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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与调查并不矛盾,错拘网民的锅不能警方背

2017-08-16 中国V能量

——本文约1385字,阅读需4分钟

据今日《新京报》报道,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政府官网通报称,8月11日下午,山西煤销集团吕鑫煤业一处采区边坡发生滑坡,导致4人死亡,5人失踪。然而此前该县曾通告称无人员伤亡,并以“造谣”为由拘留了一名网民。

和顺县新闻办主任张森林就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系因“企业负责人瞒报情况”所致,事故发生后,煤矿转移了伤亡人员,破坏了现场,“直到煤矿负责人投案自首后,才搞清楚事实。”

对此,有媒体批评“矿难发生后,不去查清事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反倒忙着打击所谓谣言,有那个工夫,矿难真相可能已经查得差不多了”。

然而北京时间“锐评”(微信ID:Btime007)认为,这个说法实属无稽之谈,因为查清事实和打击谣言从来就不矛盾,两者不是对立选择的关系。因此并不是说因为要查清事实,就不能或者不应该“忙着打击谣言”了,两件事应该是同步配合进行,把官员的“瞒”或“蠢”甩锅给公安机关,反而模糊了事件真正的核心问题。

就吕鑫滑坡事故看,当地政府组织了县煤炭局、公安局、国土局先后到吕鑫煤业边坡滑坡现场核实情况,并成立了五个工作项目组,阵容不可谓不“强大”。

那么此时,一方面搜集信息、核实人员伤亡情况确实需要时间,另一方面对于网络上传播的各种舆情进行监控也很正常。此前“四川泸州太伏镇中学生赵某意外死亡案”中,曾有人用移花接木、编造细节的方式传播谣言来吸引流量,导致信息混乱,反而影响了政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这便是前车之鉴。

但山西和顺县这次的问题并不在于辟谣,而在于被辟的根本不是“谣”,相反事后被证实为有人员伤亡,政府的声明通告反而成了虚假信息,以至于辟谣和抓捕网民的公安部门成了众矢之的。

但如果细究事情原委,很明显是由于之前的调查结论得出过于草率,公安机关才按照错误的信息认定所谓“谣言”。而这个调查结论,仅仅是企业负责人提供的,缺乏现场勘查和信息比对,那么涉事官员不是“瞒”就是“蠢”。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不仅仅是当地县政府派出的三个局和五个组,晋中市政府副市长黄海涛还曾带领晋中煤监分局、市煤炭局负责人到和顺核实情况,但这么多官员、这么多部门、这么多级的领导,就被一个企业负责人的谎话蒙得团团转,请问所谓“现场调查核实”究竟去没去现场?究竟是怎么核实的?核实出什么来了?

锐评君对于这种所谓的“现场核实”深表怀疑,会不会是有人纯粹就是走走过场、摆摆造型、说说套话,然后以此作为自己深入基层的作为?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不走心”的调查完全可以免了,反正也是坐等企业负责人自己供述,他怎么说怎么是,要这样的调查有什么用?要这样尸位素餐的官员有什么用?

而此事最荒谬的部分就在于,事情真相浮出水平,还是因为企业负责人“自首”,也就是说如果这位负责人“心理素质”稍微好点,扛住了这一拨风头,而媒体再不介入,很有可能此事就蒙混过关了,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

这种现状,固然跟企业负责人一开始的隐瞒有关,但显然跟当地官员也有一定关系,究竟是故意隐瞒还是纯粹无能导致没有发现,这恐怕就需要山西省纪委和晋中市纪委调查才能知道了。

然而此时反观公安机关,则完全是被“猪队友”坑了的节奏,并不能因此得出打击谣言不对的结论,相反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向公安机关提供更为翔实准确的信息,才能避免这种错抓网友的尴尬情况出现。

至于错抓网友,如果仅仅是将问题归结与公安机关,则有可能放过了最开始发布错误信息的政府官员,但锐评君认为恰恰要追究的是政府哪个部门向公安机关传递的错误信息、公文盖的是哪里公章、相关主管领导是哪一位,他们才是应该对整个错抓事件负责、道歉、赔偿的人!

正是这些人将国家的制度、法律弄得走了样,将正常的执法拐到了沟里,上坑国家政府的声誉,中坑与自己配合的其他部门,下坑其所辖一方的百姓,这口锅怎么能让警方独自背了呢?

文/北京时间评论员 梁千里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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