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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案例!万州刚刚公布

三峡融媒体中心 平湖万州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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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万州区消委会从2022年度受理处置的

消费投诉举报中精选出

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提示广大消费者如遇到类似事件,

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1

商家承诺不兑现 履行三包终解决


2021年12月,秦先生在城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视机,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黑屏故障,售后维修两次未得到解决。随后,电视机液晶屏又出现亮带现象,售后提出可以换液晶屏也可要求商家换新机。与商家协商后,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新机,但拖延近一个月都没换。无奈之下,秦先生只好求助于万州区消委会。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经了解,该电视机才使用一个多月,尚在三包期内,商家应给予及时处理。经调解,商家同意及时为秦先生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电视机。


02

换私教起纠纷 消委维权助退费


2021年6月,肖女士在城区某健身中心办理了年卡,另还购买了私教课程。后期,健身中心在未征得肖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更换了教练,肖女士对此做法并不满意,遂提出退卡退款要求。商家却以书面协议中“会费概不退还”等条款为由拒绝退款。最终,肖女士向万州区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万州区消委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指出,尽管私教课程合同一般不明确指定私教,但健身房应为消费者提供其所认可且可持续、稳定提供服务的私人教练履行合同。经协商,健身中心退还肖女士未消费的预付卡内余额。


03

新车发动机烧机油 消委会调解终更换


2021年9月,何先生在城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从购买次月起便出现发动机严重烧机油的现象,后经4S店多次检修,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何先生认为是汽车质量有问题,要求4S店退车或者更换新车,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于2022年2月将此事投诉至万州区消委会陈家坝分会。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核实了相关情况。经反复沟通,最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S店从原厂调配一台同款发动机免费更换,并承诺对该车免费做一次全面保养,该车的售后三包期由原有的3年延长至5年。



04

生日跟拍片“失踪” 岂能一退就了之


2022年4月,程女士委托城区某婚庆服务部为孩子5岁生日宴拍片留念。几天后,婚庆服务部商家告知程女士,数码录像因技术操作失误而损坏,无法恢复。双方就赔偿事宜几经协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程女士向万州区消委会投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并退还服务费300元。


万州区消委会受理后认为,婚庆服务部因技术操作失误而损坏数码录像内容,对程女士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此行为并非出于故意,而且商家也诚心给程女士赔礼道歉了,因而赔偿数额需进一步协商。经耐心调解,最后,婚庆服务部赔偿程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并退还服务费300元。


05

喜提新车有异响 消委调解助维权


2022年5月,韩先生在城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同年7月,韩先生驾车途中发现车辆有异响,经4S店售后检查发现需更换车辆离合器。提车三个月不到就要更换车辆部件,韩先生表示不认可,要求维修好车辆同时给予赔偿。协商无果后,遂投诉至万州区消委会经开区分会.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4S店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协商,经营者积极联系厂家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免费更换进口离合器,并提供1次六万公里大保养和4次基础保养。


06

就餐烧烤后腹泻 消委介入获赔偿


2022年7月3日晚,何先生与其家人在城区某烤铺就餐后,全家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情况,经就医治疗后好转。7月6日,何先生将此事投诉至万州区消委会陈家坝分会,要求商家全额支付医药费及赔偿事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配合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调查,并组织消费者和该店负责人进行调解。最终,该店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用1709元,每人补偿1000元,共计补偿5000元。



07

车门漆面鼓包 车主维权求偿


2022年8月,刘先生在城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同年10月,刘先生发现其右侧车门处出现车漆鼓包,便向4S店提出车漆鼓包问题系出厂质量问题,要求商家免费补漆并进行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刘先生便将此事投诉至万州区消委会经开区分会。


接到该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实了相关情况。针对补偿问题,经多次沟通,最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S店同意按三包规定对该车辆车门处免费补漆,并补偿消费者6次常规保养。


08

货厢漏水受损 市监调解获赔


2021年11月,卡先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某4s店购买一辆厢式货车,该车辆生产商系重庆某车辆有限公司。2022年3月18日,卡先生在雨天行驶中发现货厢有漏水情况,致使车内价值1200余元的酸奶箱体泡水损坏,卡先生联系昌吉市4S店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当地服务站对车辆维修好后,卡先生提出赔偿货物损失,遭到拒绝。卡先生认为是车辆质量问题导致了其货物损失,遂电话联系汽车生产商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不成,便通过12315热线进行投诉。


万州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所接到12315平台分流的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卡先生及重庆某车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调解中,卡先生提出,其泡水货物可进行降价处理,经计算,货物损失折后约为600元。生产商认同消费者所购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货车漏水的事实,虽然保修手册里并未对此方面做相关约定,经现场检查车辆发现,货车厢体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瑕疵,本着加强售后服务,以及负责的态度,同意支付卡先生600元的补偿款。


09

进口红酒无中文标签

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获赔偿


2022年3月,谭女士在城区某百货店购买了一款进口红酒。外包装是一张印有英文的油纸,单价为888元/瓶,共购买十瓶,总消费金额为8880元。5月10日,谭女士请客吃饭时拿出该款红酒招待朋友,却被朋友告知该红酒无中文信息、无进口商信息。经提醒,谭女士上网查询了解到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遂于同年5月13日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维护自身权益。


最终,万州区消委会受万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调解该涉诉消费纠纷。接到诉状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营者就谭女士是否是职业打假人以及谭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提出异议。最终,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退款8880元并按货款三倍赔偿谭女士,合计35520元。


10

玉石床垫“包治百病” 商家既退款又挨罚


2022年5月19日,王先生家中的老人在城区某个体工商户向某处购买了一张玉石床垫,消费金额5680元。由于购买时未与家人商量,送货到家后王先生及家人对该床垫可治疗疾病的宣传不认可。要求商家退款,双方协商不成,遂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


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商家向消费者全额退还了5680元货款。针对经营者向某涉嫌的违法行为,经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批准,于2022年6月7日对向某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向某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处罚。



记者:李静

编辑:幸婉茵、黎洋宏

编审:周麒麟、杨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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