行为,应当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


封面新闻:1996年发生的事,是否还有印象?

张扣扣:终身难忘,这个事情是不可能忘记的。


封面新闻:当时你才13岁,距今已过去22年。为什么“终身难忘”?

张扣扣:我当年确实只有13岁,但当时发生的事情对我刺激太大。我记得我妈被打倒后,我跪在地上,把她抱在怀里,我和姐姐都叫妈妈,后来我们拼命地叫,妈妈想说话又不能说,突然她想用劲时,她鼻子里、嘴里喷流出血来,我明显感觉到她喉咙处有血经过的声音,妈妈流着泪,就断气了。


封面新闻:你的记忆中,当年事情起因是什么?

张扣扣:当时是还有一周要开学了,准备上铁峪中学初一(后来是五班),那天下午,我和妈妈、姐姐去村边的西干渠去洗脚,爸爸在家里喂猪,母猪刚下了小猪。我妈先下来,我和姐姐隔着十几分钟的样子,当我俩回到王自新家附近路上时,我亲眼看到,我妈已经躺在地上,王家老二(王富军,外号团长)和老三(王正军)两人用膝盖压在我妈胸口上,我和姐姐一看都吓哭了,我俩马上回家找我爸,我爸正在喂猪。我说“爸,人家快把我妈打死了,你还在家喂猪,你赶紧出去看看。”我爸就出去了,拉开还对躺在地上妈妈进行殴打的老二、老三。我爸就对他俩说“算了,算了”。因为我们和王家原来关系很好,我和他俩都互相称对方的父亲叫“干爹”,我印象我们两家做过杀猪的买卖,后来我也不知道关系就不太好了。我爸接着拉我妈回到我家门口,王自新又出来了,大声地说“打呀!往死里打,打死老子顶着”,在场的人都能听到。老三一听这话,就又来火了,又从他们墙边柴堆里拿出一根木棒,打了我妈。对于老二,我记得老二是一开始动的手,后来又和老三一起打我妈。后来妈妈就晕倒了,躺在地上。我爸又把我妈抱到王自新家门口,躺在地上,意思是让他们看伤(当时没预料到伤的严重)。我妈清醒了,又爬回我家门口。我爸让我和姐姐搬凳子出来,后把妈妈扶在凳子上,一扶就倒,出现了两次。我爸一看比较严重,又找来稻草、被子,让我妈躺在我家门口,我爸让我俩赶快叫舅舅来。等舅舅来了,天已黑了,这时妈妈已经不行了。


封面新闻:行凶前,你曾给你父亲4万元,这是为什么?

张扣扣:腊月二十八,村电工因换电卡与爸爸产生了一点小纠纷,我和电工说听我的,别听我爸的,然后又劝我爸不要难为电工。因为这事,我爸还发牢骚,说我花了他的钱,又不结婚。我说两次修房子,我都把打工的钱拿出来了。后来我一赌气,取出4万元现金,在第二天,给了我爸。


封面新闻:据你父亲讲,案发当天,你曾提醒他关于煮鸡和第二天早上吃面的事,怎么突然就去做这件事了?

张扣扣:这是我姐姐回来过年拿的鸡,在腊月二十九下午,我爸问我“明天除夕,咱煮这只鸡够吗?”,我当时说“你煮不煮跟我没关系”。我当时心里想,可能我也没机会吃了,但没跟爸爸讲出来。当时爸爸没有发现我说话有没有问题。我和爸爸很少沟通,也很少谈心。我有我的主观能动性,我有自己的思考方式。


封面新闻:案发后,你隔了两天才自首,这两天你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张扣扣:刚开始想直接自首的,但当天正好是大年三十,就想看看烟花,走小路绕了一圈,走到河滩上,把刀扔在镇上河水坑里,在新集镇河边草丛中睡了一晚上。这一晚我心里很平静,但没睡着。大年初一天刚亮,我走田间小道到大河坎江边上,一直走到下午1点,走了很远,腿都走痛了。中间我想回家看我爸一眼,走到邻居家隔墙听有人说话,感觉有很多人过来,我就翻墙跑了。后来我走坟地、河沟,又回到新集镇河滩上。初一晚上天太冷,我又到镇上邮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旁待着,这个地方离新集镇派出所很近。初二7点45分,我就去派出所自首了。


封面新闻:时至今年,你已经35岁。据媒体报道,说你“拒绝找媳妇”?

张扣扣:我妈妈死后,我经常会想起她死的时候的画面,放不下,然后还有一些世俗的因素,毕竟现在人比较现实,以我目前条件也给不了别人幸福,就这样一个人过吧!至于女朋友,处过一个,2004年去广东打工后,2005年开始认识江西的一个女孩,她比我大几岁,我当保安,她当普工,处了两年,她让我结婚,我说这辈子可能不会和女的结婚了。但我没把我妈妈的事告诉过她。2007年我们分手了。分手后,我们就不再联系了。

如今后悔吗?后悔也已经没用了


封面新闻:据你的邻居透露,你曾说过王家在躲你,是否有过这个事?他们有没有主动找过你和解?

张扣扣:这22年来,王家从未找人或直接向我们沟通过,没有说一句道歉话,也没有任何赔偿。可能原来他们没这个条件,但是他们现在过得很好。城里买了房,老大是南湖区管委会主任,老二也有正式单位,老三在西安有稳定收入。而且我感觉他们就是故意躲着我,也正是因为这个,才让我对他们的意见越积越大。另外,在这22年里,老三基本没有回来过,即使回来也是大年三十回来,转身就跑了。


封面新闻:你现在后悔吗?

张扣扣:后悔也已经没用了。


2、张扣扣案:两家人都准备了年夜饭,却谁也没吃上


这个春节,张家和王家都为除夕夜准备了一只鸡,但由于张扣扣展开他的杀人“复仇”计划,谁也没能等到吃年夜饭的那一刻。


张丽波决定回家过年,七年来尚属首次,此前,她与丈夫一直在石家庄卖面皮。面皮是汉中的烫金名片,当地人外出谋生,做食物生意,以面皮为首选。

归期定在了腊月十八,她打包好行李,牵着女儿,在石家庄火车站,融入了春运大军。

火车一路南下,途径河南、湖北,在腊月十九的夜晚,拐入了这座陕南小城。近一天的车旅颠簸让忙碌了一年的张丽波有些困乏,她拖着行李和疲惫的身躯,回到婆家,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早晨十点,她慢悠悠地醒来,不疾不徐地洗漱、吃饭,之后才晃悠着回了隔壁村的老家——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


弟弟张扣扣先她几月回家,此时,正与老父张福如一起,候着姐姐的归来。他们已经七年没见,七年间,张扣扣辗转各地务工,张福如一直留守家中,三人偶尔的联系,仅限于几句简单的电话问候:

“爸爸好不好?”

“好”

“弟弟好不好?”

