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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感及其中西比较

2015-06-26 张伟胜 无处不哲学


与时代的独立思想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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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有敬畏感,就意味着在他的心目中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任何崇高的东西能够令其向往和追求.


敬畏是一个颇具宗教色彩的哲学概念,但它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又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它的基本含义是敬重与畏惧,用来指称人对某种伟大而神秘的力量所产生的那种崇敬和谦卑感。按照康德的说法,真正能够使人具有敬畏感的大概莫过于两个方面,一是对头顶苍穹的无限星空的敬畏,一是对自己内心的道德律的敬畏。


何谓“敬畏感”


人之所以对无限星空产生莫名的敬畏之情,是因为人感到隐藏在旷远幽深的星空之中的那种神秘不是我们的知识理性所能洞悉的,更不是作为感性存在的人所能控制的。它无边无际,无始无终,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向往它,追寻它,但它却始终是那样的深不可测。别尔嘉耶夫把这种敬畏感看作“是对达到了最紧张的状态,达到极限的忧郁的体验”。他理解的忧郁是人的一种向上的倾向,当人向往某种存在的高度却又无法达到,觉得高不可攀的时候所感到的痛苦。“你只能对比你处在其中的那个世界更高的世界产生忧郁。”但是在他看来,忧郁并不是人的最高精神成就,它应该被克服,它在人生之路上出现,它所揭示的是人对日常世界的神圣的不满和对另一个更高世界的渴望。而敬畏则是“对深渊的纯粹体验”,这个深渊把我们“同存在的无限秘密分开”。它不是面对着危险而产生的恐惧和颤栗,而是面对着存在的秘密,人与这个秘密隔绝了。因此,敬畏是对忧郁的最高体验,其中并不包含恐惧成分。


德国宗教哲学家鲁道夫.奥托则对敬畏有不同的理解。他以希伯来语的敬畏为例,说明敬畏是指“在心中分别为圣”,就是要用一种特殊的畏惧感为某物划出界限,用神圣的范畴去评价它。他认为我们不能将其中的畏惧感错误地理解成普通的畏惧。这里所说的畏惧是那种“即使是最具威胁性和威势的受造物也无法制造”的让人内心充满战栗惊骇的“具有某种魔幻的力量”。人在这种力量面前除了诚心归顺之外甚至不可能产生任何的抵抗意识。我们可以在整本《旧约》中看到类似情感的表达。在他看来,这种敬畏感不仅仅是非理性的,甚而是反理性的一种情感,是根本无法对其进行概念分析的,因而是神秘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理解康德对繁星闪烁的苍穹那种与日俱增的敬畏感既是对彼岸世界的“不可思议”所发出的惊叹,也是人面对如此神秘境界而显得这般渺小的一声唏嘘。然而,康德并没有因此而鄙视人。人虽然在无限面前不敢自大,但人能够对其感到敬畏却正好证明人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因为一个没有理性的动物是不可能产生敬畏感的。人既是一个感性的存在,又是一个理性的存在,他同时属于感性和理性两个世界,一方面受着外在世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支配,常常感到不由自主,另一方面又能够摆脱自己的感性存在而向理性超越,并为自己立法。


人的内心的道德律发端于人之不可见的自我,即人的人格,它把人表现为一个具有真正无限性、只能为知性所知觉的世界。基于这点,人意识到自己处于一种必然的和普遍的联系之中,而不是偶然来到这个世界;出于这种认识,人也看到自己与所有的可见世界相联系。第一个关于无穷量的观点抹去了人的重要性,而第二个关于道德律的观点,通过人格无限地赋予作为知性存在物的价值,因为在人格中,道德律揭示了一种不同于动物性甚至整个感性世界的生活。至少,从这条定律,我们真的可以从合目的性中推导出自己的存在;我们的存在不会受制于此生的条件和有限的制约,而会辐射到无限之中。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康德所说的人对内心道德律的敬畏,是来自于人对自身那种特有的能够无限的超越自己的理性力量的尊崇。不论人有多么的卑微,多么的软弱,但只要人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守内心的道德律,那么人就能够遵循道德而实现对感性存在的超越,从有限走向无限。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敬畏道德就是敬畏人自身,敬畏唯人才具有的那种德性。这样,人对外在无限世界的敬畏与人对自身无限超越可能性的敬畏得到了内在的统一。


