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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害死了裸贷女大学生

2017-04-16 中国V能量

来源:尹帅军sjzc654321)

原标题:才人已失联,吃人的校园贷何时休——20天800块变20万,女生因裸贷自杀

 

        吃人的校园贷,大学生借款800块,20多天居然滚到20多万!

        吃人的校园贷,大二女生借57万校园贷,被发裸照后烧炭自杀!

类似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起、第二起了。去年6月,关于裸贷、裸条、校园贷的新闻在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有女大学生为了开网店而接触相关网络借贷。为了能借到更多钱,她同意“裸条”借贷。一手举着自己的身份证放在胸前,一手拿着手机自拍,然后把照片做抵押获得贷款。最初借款5000元,在短短4个月间,拆东墙、补西墙,共借款12万余元,最后债务滚到25万余元,其裸照被扣在3个债主手中。在逾期无法偿还债务后,债主开始以公布“裸条”名义对该女生提出不当条件,威胁其家人人身安全。当多位女生的“裸贷”照片被网上叫卖时,涉事的借贷宝平台却宣称无权干涉。

而在2年多前,河南郑州一名大学生也因为沉迷赌球,通过各个借贷平台借款60余万,最终难以负荷跳楼自杀。

类似事件的集中发生,不禁暴露出当前校园贷、网络贷款领域的乱象,暴露出当前大学生价值观的混乱,也暴露出我们监管部门的严重问题。



“校园贷”蜂拥而至,请同学们睁大眼睛——陷阱,陷阱,陷阱......



据了解,目前互联网金融中的校园贷通常分为四种:

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等;

二是P2P网贷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以及爆发裸条事件的借贷宝等;

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四是一些民间放贷机构和职业放贷人。

每逢开学季度,这些分期贷款的传单、海报就会“疯狂”出现在宿舍门外、走廊墙上、校道宣传栏。“借贷便利、五秒极速到账”“IPhone6 Plus 16G,月供274元”“0利息,0手续费”等形式多样的校园贷颇具人气,诱惑学生超前消费、借贷。

《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显示,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占一半。

某P2P网站发布的2015半年业绩报告显示,上半年新增注册借款用户213万,其中90后新注册借款人数超过84.1万,占比近四成。90后将会是消费金融最活跃的玩家。

学生在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贷款。大学生金融服务因此成了近年来P2P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之一。

许多学生想当然的用网贷来购买电脑、创业、购买物品,不料很多人很快就发现落入陷阱、陷阱、陷阱......

 


太疯狂,高利贷之外,还有咨询费、滞纳金、补偿金……



裸条事件中,有报道称放款人给出的利息最低为周息20%,一般均在30%,且利息每周一结,还有报道指出有的利息竟然高达日息10%当然这是个别比较高,常见的许多高利贷年化利率为100%~200%。

所以才出现借款800元,20天还款20万的可怕现象!

一些平台除扣一部分押金之外,甚至有放款人提出放款后要给10%的中介费。以借款3000元为例,放款人要求扣除1000元押金,按时还本金利息后将还给借款人,同时扣10%中介费即300元,最终借款人到手只有1700元。

也有一些似乎符合法规的借贷平台,年利率从12%~36%不等(这个合法),但是却设立了从6%~10%不等的手续费,有些公司巧立名目收取各种各样费用,有些总费用和利息加起来年利率能达50%。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说实话,笔者以为最高法设定的36%年利率已经是够高的了,但是现实中,高于这个利息的高利贷机构和平台,真的是太多太多啦!

利息这么高,当然就有资本雇佣黑社会、暴露裸照,甚至要挟发生性关系、肉偿等手段了,你敢不从吗?修理你!

老子既然有本事搞高利贷,就有本事收拾你们!

 



为啥涉事“裸条”平台至今未整改、受罚


2016年6月的裸条事件中,当涉事女生的“裸贷”照片被网上叫卖时,涉事的借贷宝平台却宣称无权干涉。借贷宝在声明中强调,平台设定的最高借款利率为年化24%,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媒体报道的高利率应为借贷双方私下商定后,绕过平台监管,通过“返点”等方式实现,在平台上不可能实现。但是在事发后,在借贷宝平台上通过应用与出借人咨询时,仍然可以看到30%的年化利率。至今为止,公开报道中未看到相关部门对借贷宝等相关平台实施处罚决定。


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除非父母或第二还款方同意;而在校园贷领域,则有数千家P2P平台有资格对学生自由放贷,且缺乏监管


2009年,有关大学生过度消费的问题已经关注。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已满18岁的学生要成功申请信用卡,须经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而仅仅在P2P领域,就至少数千家网贷公司有资格向大学生发放远高于信用卡的高息贷款。这样的状况是非常不合理的。

更严重的问题是,校园贷平台几乎没有监管。目前校园贷行业可以说是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缺乏监管,只要有担保能力的金融公司都能做大学生贷款,而且贷款条例和社会私贷一样。

目前我国有P2P平台是由银监会来监管,但却没有相关的细则,监管和处罚条例仍然接近空白。

 


十年时间美国发展了60多家P2P平台,而我们却发展了近4000多家,且有4成多平台要么跑路、要么被查......


从2006年国内开始出现P2P,至2016年3月,十年时间我国 P2P平台(合法的)总量为4127家,去除其中停业、跑路、提现困难和经侦介入的问题平台1778家。问题平台占总量的43.1%。

在问题平台之外,还有2349家P2P平台还活着。也就是说,仅仅在P2P平台领域,就有2349家有可能对学生自由放贷。

从2011年P2P大发展至今,短短的几年时间,P2P行业已经出现很大问题,4成多平台已经停业、跑路,或者被查。而剩下的一些平台还有很多在贷款人身上打高利贷等其他门路。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从2005年至2015年,十年时间美国共有60多家P2P平台(合法的)。

在这方面,我们倒是觉得我们可以好好学学人家美国,虽然我对美国的很多东西其实都不怎么感冒!

但是为啥我们某些成天高嚷着与美国接轨、与国际接轨的部门和人士,在这方面却总是不愿意接轨呢?或者说是已经接轨了,已经把美国远远扔在背后?

全国有这么多的P2P平台和信贷,许多平台又表态对平台上的高利贷无法干涉,这样的背景下势必会发生更多乱象。在高利贷的诱惑之下,势必会有更多的不法行为、黑社会行为渗透进校园。

不禁疑问,我们为啥设立这么多合法诈骗平台?

谁来管管铺天盖地的高利贷和数千家合法诈骗机构?



银监会给校园贷划了四条红线,却在实质上肯定了校园贷存在的价值



当然了,面对严峻局面,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给校园贷划了四条红线: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

2、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3、不得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

4、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该报道认为,银监会的措施“在实质上肯定了校园贷存在的价值,政策口径也有所放开”。

也难怪,该措施既没有提出有效措施,对数千家合法诈骗平台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也没有禁止向18岁以上大学生放贷,或者通过严格的具体办法来管治这个问题。

更没有对违规的放贷平台进行严厉处罚,如此一来,怎么可能治理得了吃人的校园贷呢?

既然校园贷已经开始吃人了,既然遍布全国各地跑路P2P已经够多了,没有严刑峻法,怎么可能管的住他们呢?


附:

刚刚听说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失联”,这位杨管家就是当年曾提交关于互联网兼容监管的建议,并获准批示,随后2013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107号文确定,P2P网络信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而负责人就是杨家才。


“才”人已经去了,不知道翻云覆雨、总额近4万亿的P2P会如何?有谁能管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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