“好”

“注意身体”

张丽波因而特别期待此次春节,阖家团聚,过个好年,来年去家离乡也算留了些念想。


杀人前几天

他还和小侄女耍“金箍棒”


年前的日子平淡而又温馨,白日无事,张扣扣弄个脸盆,往里丢几块碳,就围着火盆烤火看电视。到了饭点,他起身去厨房,做几个菜,盛几碗饭,招呼一家人用餐。

张扣扣与未见几面的小侄女尤其亲,小侄女拿着家里的拖把“耍金箍棒”,张扣扣就在一旁配合着她玩儿。

案发后,大门紧闭的张家


小侄女想要的东西,无论多贵,身为舅舅的张扣扣,都会毫不犹豫地回应,“买”。

张扣扣的百依百顺,让小侄女在腊月二十七出发去父亲家前,还撒娇,“就想住在这里”。


与张丽波前后脚返乡的,还有和张家比邻而居的仇人,王家兄弟。

老三王正军回来最早,据说是为了借钱。这几年,他在西安开厂,生意不顺遂,亏损较大,村里的王姓亲戚,稍近的,都被他借过钱,一次五六万,相当于外出打工者一年半的收入。

到后来,王正军一开口,亲戚们都说“没钱”。

老大王校军是年三十回来的。他已成家生子,在周家坪买了房,此次开车回家,据称是要接年迈的父母进城过年。

刺杀三人后,张扣扣取来汽油瓶,砸向了老大王校军的车,车尾随即着火……


年轻人陆续返乡,带着各自的期待。

挣了钱的开车回,没车的,花三五块钱,与五六人挤辆三蹦子从镇上返回。来往车辆在本就不宽的小路上轰鸣而过,破落的土坯房与贴着崭新瓷砖的砖瓦房相继热闹起来,这是王坪村一年中人气最旺的时刻。

这份热闹没能维持到大年三十除夕夜,当天中午,张扣扣手持尖刀先后刺杀了王正军、王校军与王氏兄弟的父亲王自新,直指要害的一刀刀,捅破了王坪村的新年秩序,也斩断了张、王两家各自的新年期许。


“四爸,你不要管,

我报了二十二年的仇”

第一个倒地的是王家老三王正军,他与同族弟兄,刚祭祖归来,在离家几十米的小坡上,被张扣扣“从背后抹了脖子”。

一旁的王家亲戚王景(化名),一时无措,“太突然了”,他以为,不远处那位戴着帽子、口罩的男子“是神经病”。

直到后来张扣扣摘下口罩,王景才认出,“神经病”是与自家一墙之隔的张扣扣。

王正军中刀后,没能坚持几秒,直接倒地。

走在前方的老大王校军,成了第二位受害者。他被刺中腹部,刀拔出后又被张扣扣踹了一脚,滚入旁侧沟渠。

据后来到场的医务人员反馈,王校军肚子受伤严重,“肠子都快出来了。”

解决完王校军,张扣扣折回到倒地的王正军身旁,疯狂补刀。“不断地戳,我看到的,至少十几刀。”王景回忆,“脖子都快断了”。

在劫难逃的还有王家兄弟的父亲王自新。除夕当天,他未与儿子、亲戚一同祭祖,而是选择留在家中。

事发时,他左手拿着一个透明塑料袋,好像正要乘放什么东西,但还未来得及,便被长驱直入的张扣扣捅倒。

“(王自新)他的伤口,主要就是在腹部、胸部、颈部,基本每个都是要害部位。”上述医务人员说,仅凭肉眼,能看见的刀伤,便有九处以上,“都是刺伤,刺进去的,伤口很深。”

王家父子无人躲过张扣扣的刀锋,但在场的王自新妻子杨桂英,得以幸免于难。多名村民回忆,王自新倒地时,张扣扣指着杨桂英,说了一句“与你无关,我今天不杀你。”

张贴在新集镇上的悬赏通告


之后,张扣扣从家里拿出汽油瓶,点燃了老大停在门前的汽车。此时,闻讯赶来的张扣扣四叔张宏儒,一把拉住他说,“大年三十,你搞这么大事儿,让我们怎么过年啊!”

张扣扣一把甩开张宏儒,说,“四爸,你不要管,我报了二十二年的仇。”


“张扣扣是个好孩子”

“王家兄弟也不坏”

命案划破了村庄的宁静。

村民们放下手中事,围聚在张王两家门前,交头接耳,分享着最新信息与各自的看法。

他们的共识是,“张扣扣是个好孩子”,“王家兄弟也不坏”。

分歧在于,一部分村民力挺张扣扣,他们深信,是二十二年前的判决不公,导致了今天的命案。按照古代杀人就该偿命的逻辑,张扣扣“有血性”,王家“该”。

另一部分站在了对立面,他们义愤填膺,“无论怎样,都不该杀人。”顺带又评价起张扣扣母亲汪秀萍。

委婉的说法是“她性子急”,心直口快的村民,直接摆摆手,“那就是一个泼岔烂嘴”。

这是当地的说法,形容张扣扣母亲“爱骂人,耍赖皮,像个泼妇一样。”时任村支书王晓明记得,96年张母去世时,村民中流传着一种声音,“哎呀,除了个害啊,不然附近不得安闲。”

 

茶余饭后,村民站在自家院坝,打望斜对面张王两户门前不时聚拢的人群


两种对峙声音之外,还有一些村民,选择了沉默,理由各异。

“说了有什么用,说了老大(王校军)能复活吗?”王奇(化名)是王家的近亲,自称是二十二年前、后两场命案的目击者。

他不愿多言,还有一层原因,官方通报称,除夕命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每每提及于此,王奇便提高音量质问,“哪来的抢救!”

作为在场证人,他亲眼目睹三个大男人倒下,一动不动,没能等到随后的救援。

“我们(救护车)去的时候,三个人都死了,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王奇的说法,得到了某在场医务人员的佐证。

“他们报上去报的都不属实,报上去之后,我说他们政府,全是瞎报。”眼看着“谣言”满天飞,王奇愤怒而不愿多言。

另一些选择回避的村民,是为讨个清静,尤其是面对突如其来涌入村庄的外来人。


记者、律师、网友蜂拥而至

外来人分成了好几波。

来自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河南等地的记者,先后进村,围绕两场命案,对比诸多疑点。

 

聚拢在张王两户门前的人群


起先,村民是欢迎的,“你们要好好声张正义啊”,面对采访,几乎有问必答。过上几天,重复的问题一再抛来,他们有些乏了,“能别问了吗?你们都问我十几遍了,该说的我都跟警察说了,你去问警察。”说完,转身离开。

紧接着,律师们也来了。他们奔头一致——成为张扣扣的代理律师,且免费。有的通过电话,有的直接上门,欲率先取得张家的授权。

“这是来自xx的名律师,曾代理过著名的xx案”,一位律师向张氏父女介绍同行的另一位同行。

无论是张福如还是张丽波,对于律师,都显得陌生。二十二年前,王家请来了两位律师,张家却拿不出请律师的钱。二十二年后,律师主动上门提供帮助,他们依旧茫然,不知所措。

记者、律师之后,还有热心网友登门造访。那是21日下午,张福如、张丽波刚从南郑区看守所回来。

不知什么原因,到家后,张丽波情绪急转直下,哭泣不止,其中一位到访的热心网友,不停追问同行的记者,“去派出所的时候受到什么压力了吗?”“你对他们的(官方)通报认可吗?”

