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真正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于都县易地搬迁以搬迁模式活起来、搬迁对象准起来、搬迁面积降下来、移民负债减下来、入住质量高起来、移民生活富起来为目标,统筹实施、压茬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真正实现了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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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模式、梯度安置,让搬迁模式“活起来”
于都县在摸准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特点,创造性提出县、乡、村三级梯度安置模式,有效地兼顾了群众意愿、城镇规划、企业用工、后续发展等各方面需要。
一是在县城工业园区先后建设思源社区、梦想家园社区两个安置小区。各占地100亩,分别建房1193套和872套,用于安置深山区移民、同步搬迁对象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摇号安置了354户1527人和163户867人。两个小区地处工业园中心,周边工厂林立,配套设施齐全,方便就业就学就医,让家庭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既享受高品质生活,又能随时找到高质量就业岗位,搬迁后脱贫成效非常明显。
二是在18个乡镇圩镇所在地规划建设了1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含同步搬迁共建房1120套,于2018年摇号入住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682户3204人,让故土难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既彻底改变了原先不便的生产生活条件,让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成为过去,又感受到乡音不改、圈子不变,使其加速融入新生活,加快实现小康梦。
三是针对半劳动力或住所离耕种地较远的意愿搬迁户,选择中心村或村里的中心地带建设安置房,让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既能安居,又能乐业,既能兼顾农业生产,又能方便就业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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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档、全程监控,让搬迁对象“准起来”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之后,于都县迅速组织开展新一轮宣传动员,对搬迁政策进行再宣讲、对搬迁对象进行再锁定、对安置方式进行再确认,把政策标准变成图纸,把图纸变成样板房,让贫困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做到政策到户、协议到点、建房到点、配套到位。
一是通过国扶办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逐户核查,确保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在系统中都标识了搬迁意愿,搬迁入住的贫困户都标识了受益对象,让搬迁对象在线上“准起来”。
二是按照“一点一册、一户一档”完善程序,规范管理。明确乡村干部责任主体,从严审核移民安置对象条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让搬迁对象在线下“准起来”;
三是做实做细拆旧复垦工作,以旧房拆除倒推真正的搬迁入住,以复耕复垦推进“增减挂”工作,让搬迁对象在过程中“准起来”。
四是常态化与规划建设局、农工部、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物业和国扶办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阶段性大数据比对,一经发现问题,立马整改,让搬迁对象在自查自纠中“准起来”。通过线上、线下、过程监管、自查自纠等四种方式,让搬迁对象“准起来”,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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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返租、以人定房,让安置面积“降下来”
针对国家发改委专项稽察指出的面积超标等问题,坚决落实、迅速整改。
一是以“回购返租”让面积“降下来”。对2016年已安置的面积超标对象,创造性提出以“回购返租”整改超标面积,通过政府回购超标面积再免租金返租给贫困户,即降了面积又积极稳妥推进了整改工作,做到了符合政策、群众满意。
二是以“以人定房”让面积“降下来”。再次对搬迁对象进行核实核查,通过搬迁对象家庭人口与2017年、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计图纸重新进行匹配性审查核查,按照符合搬迁条件的群众“应搬尽搬”、对应的户型“应有尽有”、人均面积不超25㎡的原则,根据安置对象家庭人口数、搬迁意愿倒算安置房面积上限,重新设计图纸和编制预算,调整安置点的房屋栋数和房型户型。通过“回购返租”和“以人定房”两个方式,于都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无一户面积超标,守住了住房面积标准的“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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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质押、无偿入住,让移民负债“减下来”
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千方百计降低移民群众负债,让群众搬得出。
一是通过“产权质押”让负债“减下来”。考虑到2016年搬迁户均已装修入住,为积极稳妥推进整改,由县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到县国资公司,再由县国资公司通过回购银行按揭贷款债务方式予以解决,明确5年后搬迁户脱贫致富后到期一次性还本,免利息,也可到期后再按5年分期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二是通过“无偿入住”让负债“减下来”。对于2017年和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取政府统一装修模式,让贫困户只需配备基本家具家电即可拎包入住,贫困户每人2万元的补助通过代扣代建模式统一补助到安置点项目施工企业。为保证贫困人口能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旧房并搬迁长期入住,每户贫困户缴纳1万元保证金,待贫困户脱贫致富后如需办理产权登记或交易、赠与、置换、继承,则按照建设时安置房成本价扣除贫困户个人补助金额和保证金后,足额缴纳剩余房款至县财政后,再予以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产权质押”和“无偿入住”,于都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无一户自筹超标,守住了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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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让房屋质量“高起来”
于都县狠抓项目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搬迁房屋质量,完善配套服务。
一是统筹推进前期工作。由县级统一规划设计、监理招标、招标代理、预算编制、公开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实现了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集中审批,节约了大量时间,规范了项目管理。
二是加强建设过程监管。乡镇业主和监理单位安排专人对项目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整合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技术力量,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月巡查评估制度;安排搬迁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监管;采取约谈、通报、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处罚和暂停请款等措施,建立质量安全问题台账,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全部完成了生活用水、用电、网络全覆盖,满足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在安置点逐步设置学校、医院、银行、幼儿园等础配套服务,让搬迁群众“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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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业扶持、兜底保障,让移民生活“富起来”
于都县坚持把后续扶持措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每个集中安置点、每户贫困户都有至少一种后续扶贫脱贫措施,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对于有一技之长的移民群众,安排产业扶贫发展资金,大力引导他们发挥自己的潜能,选择合适的产业发展增加收入。如,在中心镇中心村安置点周边流转户均50㎡以上的土地,安排搬迁户家门口发展家庭式种养殖产业,既发展“田园”经济,增加收入,又留住了农耕文化。据统计,有2248人发展了特色产业,占搬迁人口的35.54%。
二是融入现代服务业。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一大批的群众从原来的偏远山区搬入了县城或中心镇、中心村,地理位置更好了,交通更便利了,于都县引导这些搬迁户积极加入现代服务业,融入到城市或圩镇的第三产业服务大军中。到目前,有1348人加入了现代服务业,占搬迁人口的20.71%。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在安置点区内开发保洁、社区物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提供给搬迁贫困户,完善社区管理,增加贫困户收入,共设立公益性岗位109个。
三是加强就业扶持。一方面,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整合各类人力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增强安置对象就业技能,并优先推荐搬迁户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共计培训约3000人次。同时,每个乡镇安置点至少引进一个以上就业扶贫车间,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增收。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优先录用移民搬迁贫困劳动力。先后10余次组织园区企业到安置点开展劳动岗位推荐会和入园招工工作;赢家服饰、以泰电子等大型企业还针对移民搬迁户特点,为他们提供了专门的“生手流水线”等就业岗位。据统计,有4484人实现了稳定就业,实现了每个家庭中都有务工就业人员,占搬迁人口的68.9%。一些搬迁群众直呼,“搬出来就是脱贫了!”四是增加资产收益。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动员搬迁户把其原居住地山林土地(含复垦的宅基地)实行统一有偿流转,其原有的集体资产收益权将予以保护,切实增加其股金、租金收入。五是社会兜底保障。对于一些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的移民搬迁对象,虽然已经享受了移民搬迁政策,但为了让他们搬得出、稳得住,搬迁不搬政策,让其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教育、产业奖补等扶持政策,并不断加大提标力度,截止目前,有796人享受了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占搬迁人口的12.23%,让有困难的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真正实现搬迁一批、脱贫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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