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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解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

2017-09-14 萨沙 小颖言税

2012年1月,香港A公司(非居民企业)以2000万美元投资成立了上海M公司,假设当时的汇率为1:7,折算为人民币14000万元;2013年2月,M公司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4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假设当时的汇率为1:7; 2015年1月,A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价格,将M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美国B公司,假设交易当日汇率为1:6。M公司分红享受5%优惠税率,股权转让预提所得税率为10%。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    该项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非居民企业,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B.    M公司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转增资本的行为,应视同分红扣缴预提所得税20万元

C.    香港A公司将M公司转让给美国B公司的行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万元

D.    M公司是该项股权转让所得的扣缴义务人

 

答案是ABD

 

A选项错误在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本题中,被投资企业设立在上海地区,所以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选项错误在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依据上述规定, 2013年2月,M公司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4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并不视作是股息分配,而且A公司对M公司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仍然不变,还是2000万美元。

 

D选项错误在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本题中扣缴义务人为负有支付对价义务的美国B公司。

 

C选项正确。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四条规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转让成本价。应此应当以美元计算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18000/6-2000=1000(万美元)

 

然后将应纳税所得额折算为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以交易当日的汇率人民币对美元1:6来折算。

折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6=6000万元

计算应纳税额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此应当使用10%的税率。

应纳税额=6000*10%=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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