 

除夕案后,张氏父女折腾数日,显得有些疲惫


他们所指的通报,是2月20日由汉中市南郑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情况通报”。

里面提及,张扣扣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我们对(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这个是不认可的,所有的事情都有因有果嘛。”那位网友说。

不被认可的还有早先一份通报里对张扣扣身份的描述——2003年复员回家,无正当职业。

“无正当职业”几个字无疑刺激了网友神经,他们在论坛、发帖发帖质问,“从事农业耕种、外出打工的农民父老相亲姐妹们,何以成了无正当职业者?”

进而将张扣扣案的“真相”定义为“国家职工(王校军)与无正当职业者的生死对决”。

在王坪村,真相是什么,暂时已不重要,人人心中都有了一个关于两场命案的故事版本。“这个年不清净啊”,看着两家门前不时聚拢的人群,一位站在田埂上的村民如是说。


“顶包”一说在当地流传

村民相信王家是“当官的”


两家的仇恨,要追溯回1996年。这一天是8月27日,时间洪流中一个不起眼的日子,却为二十二年后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埋下了伏笔。

当天,母亲汪秀萍带着儿子张扣扣、女儿张丽波去村落附近的西干渠洗脚。途中,与王家老二王富军发生口角。

据当年的判决书记载,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因过往与王家有矛盾,便朝王家老二王富军脸上吐唾沫,遂引起争吵。

但张丽波坚称,王富军骂人在先,母亲回击在后。

很快,王自新、王正军循声赶来,加入争吵。

张丽波说,三个大男人围着母亲,一人按腿,一人扯发,母亲的脖子也被掐乌,发出“呃呃”的呜咽声。

站在一旁的张丽波姐弟吓坏了,张扣扣赶紧往家跑,一见到在院里喂小猪的张福如,来不及组织语言,脱口而出,“后面把我妈打死了”。

张福如显然不信,他斥责张扣扣,“放屁,又没仇,又没打架,怎么把你妈打死了?”


说着,他跟在张扣扣后面,出了门。“我就出去了,就看到他们了,还在打,我就吆喝了,你们像什么话,三个大男人打一个。”

张福如一边喊着“别打了”,一边将妻子往外拉,想将她搀扶回家。刚转身不久,耳边传来王自新对两个儿子的训话,“打死我抵命”。


“哐”的一声,木棒从后方袭来,汪秀萍应声倒下。张氏父女至今记得当时的场景,汪秀萍不省人事、口鼻淌血,“有这么大一滩”,张福如双手合拢,用拇指、食指比了个圆。


后来的判决书显示,王正军从路边捡一木棍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汪当场倒地,并于当晚十时许死亡。

汪秀萍死了,留下一堆疑问,像极了二十二年后除夕案后的众说纷纭。

最为人关注的莫过于顶包一说。


张福如张丽波父女坚称,他们亲眼所见,老三王正军拾起木棍,之后,老二王富军从老三手里接过木棍,砸向了汪秀萍。

但之后的判决,凶手变成了当时未成年的老三王正军。“他未满十八岁,用他顶罪,判得轻。”张氏父女一直坚持自己的看法。

“顶包”说法在村里流传开来,一些当时并不在场的村民,也对此深信不疑,他们怀着朴素的逻辑,“人家有权有势就好办事,当农民,你没钱,就不好办事。”


一位40多岁的女村民与张王两家都不熟,事发时也不在现场,却从未怀疑过顶包说法的真实性,她用手侧盖住嘴,压低声音,“虽说有了人命案子,人(张)家是一闹再闹,(但)当官的在任,咋说真话呢?”

她道听途说来的“当官的”,是指传闻中当年身为乡长的老大王校军。


事实上,时间倒退二十二年,25岁的王校军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多位村民证实,事发时,王校军并不在场,“老大刚参加工作,在山里做文书,写材料,根本不知道这个事。”王奇说。

至于所传的“贪官”老二王富军,至今仍是地方林业局的一名普通职员。

但这些缺乏戏剧张力的事实,村民并不买单,他们心中早有一方天平,倾向于他们所认为的恃强凌弱。

 

案件发生后,王母杨桂英被亲戚接走离村,破败的土坯房无人居住,只剩一只铁链拴住的田园犬,对着过往路人狂吠


9000多元赔偿款

在90年代农村是天文数字


那件事后,王正军一次性赔偿给张家一千五百元,此前,判决书记载,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


九十年代,村民谋生的主要途径是种地,种地所得,仅能满足一家几口的口粮,余粮甚少,更谈不上以粮换钱。八千多人民币对于当时的王坪村村民来讲,不是一个小数目,东家借西家凑才能集齐。


村民心知肚明,但并不买账,他们承认近一万的赔偿是天文数字,但隐隐觉得赔偿被动了手脚,“一条人命只值这些钱?”


事发后,17岁的在校生王正军离开了学校,“被拷走”了。十天不到,他被依法逮捕,羁押于南郑县看守所。并于当年12月,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未成年王正军在监狱里成了年,后又传言他仅服刑三年便出狱,依据依然是王家的“权势操作”。


“特么纯粹是胡说八道!”王奇显然不满,“老三判了七年,坐了四年,(剩下)三年是监外执行。”


没有更多证据能佐证王奇之言,部分村民宁愿相信杀人者张扣扣“不杀妇孺”的道德品质,也不愿相信当年的司法。


出狱后,王正军很少回家,他在西安开厂,欠下一屁股债,生活并不如意。至于婚姻,“说是在西安结了婚,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妻子、孩子。在西安干啥,我们都不知道。”


老二王富军过得也不好。早年,在当地林业局当工人,效益不好,去广州打了几年工,又因打工,“把媳妇儿打没了”。

除夕命案,他能躲过一劫,王家亲戚的说法是,因为相亲,在大河坎的家里收拾房间,而不是值班没放假。

至于老大,被杀时,任南郑区红寺湖管委会主任。此前,辗转于各类公职,鲜少归家。


正准备为他介绍姑娘

却等来了他杀人的消息


命运陡然转向的还有目睹母亲死状的张扣扣。

初中毕业,因家庭经济拮据,他放弃继续求学,跟随亲戚赴新疆伊犁打工。2001年,应征入伍,成了一名迫击炮炮手。退伍后,他辗转各地打工,当过保安,卖过凉皮。

张扣扣的退伍证明


他与父亲、姐姐沟通甚少,有什么心事,自己藏着消化。张丽波明显感受到,母亲去世后,弟弟“被吓着了,很害怕。”他变得沉默。


2004年,张丽波结婚,张扣扣没有回家出席。“这话咋说呢,他知道,但不回来。他当时的意思是,我结婚的时候,是土坯房,他就感觉,脸上没光彩,自己家穷。”


