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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子咬交警大腿崩掉牙齿,反要交警负责你怎么看?

2017-06-22 能量君 中国V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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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其实这也并非啥奇事,基层出警的民警见的多了去了,不过被媒体正面宣传的很少而已。



6月21日,陕西检察微信公号发布了一则案例:陕西汉中南郑县男子白某醉驾摩托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剐蹭。前来处置的交警王某看到白某在摩托车油箱漏油的情况下抽烟,便劝阻白某。殊料白某竟倒地不起,还抱住交警王某的大腿咬了一口,结果自己的牙齿崩掉了。事后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白某却称自己牙齿崩掉要警察负责。


这明明袭警了,还要反咬一口,让警察为其牙齿崩掉负责。为啥会这样呢?别说没有讹诈成功的,这次是有视频证据比较扎实,而且当地公安、检察机关比较硬气,或者是某些媒体没有大肆炒作罢了。


其实吧,这是如果没有视频,就现场当事人的指认还有现场瞪着眼睛说“警察打人”假话的所谓的“”证人加上一些领导不担当,不用调查就成了民警打人或者执法不规范了。一些人肯定会说:不管怎么样不能把人家的牙“打掉”了,就算他违法了也不能把人牙打掉吧,之后,一哭二闹三上吊,如果还不成就上网炒作,一定能给民警弄个啥好歹。




能量君就见过一些类似的事件,弄得好的双方私了不再追究对方违章和袭警的责任,对方也不再告状上访民警。弄不好就是民警赔礼道歉受追究,再弄不好就成了海群之马,别说能量君脑洞大,这些都是血淋淋的现实。


说了这么多,不如看看当时的视频直接。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b051738ltw0&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这事就这样了,公安机关依法办事把人抓了并且依法起诉,检察官担当作为为民警做主,咱要点赞,下一步就看法院怎么判了。可是在文末的检察官提示让能量君迷茫了。


检察官提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警察的,应从重处罚。而根据公安部处置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规范,警察在执法时口头警告无效的,应该在请求警力增援后在等待期间保持安全距离,暂停与当事人的对话与进一步动作,以保护自身安全。


不知道警察朋友们见没见过这个行为规范,能量君觉得这有点不可思议,这是检察官的意思呢还是公安部执法行为规范的意思呢?能量君从正面的角度去理解可以说这个警察官提示和行为规范是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的,其目的当然是好的,但是能量君能不能从另一个角度去想呢?


划重点:1、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规范;2、先要口头警告;3、口头警告无效的,应该请求警力增援;4、请求警力增援后在等待期间要保持安全距离;5、暂停与当事人的对话与进一步动作,以保护自身安全。


能量君就脑洞大开问一下(别介意这样问呀):

1、要是当事人继续攻击了咋办?怎么样保持安全距离,是不是向某律师说的应该跑呢?这算不算奔跑式执法?2、要是当事人停止攻击把腿就跑,这安全距离咋保持,是不是不去追,或者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去追呢?说真的,能量君不敢再继续想了,因为这已经和公知以及某些律师的意见重合了,警察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执法方式:就是投降执法、奔跑执法,如果还不行就下跪执法?



能量君说的这些一些人看了脸不知道会不会红,这样的警察执法如何打击违法犯罪,如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这样的执法确实很文明很规范,但是人民真的满意吗?人民警察难道不能果断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吗?面对暴力袭击难道不能使用警械武器哪怕是喷一下辣椒水吗?


醒醒吧,今天你闹警察警察不敢查处,明天有人对你犯罪的时候,警察依然不敢制止,警察受点委屈不要紧,要紧的是每个人的安全和国家的稳定,都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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