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别让“放生”变“杀生”,请远离不明物种和外来侵入物种非法交易!

鹰眼 中国消费者
2024-10-16

作者:汤哲(中国消费者协会)

临近农历新年,节日的气氛越发浓厚,许多人开始张罗春节团聚和各种庆祝活动。为了积德行善,也为自己和家人求得“福报”,有人会购买小鱼、泥鳅、小乌龟等小动物到野外进行“放生”。一些有宗教信仰的信众也会倡导“放生”用以祈福。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是挺好的嘛?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行善意之举,这样的精神应当鼓励。况且“放生”属于个人自由行为,应当尊重不同人的传统和信仰。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媒体报道关注有关自行“放生”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


许多消费者可能还没有意识到,随意放生并非全都是在行善,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

(图片源于网络)

据澎湃新闻报道,江苏常州女子徐某为给亲友祈福,在当地水产批发市场购买了9.04万元的鲇鱼,偷偷放生至当地的长荡湖,结果出现大量死亡,渔政部门耗费10天才完成打捞。不仅如此,这些鲇鱼经鉴定为外来物种革胡子鲇,具有较强的入侵能力,或严重危害湖水生态系统安全。2022年9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刘某和经营者徐某二人赔偿生态损失费用。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这样偷摸放生导致生态灾难甚至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的莽撞行为并非个例。2022年,各地耗费人力物力抓捕外来物种鳄雀鳝的事件也引发了持续关注。报道中对于这一“怪鱼”的描述是“基本没有天敌”,着实让人惊出一身汗。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发现外来入侵物种——非洲大蜗牛、红火蚁、巴西龟、鳄龟、水葫芦、加拿大一枝黄花等660多种,是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有些人还会“别出心裁”放生蝎子、蜘蛛、蛇类,给周边区域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


这些外来物种,例如各种奇形怪状的蜘蛛、蚂蚁,还有前文提到的鳄雀鳝,或因为外形漂亮、可爱,或因凶猛、好斗、好养活,被人当宠物从国外偷偷引入国内。然而,喜欢的时候养,不喜欢的时候扔,这样的“爱”和“爱好”,真的值得鼓励吗?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交易。有人甚至在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上公然售卖明知是外来物种的鱼类、蝎子、蜘蛛等另类宠物,并且像普通商品一样活体寄送或偷偷夹带着寄送。有专家表示,小众“异宠”贸易日益活跃,存在较大的生物入侵和扩散风险,亟待治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了野生动物物种境外引进的审批制度,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广告和交易服务等要求,并在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构成违法的,除了要限期捕回、找回该外来物种外,还要被处1万~5万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图片源于网络)


生活百态,值得热爱。消费者当然可以探险猎奇满足自己的喜好,但也要适当关心关注社会发展议题,不该踩雷的别踩,莫把盲目当乐趣。


以积德行善的名义“放生”,自我感动,感觉良好,殊不知放出了危害,自己花钱事小,给其他人身心造成威胁、给生态形成伤害事大,耗费公共资源为盲目放生、错误放生来买单实属要不得。还有“放生矿泉水”的迷惑行为,是不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而知,但是浪费资源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注意,别拿喜欢当借口,心中有爱强过万千形式。树立必要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谨慎开展“放生”活动,发现类似行为应当及时劝阻;自觉抵制远离不明物种和外来侵入物种非法交易活动,依法维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和谐生态家园!









大家都在看

2022,致敬每一位敢于向侵权行为发声的消费者

2022,中国消费者关注的10个焦点事件:从中公教育到早教机构频暴雷,从“不老神药”NMN到缩水的隔离险……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消费者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