张丽波指着天花板说,“比如这个房子结婚的话,我弟弟肯定回来。”

“这个房子”是2007年推倒土坯房重盖的新房,是为张扣扣准备的婚房,经过2013年的加盖,共两层,都贴着白瓷砖,不说气派,但在村里,也算有面子。

盖新房总共花了十几万,张扣扣第一次出了一万六千五,那是他退伍后,外出打工四年,寄给家里的所有积蓄。第二次,他给父亲寄了两万。

眼看着新房落成,张扣扣开心,张福如也开心,“就是想看看,有没有人说媳妇儿。”

仍然没有。


彩礼之外,农村人相亲讲究母亲说媒,“(扣扣)妈妈死了,没有人操这个心。”张福如说着,眼眶红润。


今年春节,张丽波曾与婆婆商议,为弟弟介绍个好姑娘。婆婆应下了,说改天好好物色。然而,没有等来弟弟的相亲,却等来了弟弟杀人的消息。


杀人之前,他嘱咐父亲:

记得煮鸡


大年三十,常年在外的王家兄弟难得聚首,似乎是二十二年来的一次机会,张扣扣蠢蠢欲动。

但张福如并未察觉出儿子身上的异样。


晨起,九点多,张福如拿出一碗头天的剩饭,在厨房加热。张扣扣烧了热水,正洗脏掉的棉袄,父子二人没有过多交流。

匆匆吃完早餐,张福如背着香烛,准备去山里为逝者上坟。


离家前,张扣扣叮嘱他,“爸爸,上去了以后,早点回来,回来煮鸡。”三十的晚上,吃团年饭是传统,“烫鸡”是传统的一项。临走时,张扣扣还不忘提醒父亲,“千万不能搁菜,那个鸡肥,油留着,可以下面。”


同一个早晨,隔壁的王自新家,也在为上坟做准备。他们家祖坟较近,便比张福如晚两小时出发。

中午十二时二十分许,张福如还在山里未归,王家兄弟上坟返回,守候在马路旁的张扣扣,突然窜出,先后刺杀了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


二十二年前的仇恨,再次将几个人捆绑在一起。“要不是这个事儿,我永远忘记他(张扣扣)叫张小波了。”张丽波落灰的回忆,被新的命案擦拭,本以为两家恩怨已成过往,现如今迈不过这个坎儿了。


村民的记忆也被唤醒,或主动或被动地去回忆那些“早就没人提”的细节。那把捅向王家兄弟的尖刀,同时也捅碎了王坪村热闹的新年。


大年初三,从婆家赶回的张丽波,去派出所找弟弟,“我弟弟人呢?”一进派出所,张丽波见人就问。

“前面那辆车上”,张丽波顺着旁人所指方向跑去,隔着窗玻璃,看到了警车里弟弟模糊的身影。她还想再靠近一点,司机推门而出,呵斥道,“往后退!”她只能后退作罢。


隐约中,弟弟侧身看了一眼,但弟弟脸上的表情,她一无所知。

21日下午,张丽波去看守所为弟弟送衣物。衣服上有金属,不能带,只送进了一双鞋和一条裤子。她向警察打听弟弟近况,得知“情绪还行”,松了一口气。

 

21日下午,张丽波赴南郑县看守所,给在押的弟弟张扣扣递送衣物


这天上午,幸免于难的王家二儿子王富军,回了趟家。

他转了转,没与旁人说话,兀自取走了挂在墙上的那只鸡。

那只鸡,本也是除夕夜的团年菜,但与张扣扣家一样,王家,谁也没能等到团年的那一刻。


次日,大年初七,村里的年轻人陆续离家,经过张王两家门前,不自觉回头瞥一眼,他们的故事刻在了村民的新年里,又随着新一轮去家离乡恢复宁静。


“如果不是除夕(命案),早就没人提(96年)那件事了。”望着拥堵在小路上的离乡车辆,一位村民从裤兜里掏出烟,点燃,叼在嘴里,烟雾缭绕中,目光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应采访者要求,王景、王奇为化名)

 

3、拿杀人嫌犯张扣扣当英雄是阻碍社会法制意识进步


近日,一则为母报仇的凶杀案件成为网上关注的热点。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案件呢?据报道,今年2月15日,就在除夕当晚,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发生一起杀人案。71 岁的村民王自新及其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被同村村民张扣扣杀死。杀人嫌犯张扣扣在行凶之后逃走,于两天后的 2 月 17 日上午投案自首。


为何杀人嫌犯张扣扣对王自新一家会行此极端之事呢?据汉中市南郑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2 月 20 日发布的《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 “2.15” 杀人案情况通报》称,张扣扣对 1996 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家。

另据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 142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以南检刑诉字(1996) 328 号起诉书指控: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被告人王正军的邻居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因过往与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军脸上吐唾沫,遂引起争吵。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争吵,汪秀萍拿一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左脸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从路边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汪当场倒地于当晚十时许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判决书还显示,张家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一、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 00 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不过据张家人表示,王家确实赔了他们 1500 元,至于丧葬的费用,他们也不知道王家到底花了多少。但这1500 元,只够子女上学的费用。自从汪秀萍去世后,家里经济条件更加困难。


而此次张扣扣涉嫌杀死王自新父子三人,被很多人视作为其母22年前的被害“复仇”。因此一些自媒体抓住这一机会,将这名残忍杀害三人的杀人嫌犯,称为“大孝子”“最后一个男人”,杀人嫌犯俨然成了替母报仇的“大英雄”。


在这个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为母报仇,这种复仇情节大量出现在文学作品,以及武侠小说中。可以说在法制不健全,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大量自力救济来实现,这种快意恩仇,侠义江湖的行为被当时的社会价值观所推崇和赞赏,但是在文明进步,法治环境不断完善的今天,对于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有罪,是否达到要剥夺其生命的恶性程度,这需要明确而具体的刑法条文来界定。


再者,对于张扣扣母亲被害一案中,被告人王正军已经接受了司法审判,并且已经受到应有惩罚。而对于张扣扣杀人后,许多人基于之前张母被王家人所杀一案中可能存在的不公传言,褒扬其为“孝烈”、“英雄”。但是,到目前为止,根据公开报道来看,这些传言仍然只是一种猜测。因此,对于张扣扣一案的评价,首先还是要基于司法认定的事实。


此外,当前自媒体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大量良莠不齐自媒体参与其中,而为了争夺网友眼球,吸引流量,这些自媒体号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考虑社会基本价值观,一味地错误引导舆论导向,以个别价值观错位的网友需求为导向,将张扣扣案包装成“司法不公”的内容进行传播,并将舆论引入复仇主义的狂欢盛宴当中。而这种不顾法治规则和道德标准的错误引导,既不能促进公平正义的进步,同时还会消解公众法制意识的建立和对法治精神的追求,阻碍社会法治意识的和文明的进步程度。