哲学家们的分析告诉我们,人之所以会对某种力量产生敬畏感,根本的原因在于这种力量乃人所难以企及,但它又主宰着人的命运。在崇敬当中夹着几分畏惧,这是人类对这种力量的共同体验。但在事实上,敬畏感又与人所生存的文化背景有着直接的关联。由于各自生存的文化背景不同,不同时代的各个民族又会具有不同的敬畏对象,产生不同的体验态度和体验方式,并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各自的生存智慧。比较中国人与西方人的敬畏感之区别对我们认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也许会有所助益的。


中西方“敬畏感”之不同


现代西方文明发源于古希腊与古犹太文化。自从这两种文化相互结合的产物——基督教在欧洲占据主导地位以后,到近代文艺复兴运动开辟理性时代之前,“上帝”一直是西方文化的核心概念。即使从近代以后以至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日益挤占着上帝的地盘,上帝在西方人观念中的地位虽然有所动摇,但依然具有非同一般的影响。根据基督教学说,一方面,他们认为上帝是人和世界的创造者与主宰者,上帝是万能的,是至善的,是时间之外的绝对和永恒,由此而产生出人对上帝的一种无限敬畏之情。人们敬畏上帝,就是为了能够进入上帝的天国和上帝在一起。另一方面,基督教认为人类只是上帝的仆人,是与生俱来便带有“原罪”的罪人。但上帝是仁慈的,虽然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旨意而犯下了“原罪”,上帝却仍然没有抛弃人类,反而通过“道成肉身”的方式代为人类赎罪,并向人类发出了爱的召唤。人类也希望通过爱上帝而得到上帝的宽恕,除去自己身上的“原罪”,并重新回到上帝的天国。因此,人对上帝的敬畏感是人在内心深处对上帝召唤的一种响应,如果不敬畏上帝就是自甘堕落,自绝于上帝,就是抛弃了自己,就会永远堕落沉沦下去。由于在基督教世界中,几千年来人们已经从内心深处认同了上帝对人的主宰关系,所以人们世世代代对上帝的信仰和敬畏感大多是非常专一而虔诚的。


