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互联网+物流”的加减法则——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 徐凯 孙伟
导读: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推进互联网+物流,既是发展新经济,又能提升传统经济”。“航运评论”特邀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信息化研究室讲述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现路径——“互联网+物流”,以及发展“互联网+物流”的“+”法则和“-”法则。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推进互联网+物流,既是发展新经济,又能提升传统经济”。
“互联网+物流”作为新经济 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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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物流”与大宗商品、一般贸易所涉及的能源、钢铁、机械、快消品、家具等等一切传统商品行业的转型升级都保持密切相关,对传统经济的提升和对促进传统行业商品流通模式的变革具有巨大的意义。
在提升传统经济的同时,“互联网+物流”作为新经济的潜力也是巨大的。我国物流市场是一个十万亿级的巨大市场。在衡量我国物流市场规模时,社会物流总费用是一项重要指标,它是指国民经济各方面用于社会物流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的总和,包括运输费用、保管费用、管理费用三部分。
物流资源分散、利用率较低。如上图所示,我国的社会物流总费用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过去十年间从最高约17.8%降至目前的16%,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物流效率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与欧美发达国家(约8-9%)相比仍然有巨大的差距。具体来说,我国物流业“散、乱、差、小、弱”的特征明显,信息不对称成为常态,并且牵连着行业利润的分配机制。公路空驶率超过30%的资源利用效率,甚至长期处于不超载不赚钱的畸形模式之下,罚款成为物流企业和个体业主必须计入成本的项目,导致很多物流企业的利润难达5%,一边亏着钱,一边承担着物流总费用过高的骂名。
调整优化制造业产业结构,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物流作为制造业的周边服务,制造业的产业结构同样影响着物流费用的比重,初级加工品和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的制造业结构会间接提高物流费用的比重。比如,运输一个集装箱的iPhone7和运输一个集装箱的袜子,运输费用相当,但是创造的GDP差距很大。
不仅如此,很多高附加值产品即使在我国生产,但增值过程却往往发生在境外。诸如此类,都会提升社会物流费用的比重。因此,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除了会对物流业产生巨大的影响,也必然会对整个制造业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提出新的要求。而推动“互联网+物流”,实现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过程必然是艰巨的,不过同时也会是最具潜力的增长点。
物流是商品流通四要素中最难互联网化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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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过程中有四大要素,即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最初,这四个要素通常是一起出现的——以“当面交易、钱货两清”的方式。
随着历史和时代的进步,这四个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慢慢地分离开来,衍生出了期货交易和跨境贸易等多种新的流通形式。不得不说,相比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物流是四大要素中唯一必须依赖线下完成的一环,因此也是最难与互联网结合的要素。如今,一些服务和产品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不需要线下物流服务的虚拟商品交易行业,比如唱片业、出版业、游戏业等已经被互联网模式颠覆,被新的商业模式所替代。在这些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发展的同时,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线上服务也随之日益完善。于是,物流就成为了目前商品流通要素中的“短板”。
“互联网+物流”是一条艰难的标准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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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的最佳支点。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痛点,从根本上来说是两个问题:一是物流资源配置优化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各类物流资源在时间、空间方面的不平衡;二是对人力劳动的依赖程度过高,劳动密集程度极高,乃至除去运输操作人员仅仅是信息流转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来完成。因此,推动我国物流业转型的两个核心驱动力应运而生:一是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模式变革;二是人口红利的消退和老龄化社会压力。不难发现,要将这两种驱动力导入物流业并驱动其转型发展的最佳支点,就是“互联网+”:既包括互联网技术,也包括互联网代表的新经济模式。
“互联网+物流”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电子商务,但关键绝非撮合交易。因为电子商务并不是撮合交易的网上中介,而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行业质量、服务、数据标准化的规则再造者。所以,发展电子商务绝非是做物流领域的“京东”或者“阿里巴巴”,需知在B2C和C2C领域的交易撮合功能却并不是B2B和B2G领域电子商务要实现的核心功能。
发展“互联网+物流”的关键,是提升物流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2C”领域中,产品标准化程度相对更高,服务质量有统一的标准,品牌价值体系更加健全,决策错误的成本低,个体消费者更容易因价格产生冲动消费。但是,在“2B”领域中,标准化程度往往不高,促使供应商作出选择的不仅仅是价格,还有企业信用、质量、服务、商誉、规模等等一系列要素。因为没有企业会为了10%的价格优惠去轻易的变更供应商,而间接给自己带来商业上的履约风险。
“互联网+物流”的“+”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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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信息化为代表的“互联网+物流”,才是新理念、新技术下的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现路径。
“互联网+物流”包含着物流的“+”和“-”:“物流+”包括了交易、监控、运营、资源方面要增加沟通效率、提升资源配置和利用率;“物流-”包括了在人力成本、价差利润、资源浪费方面要做减法。
在网络带宽资源充沛,移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有利于构建全社会物流的标准化,更加适应于我国目前社会物流资源分散度高的现状。因此,笔者建议从冷链、电子、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的物流细分领域入手,提供能够直接对接ERP和WMS系统的SaaS解决方案,然后逐渐将成熟的模式推广到更多的物流细分市场。同时,“互联网+物流”的创新必须从制造业的需求出发,以大数据为驱动力,形成“需求导向、数据驱动”的发展模式,只有遵循科学的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创造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业态。
作者:徐凯 孙伟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 信息化研究室
联系电话:021-65853850*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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