可以说对于这一案件,应当在司法程序规则的引导下,通过司法部门来全面调查和公开披露案件的进展和事实的真相,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对当事者的责任认定也应当有刑法明确的条文来进行公平正义的判断。所以这样一个案件在司法未进行公正审判之前,一些媒体就公然赞扬“复仇”,宣扬暴力,为杀人者抹上英雄的脂粉,是无异于真相查明的。这只会让社会的法治意识下降,从而将人们的价值观带入歧路。

 

4、法制日报评张扣扣案:警惕开法治倒车论调


编者的话:大年三十,陕西南郑县一名叫张扣扣的男子持刀杀死一家父子三人。这本来是一起没有太多争议的刑事案件,可没想到这起案件却让一些人重新唱起了私力救济的过时老调,这种开法治倒车的论调值得警惕。此案虽然已不能算“新闻”,但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从大年三十至今,网络上到处都是张扣扣案。一位号称“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的网友在微博上声称,“张扣扣在杀母凶手得不到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杀了凶手,是符合天理国法人情的,司法机关应当尽快释放张扣扣,才能震慑那些有钱有权有势的犯罪分子。”


如此荒悖的言论竟然有人附和、有人点赞,实在令人有种穿越回无法无天、私刑兴盛时代的感觉。现在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说到哪里我们都要讲法。


何为法治?一言以蔽之,以法律维持社会秩序。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国家制定颁布了刑法,其三大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扣扣于光天化日之下连杀三人,其情节轻重,正常的人都自有判断,相信法院最终也会依法独立公正判断。即便找遍刑法,我们也找不到可以对张扣扣网开一面、“应当尽快释放”之条文。


一边呼吁司法公平公正,一边却无视法院对故意伤害张扣扣母亲致死的王正军已作有罪判决的法律事实,杜撰“杀母凶手得不到法律制裁”的虚假事实,慷慨陈词要求司法机关尽快释放三条人命在手的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明显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从自然法到成文法,从天理、人情到国法,故意杀人都必须受到惩罚。张扣扣因为对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亲致死判决结果不满,以暴制暴,连杀三人,是典型的故意杀人行为。而在一些人口中,事实被歪曲,激情被虚构,情绪被煽动,更有人在网络上公然提倡以暴制暴、私力复仇。这是在开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倒车,还是要颠覆一个民族宝贵的法治精神?


据《新京报》报道,南郑区法院已将此事向陕西省高院汇报,省高院已经委托市中院合议庭对王正军案进行再次合议。相信这个案件后续在舆论的关注下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必须强调的是,无论一个案件有多么复杂、多么受关注,对其也绝不能丧失基本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信奉法治,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法律程序进行,尊重司法权威。张扣扣案成为最近舆论焦点,众说纷纭,沸沸扬扬,无论是媒体、自媒体还是司法机关,都需要沉着冷静理性,说精准的话,做精准的事,说合法的话,做合法的事。(来源:法制日报


5、张扣扣是暴徒还是孝子?除夕杀人案的家庭教育启示


……就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某个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的地方,往往会留下一块警示碑。

 

张扣扣杀人的事实简单明了,没有太多争议。唯有他口口声声为母复仇的往事,值得引起关注,邻里纠纷引发当年的血案,然后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了矛盾没有任何化解,反而经过22年时间累积成更深的仇恨,终于一发不可收拾。这过程,这原因,难道不值得关注?

 

事件

张福如在厨房里将前夜的剩饭热了吃掉的时候,张扣扣正在一旁用热水清洗自己的棉袄。父子俩各忙各的,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语言交流。

 

这天是大年三十,按照当地习俗,张福如即将出发,去村旁的深山里给自己的祖父母扫坟。

 

他准备了蜡烛、纸钱、炮仗,装在筐里。临走时,儿子抬头对他说,“爸,上(山)去早点回来把鸡给煮了,记得别放菜,那油留着明早能下面吃。”

 

鸡是姐姐张丽波回娘家时捎带的。在张福如家,开荤不容易。一年中的绝大多数时候,张福如会就着白米饭,配上自己腌的咸菜、豆角、浆水菜(酸菜)当做一餐。

 

大约三个小时后,张扣扣用一把尖刀先后将王家父子三人杀害。

 

据目击者称,他戴着一顶鸭舌帽和一副口罩,打扮得“像村里时尚的年轻人”。

 

起初没有人在意他。当王家第三子王正军经过村里商店的对门时,张扣扣从隐蔽处突然窜出来,“从背后给老三抹了脖子”。王正军当场倒在了公路旁。

 

老大王校军闻声赶过来时,被张扣扣迎面一刀刺进肚子里,一脚蹬到了路旁的水沟里。不久之后,71岁的王自新也挨了张扣扣的刀,倒在了自家的院子里。


村里人起初以为,“这是哪个精神病犯病了”。直到张扣扣摘下口罩。


此时的他已经从家里拿了汽油,刚刚将王家停在门前的汽车点燃。四叔张鸿儒拉住张扣扣,“大过年的,你咋弄这么大事!”

 

“扣扣一下把我甩开,说他报了22年的仇。”张鸿儒看着侄子口袋里还揣着刀,没敢再阻拦。眼看着他从村子离开了。

 

2月17日7时45分,自感逃跑无望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老媒子从几个有影响的采访版本中,拎出当年案发相关的情节,供感兴趣的读友参考。


22年前那场血案的四个版本

22年前那场血案究竟因为什么引起,大致有四种说法:判决书、张扣扣父亲和姐姐、自称张扣扣在村里唯一好友。

 

版本一:

公号《人民陪审猿》晒出的“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之妻汪秀萍过往与被告人王正军之母杨桂英关系不睦。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汪秀萍路过被告人王正军家门前时给王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秀萍争吵并撕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被告人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汪秀萍死亡。

 

版本二:

云影传媒《张扣扣家人发声》

云影传媒:儿子为什么要杀人?你觉得原因在哪里?

张福如:  1996年八月, 晩上两个孩子和他妈到村后水渠洗衣装、洗脚。我在家喂猪没去。回来时,被堵在他们门上打。我娃回来说,爸爸, 爸爸,把妈打死了!我说屁话,又没争又没吵,把你妈打死了。我娃说,那你出去看嘛。

 

我出来,看到王家兄弟価把她摁在地上。我吆喝了一声, 他们才把人放开。我对媳妇说,跟我回。因为我们两个儿女在念书呢,不能跟人打,把念书给耽搁了。我就把我媳妇的手拉着回家了。

 

王家老头就高声张扬: “给我往死里打, 打死了我抵命, 打死了我去坐监狱。 ”然后他老三就拿了个木棒扑过来, 朝我媳妇头上打了一棒, 把脑売打开花, 人就掉到地上, 当场就死了。

 

版本三:

