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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需要买这些药品的市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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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时,引导购药人员扫‘购药码’,填写购药用途、体温、症状、中高风险接触史等流行病理学信息。药店工作人员使用‘监测系统’微信小程序扫购药人员健康码、购药码、药品条形码完成购药信息登记上报……”
连日来,
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
对辖区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
从严从实督促各大零售药店
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零售药店作为深入社区的药品流通点,
在疫情防控中具有
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
因而被喻为“哨点”。
为进一步增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意识,
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
重点围绕以下几点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01零售药店是否引导购药人员如实填写流行病学信息,使用“监测系统”登记上报购药信息;
02是否严格落实提醒进出人员戴口罩、查验三码、测体温、日常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03是否设立独立分开的“一进一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管理;
04是否进行核酸检测提醒;
05是否落实网售药品管理要求;
06是否开展员工健康管理等。
风险防控是守好疫情防线的“安全锁”,
风险防控好了,
疫情防控才能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为此,
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
还加强了对零售药店履行主体责任
和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
要求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
《重庆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指南》
(第二版),
对标十项相关要求,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特别是要全面执行销售“四类药品”
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落实网售药品管理,
执行药店防控措施,
切实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
资料图
截至目前,
共检查零售药店近780家次,
督促零售药店登记上报
“四类药品”购买人数信息68000余条。
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
约谈责令整改12家次。
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各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意识不断提升,能较好地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均在门口显眼位置设置了警示标语,落实了场所防控措施,按要求对购买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人员进行了登记。
接下来,
区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加大
对辖区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
不断强化对防疫用药用械的
质量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管,
组织执法人员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
在前往辖区各零售药店购买治疗发烧、咳嗽类药品时,为了自己、家人以及他人的安全,请主动扫购药码、出示健康码,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携带身份证,配合药店做好购药用途、体温、症状、中高风险接触(旅居)史等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同时提醒无法扫码购药的特殊人群,按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记者:李静
编辑:易容、章容编审:罗勇、杨元刚重庆三峡融媒体中心原创内容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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