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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失误错抓人,媒体标题却这么写......

2017-04-17 绿洲猎鹰 中国V能量

这两天,河南伊川市民贾先生估计郁闷不已,自己好好在小区门口站着聊天,却被几个沈阳警察当成嫌疑人摁倒不说,身上还多处受伤。目前沈阳警方表示承认抓错了贾先生并向其赔礼道歉,赔偿问题正在协商中。


警察抓人那是履行职责,抓错人了是履行职责出现失误,道歉赔偿理所应当,目前他们也是这么做的。被错抓的人及其亲属遭遇飞来横祸,心有怨气也是人之常情,这都没啥可说的。可是我们的媒体这次又双叒……


大河报我就不介绍了,把红五星镰刀锤子踩脚下的门神事件就不说了,仗着舆论监督不尊重执法权威的事情也暂且搁置一边,就说说这条牛叉哄哄的新闻好了。《沈阳警察洛阳执法狂殴“嫌疑人”,打完后发现抓错了》。这个标题让读者脑补出一群凶神恶煞见人就打打完了发现错了甩手走人的恶棍形象,难怪一堆键盘正义人士又激动了“警察打人啦”!


但是,猎鹰我要冒着被扣洗地帽子的危险啰嗦几句。首先,抓错人是确定的,沈阳警方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也是必须的,这个猎鹰没打算否认,错了就是错了。可问题是,这几个沈阳警察跑河南伊川去干什么呢?是去抓捕犯罪嫌疑人,具体抓什么人我们不清楚,估计为了案情也不便公布。据微信公众号“瓜尔佳”披露,他们应该是去抓捕集资诈骗嫌疑人,也就是说,我们得明确他们是去办公事的。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再去看看这宗乌龙抓捕事件。这几个沈阳警察当天晚上要抓人,但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天黑视线不好、嫌疑人资料有误抑或贾先生和嫌疑人有某些特征相似,再或许还有当事民警的疏忽大意,总之结果是民警把贾先生误认为他们要抓捕的嫌疑人。注意这一点,这时候民警心中贾先生就是犯罪嫌疑人。那么,各位不妨想象一下,你是警察,去抓捕你心中认为的嫌疑人(这是你不知道是错的),可是“嫌疑人”反抗,你会怎么认为?嫌疑人想抗拒抓捕还是自己抓错了?


猎鹰不是警察,但却经常看到警察在抓捕过程中受伤甚至牺牲的消息,相信各位也是如此。现实当中,面对抓捕不作任何反抗束手就擒的嫌疑人虽不是没有但也很少见,多数情况下会进行肢体对抗,有些甚至会使用凶器。否则一年牺牲360多民警是怎么回事呢?面对这种情况,警察在现场抓捕的时候首先是精神高度紧张,其次遇到反抗第一反应也绝对是先制服再说。那么制服反抗者用什么方法?没有人认为是和唐僧一样念紧箍咒吧?


所以说白了,什么用手铐砸也好、脚踹肚子也罢还是用拖把砸和手抓头发,其实都是正常的武力制服动作。但是很不幸,现在的舆论环境对警察执法很有敌意,执法现场警察稍微一动手(甚至还没动手)就是“警察打人了”,全然不顾警察作为执法力量和暴力机器的属性。更不幸的是,这次警察抓错人了,于是面对媒体“狂殴”,也只能默默检讨,哪敢告诉人家这只是制服动作呢?


说到底,谁家的锅谁背走。警方抓错人了,给无辜市民造成了伤害,道歉赔偿追责一样不能少。但同样的,媒体也应该实事求是,不能一味追求眼球效应。比如此事按猎鹰看法,正确的标题应该是《警察异地抓捕错抓无辜者,警方:确属错抓,已道歉并积极协商赔偿》。不过这样能抓眼球么?呵呵。(原发海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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