大白新闻《张扣扣姐姐:杀我妈凶手的哥哥是本地乡长   行凶后由弟弟顶罪》

对于网上议论的复仇猜测,张姐(张扣扣的姐姐)和父亲张福如向大白新闻讲述了张母遇害的过程。1996年8月27日,张福如拉着妻子,随着棍子打来的闷响,“呼”的一声,张福如感觉到爱人的手从自己掌心里掉了下去,整个人倒在了地上。“家里的猪刚生了猪崽,他(张扣扣)妈被打的时候,我在家喂猪,扣扣就跑过来说,爸,我妈要被人打死了。我当时不相信,好好的怎么会被人打。还骂了儿子,‘放屁!哪个把你妈打死!’就跟着他跑出去看,我老婆被四个人围着打。”

 

对于母亲被打,张扣扣和姐姐都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张姐说: “一开始我和弟弟都在旁边,他们三四个人跟我妈吵起来,还掐我妈的脖子,我妈的喉咙都破了。到了最后我爸过来了,跟我妈说‘走吧,他们人多,算了。’拉着我妈就走了,但是王自新(死者之一)喊着说,‘打死她,打死她我给她抵命’ ,说完后王富军(王自新第二子)拿着棍子就把我妈打倒在地上,没到两分钟我妈就昏迷不醒了……看到挨了一棍后倒地的妻子,张福如叫来了孩子他舅舅,把爱人送到了医院,医生看完后说“人早就断气了。”


版本四:

界面新闻《【独家】知情人讲述:我所知道的张扣扣杀人案》

发生打死人的那一年,我记得是夏天,七八月份,那时我上初中快要报名了。一天傍晚,我在村边小渠里洗脚,就听说他们两家打架了,我就跑过去看。


后来我知道,那天傍晚,扣扣他妈也顺着家门口那条路到小渠这边来洗脚。王自新家门口路边的对过,我记得当时种着一排小竹子,王自新家老二王富军正跟他的一个表弟站在竹子那里玩儿,扣扣他妈去洗脚路过这里,看到王富军,就朝他吐了一口口水,但没有吐到王富军的身上。

 

王富军当时好像是在外地读农校,应该是放假在家,他被这么吐了一下口水,也没有说什么。

 

扣扣他妈洗了脚,往回走,又经过这儿,王富军他们还在,她就又朝王富军吐了一口口水,这次吐在了王富军的脸上。王富军当时已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就顺手给了她一巴掌,就这样,两个人在那条路上打了起来。后来,王自新与三儿子王正军也都出来了。扣扣他爸和扣扣他姐也过来帮忙。两家就这样打成了一团。

 

那次打架,王自新的大儿子王校军不在,那时他刚刚参加工作,是在红庙乡政府里做事。

 

在扭打过程中,是扣扣他姐到家里拿出一个约一米长的钢条,交给了她妈,她妈就用这根钢条往老三王正军的头上打了两下,把王正军的头打破了。扣扣他妈打赢了,扣扣他爸就拉她往家走。

 

王正军那年只有17岁。他就在路边柴禾堆里捡了一根胳膊粗的木棒,冲过去,一棒砸在扣扣他妈的太阳穴上。

 

看完四种说法,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

 

能够肯定一点,当年的血案的确是因为邻里纠纷引发,只不过细节的描述各不相同。

判决书上的起因为张扣扣母亲朝王家老二吐唾沫,引起争吵后王家老三闻讯赶到现场,也同张母争吵并撕打。张母拿一节扁铁在王家老三头上打了两下,老三即捡一木棒朝张母头部猛击一棒,致其稍后死亡。

 

张扣扣父亲是冲突发生后才到现场,他看见了王家两兄弟将妻子摁在地上,在王父“给我往死里打, 打死了我抵命, 打死了我去坐监狱。 ”的喊叫声中,王家老三拿木棒打死了张妻。

 

张扣扣姐姐的说法,她和弟弟是事件的目击者,可以感觉是因为言语冲突引起的,然后王家老二先动手,在王父“打死她,打死她我给她抵命”的喊叫声中,老二拿起木棍打在张母头上,张母当时昏迷,送医后医生说早就死了。


自称张扣扣好友的说法中,起因与判决书基本一致,但说得更有镜头感,也是张扣扣母亲先朝王家老二吐口水,然后老二打了她一耳光,双方家庭混战中,张扣扣姐姐从家里拿出钢筋给母亲,然后母亲用它在王家老三头上打了两下,老三一怒之下从地上捡起一根粗木棍,打在张扣扣母亲太阳穴上。

 

这里面最大的区别,杀张母的那一棍谁打的?张扣扣姐姐声称是王家老二打的,判决书认定为王家老三打的,张父、自称张扣扣好友也称王家老三打的。奇怪的是,判决书上完全没有自称目睹了杀母过程的张扣扣姐弟的任何证词,也不在证人之列,而王家老二名字出现在证人中。

 

这三段文字中,最让老媒子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恐惧,是自称张扣扣在村里唯一好友的说法。那篇报道以他的“口述实录”呈现的,所谓“口述实录”,即他怎么说,记者原汁原味整理成文字,不修饰不加工。

 

那篇文章导语中,将这位化名张小万的好友定位为目击证人:“在村里,他几乎是张扣扣能够敞开心扉聊聊心事的唯一之人。在张小万还是个孩童的时候,他就目睹了张扣扣母亲在22年前那场冲突中的死亡。这次回家过年,他又在村中见证了张扣扣的复仇杀人。”给读者的印象,他是张扣扣的知己,又是第三方目击人证,其所述情节理所当然不会坑好友。

 

张小万一开口,用长篇大论来证明张扣扣的母亲是如何的强悍和刁蛮,张家和王家的矛盾缘自张家不知感恩,王父先带张父做猪生意,后觉得张父不灵活不再带他,张家便有意见。

 

读者看了这样的描述,自然会对张母产生反感。可张小万大义灭友的揭露,口述时逻辑上一环套一环的递进,让老媒子感觉有些异常,对那一段关于当年凶案的过程多看了几眼,惊出了一身冷汗。

 

初看,张小万目睹了张扣扣的母亲朝王家老二吐口水,老二忍着没吭声;第二次张母吐到王家老二脸上,老二忍无可忍才发火动手打了她一耳光。接着,双方混战,张姐从家里拿来钢筋,张母用钢筋打了王家老三,老三才捡木棍打她。如此一来,张母之死可以说咎由自取。

 

张小万所述真的都是他亲眼所见吗?

从张小万口述的这一段来说说吧。

张小万说,“一天傍晚,我在村边小渠里洗脚,就听说他们两家打架了,我就跑过去看。”


时间:傍晚。

地点:村边小渠。

事由:听说两家打架了,跑过去看。


这至少说明几个问题,天色已晚,视线不佳。小渠离王张两家打架的地点有一段距离,他没有看见,而是听说,又是跑去的。

 

问题来了,张小万是怎么看见好友张扣扣母亲朝王家老二吐口水的?第一次没吐到,他又是怎么听见王家老二“没有说什么”?他又是怎么看见张母第二次朝王家老二吐口水,还吐到了他脸上?

 

其实,他在前面加了个不起眼的陈述“后来我知道”,表示他当时根本就不在现场,而是后来“知道的”,可他对此过程的口述给人感觉亲眼看见一样。


难道,张小万是猴子搬来的救兵,专为给好友落井下石?


而且,等到张小万听说两家打架了,跑去看时,显然已经是打出些动静了,他是否真的看见了张扣扣姐姐给母亲递了钢筋,张母又用钢筋打了王家老三?因为张小万出色的讲故事能力和文采,不免多说几句,谈谈自己粗浅的不同意见。


其实听说的不排除可能是事实,只是将道听途说的东西包装成亲眼所见,以此误导读者,就有些居心叵测了。

 

法院判决

汪秀萍死后,张家曾在诉讼中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自1996年8月29日起至2003年8月28日止); 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当年判决书(部分)


出事前九天的晚上,张扣扣曾拿出四万块现金交给父亲,“这钱给你留着养老”。这笔现金在出事后被公安带走,作取证用途。

 

村里有传言称,张扣扣曾有两个女友,谈及婚嫁时被王自新背后作梗,致使婚事告吹,最终燃起张扣扣的旧仇新恨。这种说法遭到张家人的否认,“扣扣从没有要结婚的事,自然也不存在王自新背后作梗。”

 

当年为王正军辩护的律师之一齐向前对每日人物说:当时接到案子很快就开庭了,工作量也很少,公安把侦查取证的工作都做完了。更多的,时间太久了,不记得了。

 

2月17日上午,张丽波正从警局出来时,被旁人提示,面前这辆警车载着你弟弟。她来不及多想,蹬着三轮车追了上去。

 

隔着黑色的玻璃窗,她隐约看见一个被铐住的人影,看不清脸。她拼命朝窗的另一头挥手,被警察呵斥住,警车开远了。那是公安押送着张扣扣去往指认现场的路上。

 

惨案已经发生,并且还是两场,我们能做的是要从惨案中吸取教训。

 

看过那么多的犯罪者资料,大多数的犯罪者都曾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他们有的没有从家庭中得到过爱,有的从小就生活在父母的暴脾气之下,他们没有受到爸妈正确的引导,所以早早的在幼年时就养成了偏激的性格,甚至种下了犯罪的种子。

 

我想没有一个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第二个张扣扣,即使他说他这是在为母报仇。


6、什么是“无正当职业”——张扣扣案中权力的傲慢


在春节期间也发生了其他一些大案要案,比如河南渑池县英豪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惨案,死者为母女三人,案件很快告破;重庆民警杨雪峰大年初三执勤处罚一摩的载客时被刺身亡;等等。但没有哪一个案子如陕西汉中张扣扣案这样如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于欢案由一审无期到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许霆案先是判无期,后是改判5年然后坐了3年多牢假释出狱(这3年多牢已经坐完了,不判几年是要国家赔偿的)……差别何其大也?我们能说这种天壤之别的判决不靠谱吗?

坊间议论纷纷,因为张扣扣案与22年前的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密切关联。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年的案子审理上有没有问题呢?恐怕是值得商榷的。


一、在为被告人王正军出据证言的证人名单中,他的亲哥哥王富军赫然在列。根据案情描述,王富军本人还是当事人甚至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之一,参与了当年的殴斗,是不是他动手打死人的都不好说,怎么可能成为本案关键的证人,证言被当时的法院采信?这样含有重大瑕疵的判决书是怎么出笼的?结果怎么可能让人相信有公道可言?显然这些证人与王家非亲即故,当时有没有调查这些证人的关系?有的证人是否在场?这样的证人证言经得起推敲吗?


二、当年审判书中认定的许多描述,比如案发事由和过程等,非常模糊不清。刚开始事发时除双方当事人外应该并无外人在场,在没有有效证据情况下法院凭王家自己人及不可靠的证人证言即判定已经死亡、不能为自己辩解的张母负有过错责任,真正事发原因不得而知,判决书中对案由的描述明显含有推断、偏向一方的情况,甚至出现“打了两下”这类模糊语言;同样对凶手王正军使用的作案工具也没有具体描述,只说“捡了一根木棒”,就把命案断了,这都是很可疑的。甚至有个别媒体现在仍然以张母是全村有名的泼妇之类与本案无关内容左右公众情绪。按张家人描述是当场死亡,判决书中写的是晚7点多钟案发,张母10点多死亡,这样重大过程,在判决书中以一语“经抢救无效死亡”带过,试问:什么时间打的?谁动手打的?谁参与了抢救?打到死亡究竟间隔多长时间?法律文书如此模糊不清想掩盖什么?


另外,当时的南郑法院系县级基层法院,对命案通常情况下没有审判权限,当地检察院更应该深知这一点,应该交由上一级即中级法院审理,什么原因让他们本地消化、承揽了这个超权限的案子?再看检察院的起诉言词,简直是替被告人辩护的一纸公诉书。中国闹过负责国家公诉的检察院拼命说被告人无罪的笑话,这极可能又是一例。


三、在父子四人对张母互相斗殴情况下法院只追究了被告人王正军的责任,进而采信了当事人甚至是犯罪嫌疑人的证言,其他参与者没有受到法律惩罚,甚至王家哥三个其中的两人后来分别就职房产局和旅游局重要职务,成为公务员。王家在当地很有势力这是不言而喻的。


四、这样一个很有势力的家庭被法院以生活困难、甚至以被告人是学生为由,除了丧葬费只赔偿了1500块钱,明显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在已经按最低刑7年判决王正军这个疑似凶手的情况下,被告人请两个律师打官司有钱,却以困难为由拒绝更多赔偿,法院对此予以支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你信吗?既然说王正军是学生,那么应该由他的监护人负责赔偿,这点逻辑应该有吧?正是22年前的那张判决书,一笔勾销了王家应该承担的赔偿义务。轻刑与没赔多少钱,二者兼得,其余不究,这个官司貌似王家打赢了。真的吗?


五、罪犯王正军在狱中服刑时间一直没有公开,据媒体采访村里人说,3年多就出来了。当初判刑是法定最低刑7年,故意伤害致死人命3年半就出来了正好是能够减刑最大限度,要知道命案在身、总计只有7年刑期的情况下,一般人减刑几个月已是不易,王正军3年多就出来了,说王家势力小,你信吗?一条人命的代价也太卑微了吧?


通过上述不完全描述,可以确认,今天的张扣扣背负三条人命确实罪无可赦,但22年前那一纸判决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有必要对当年有没有司法腐败进行彻查。


同时,王家之子在把人打死后,其家并未搬离结下血案大仇的邻居,而是照旧车来车往、张灯结彩在张扣扣家边生活,再无抚恤,这何止是嚣张,简直就是嚣张,并且嚣张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无论是谁,也难咽得下这口气。在除夕两家同一天祭坟,行凶者一家高高兴兴团聚,丧母者一家形单影只、亲仇未报、几乎未得补偿的情况下,刺激张扣扣激情杀人的可能性极大。


村民介绍和张扣扣一同复员回乡的有三人,其中一人去派出所工作,张家可能是没有这个“路子”,所以张扣扣只好务农或者打工谋生。这其实表明,在农村,不少事情都是可以运作的,并且空间极大。


有人对自媒体和声援张扣扣的网民指责没有法治观念,是,张扣扣肯定是犯下了死罪,不应该;但想一想,在官方对事件的通报中,还一方面把汉中市南郑区文物旅游局党组成员、红寺湖风景旅游管理处主任王校军称为“国家职工”,这好像是新发明的一个词汇;另一方面把外出正常务工、去年夏天回家务农帮助老父亲秋收的张扣扣称为“无正当职业”,遣词何其蔑视?现在网络把张扣扣说成是为母报仇的义士固然有点过了,但这一“无正当职业”的定性却是对复转军人位置的最直白表述。我想问问,张扣扣回家务农和外出打工,均为合法职业,怎么是“无正当职业”?按这个农民和打工者均属“无正当职业”的标准,中国有多少亿人口无正当职业?


权力的傲慢,才是这一出悲剧的幕后杀手元凶。如果现在认识不到这一点,这样的悲剧就注定还会发生,并且会愈演愈烈。


7、张扣扣母亲被砸死判决的赔付款扣掉已花的丧葬费剩下还不到400元


大年三十,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已于217745分投案自首。

官方发布的一份通告显示,死者王自新,男,71岁,务农;王校军,男,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王正军,男,39岁,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1996年夏天,张扣扣的母亲汪氏与王自新发生矛盾纠纷,王自新的儿子王正军(当年17岁)用木棒打伤汪氏的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正军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网上流传的已经得到官方确认真实的陕西省南郑县法院1996年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注:其为张扣扣父亲)诉称:由于被告人王正军的犯罪行为,致使汪秀萍死亡,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赔偿等经济损失25万元。


被告人王正军的法定代理人兼监护人王自新辩称,本案死者汪秀萍在案发的起因上和打架过程中有严重过错责任。案发后,我们负责办理汪秀萍的安葬事宜已花费用8000余元;鉴于我家经济困难,我再给受害方赔偿11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王正军之父王自新代为办理汪秀萍丧葬共花费8139.3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也为汪秀萍丧葬事宜垫付现金及实物折款共1100余元。


法院认为,由于被告人王正军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但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属实,现确无力全额赔偿,故可酌情予以赔偿。法院判决,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8139.3元外,其余1500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法院判决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扣去已经花掉的丧葬费9239.3余元,其中王自新已支付丧葬费8139.3元、张福如垫付现金及实物折款共1100余元,最后,张扣扣家还剩下不到400元。


8、张扣扣案:那些消失的共鸣


陕西汉中男子张扣扣除夕持刀杀害邻居三人的新闻,在这个春节挑动着人们的神经。


在舆论场上,他的经历被“为母报仇”“二十年雪耻”这样词语进行了概括。因为动机的情感正当性——为二十多年前被邻居打击头部致死的母亲报仇,和报仇过程中的选择性——夺仇家性命却不伤仇家妇孺,他进一步被视作壮士和义士,整个人生经历,获得了传统侠客故事的加持。


这种原始民声,发乎自然,几乎很快就受到了知识群体反省。基本的立足点是,“同态复仇”是现代社会的敌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正义观虽然仍是法治的基础,但法治的不同就在于经审判而偿命、合程序而还钱。


不过,上述反驳真正开始变得有力,不是因为评论者的合围,而是因为随后出现了一两篇珍贵的调查报道,具体而不是抽象地还原了张家与王家的之前和今天的两场悲剧,超出了“符号”对“符号”的争论。当远隔万里的人们以“义士”的名号赠与张扣扣时,当地村民和事件的目击者,却称“杀人能是英雄?简直是胡说八道!”——这种来自新闻现场的声音,比讲道理的评论有力的多。


很显然,大剂量的舆论正附着在单薄的新闻报道上,自从调查报道萎缩之后,类似的情况已经相当常见。比这更该引起注意的是,前两年标志性案件在公共空间的共鸣消失了,在具体案件上实现法治进步的操作路径民声呐喊—报道介入—评论合围—专家阐释—司法回应”正在解体,各个环节间的冲突正在扩张。这种冲突大于共识的情况,不仅出现在张扣扣案中,同样出现在前两个月的“汤兰兰案”中。


最明显的一点,是司法和民意的关系变得更复杂了。在之前的典型的呼格案和聂树斌案中,民间舆论的最终指向是法治正义,这使得沉冤最终得雪时,官方与民间、专家与媒体都觉得自己是胜利者。但现在,以朴素正义观统摄法治叙事的倾向变得明显了,快意恩仇的社会情绪更加强烈,也更强硬。


比如,在张扣扣案中,为了支持其行为的正当性,很多人紧紧追问二十年前对王家判决可能存在的司法漏洞,量刑过轻,服刑时间短等问题(这种追问当然是应该的);但同样在汤案中,同类的司法瑕疵(以口供为证据等)却不是问题,因为这种瑕疵要服从于为受害者汤兰兰主持正义的目标。


就像纷乱衍生侠客梦,在既有治理系统外溢出另一套何以正义、以何正义的叙事,来自于对社会治理不连贯性的一种透视,其实是对法治不是最终权威积蓄的反应。


此外,媒体和民声民意的关系,也出现了某种悖论。在此前种种公共事件的解决中,媒体曾依靠民意托举,民意也曾视前者为代言,在去年“辱母案”的重审过程中,自然正义与媒体主张的司法正义曾出现过完美的合流。但目前展现出的趋势是,媒体的“伸张正义”只有在符合朴素正义观的情况下才能被盖章。媒体人(知识人)曾设想的民心可用,很可能出现叙事上的倒置,换民间舆论为主体,主题变为“媒体可用”。


往深里说,舆论场上已经出现了几套“政治正确”的话语,至少包括,一套主流叙事,一套启蒙以来的政治哲学话语,一套由儒家思想滋养的朴素伦理观。


若干年前,以法治和权利为核心的政治哲学话语统驭了公共舆论,持这套话语的媒体具有很大的话语权。现在,随着公共议事平台向网络迁移、大量公众涌入议事场,随着社会转型中启蒙中断,朴素伦理观和正义观成了有限可选的蓄水池,正在形成对民众的导流,积蓄着巨大的对冲能力。


在这个背景下的张扣扣案争议,应该仅仅是个开端。(以上文文均来自网络)





编辑絮语:

中国法治进程,一场遥远的拓跋……

有网友说,依旧是执法不公,于是呈现了丛林社会,同态复仇……

有网友说,孝子复仇,于绝对优势下,并不滥杀无辜,知身后事,为免拖累妻子,于是不婚,是为仁;手刃仇家,并不苟且偷生,好汉自首,是为义;年三十,先祭母,后杀仇,是为礼;知晓人间法无望雪寃,转求自然法同态复仇之义理,且学得特种技艺,遂择机择时,一日提刀,成就夙愿,是为智;守护隐衷,吞泪止语,暗许诺言,二十五年,志不稍移,终成大孝一人,是为信;行事,有血性、是男儿,东周列国人物,古风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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