但是,在西方人对上帝的专一而虔诚的信仰与敬畏中,我们却发现了一个隐藏于上帝光环背后的影子——人。如果我们抛开基督教的教义,再进一步地分析人敬畏上帝的深层心理,其实不难看出,与其说人敬畏的是上帝还不如说人最终敬畏的是自己。人是因为敬畏自己所以才敬畏上帝,尽管人对上帝的这种敬畏感十分的虔诚。假如上帝抛弃了人类,再也不来拯救人类,人类对上帝再也不能指望什么,这时候我们设想一下,人类还会敬畏上帝吗?当尼采说“上帝死了”的时候,人对上帝的敬畏感便荡然无存了。只要沿着基督教的教义再深化一步,我们不难演绎出人真正最后敬畏的是人自己而不是上帝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肯定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但它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与西方不同,在中国,自古至今一直没有一种类似于基督教、佛教或者伊斯兰教那样能够对整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进行高度控制的一神宗教产生。真正的宗教信仰在民间始终都只是少数人的事情。对神的认识和态度也与古希腊神话所描述的大不一样。在古希腊神话中,神虽然也有类似于人的生活,但他们对人并不关心,人与神之间没有任何的亲近感。而在中国的远古神话中,神与人是相通的,神是富有人性的,它不是高高在上控制和主宰人类的异已力量,而是乐于为人类服务、帮人类排忧解难的神人。例如盘古、女娲、伏羲等莫不如此。所以中国人对神是敬而不畏,很有几分亲切感。倒是从古代朴素的自然观中衍生出来的“天”的观念,因为其高远莫测,反而让人产生了几分敬畏感。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来的一个主流思想是“天人合一”,但这个“天人合一”从认识维度来看它基本上是单向的,即不是“天”与人合而是人与“天”合。这个观念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说最为典型。因为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以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古人认为,天地人是一个相互感应的和谐整体,但其中起主宰作用的还是神秘的“天”、“天命”。所谓“天命”,就是“天”控制着人的命运,人的命运依赖于“天”,人从生到死一切都得“听天由命”。人对“天”只能祷告、祈求、却不能支配,因此孔子“三畏”中的第一畏就是“畏天命”;而“天”对人却既可以赏赐也可以惩罚,“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且“天命靡常”,不可捉摸。所以,天地人之间的和谐是以人对“天”的服从为前提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天人感应”。这个“天”有点类似于西方人的上帝,其神秘而全能令人不得不敬而畏之,就连农民造反起义也要打出“替天行道”的招牌,可说是“挟天威以令天下”。但是,中国人对“天”的这种敬畏感与西方人对上帝的敬畏感颇为不同。在许多情况下,它并不是那种无条件的虔诚无限的敬畏之情。可以说,自古以来,中国人真正最敬畏的只有一个“天”。但人们“敬天”原是为了“保命”,为了自己的命运好一点或者至少能够公平一点,把“天”当作命运的“判官”,人间道理说不通时还有个“天理”作依据,可是,当人们感觉到“天”并不那么公道,也不一定能保佑人一生好运时,那么,敬“天”何用?畏“天”何益?对具有浓厚的实用主义意识的中国人来说,去敬畏一个于已无用的“天”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于是,指天骂地也就成了可以理解的事情。


与信仰基督教的西方人相比,从中国人敬畏“天命”的态度中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出人真正敬畏的究竟是什么。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态度比起西方人来要真诚坦率得多。在这里,古希腊人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这句话反而得到了最生动的诠释。人的价值才是至高无上的,上帝也好,天命也罢,只有符合人的价值目标才会具有真实的意义。上帝和天命只不过是人的一种精神寄托,是人的本质的一种对象化。就象康德所意指的那样,人对无限星空的敬畏只有在对人自身理性的敬畏为基础时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因此,中国人对“天”的敬畏不够虔诚也许自有自己的理由。


民族性格差异及各自的生存智慧


我们还可以从中国人与西方人敬畏感的不同来进一步分析民族性格方面的差异和各自的生存智慧。


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我觉得不是很符合事实,但要说许多中国人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信仰我看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我们确实缺少一种对某个信仰对象虔诚的、一以贯之的敬畏感。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实际的民族,不管是人还是神,只要能保佑我们,给我们带来好运,我们就敬重他,拜祭他,无论是儒释道、耶稣基督还是青天大老爷,我们都一视同仁,决不歧视。


中国文化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极强的包容性,不像有些宗教文化,对所谓的异端具有强烈的排斥性。在中国人看来,三教合流,四教同堂都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反过来,如果不能保佑我们,不能给我们带来好运,不能主持人间公道,那么管你是上帝还是“天命”,照样弃之如敝履。这种注重实际的民族性格,使得我们不可能产生某个神一统天下的局面。即使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道教在民间也从未消亡、佛祖照样赢得大众的喜欢,上帝也能传布它的福音。今天可以信这个,不行明天可以换一个试试。中国人向来不认死理,我们有自己的生存智慧,这种生存智慧从我们的老祖宗开始就讲得很明白,那就是“变通”的道理。中华元典《周易》讲得最多的就是“变通”的道理。中国人最崇尚的也是“变通”的道理。善变是我们民族性格的基本特点之一。作为思维与实践的根本方法,“变通”确实有其深刻的道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有“变通”,我们才能化险为夷,遇难呈祥;有“变通”,才有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史。


然而事实证明,爱“变通”的民族性格确实也有其先天的弱点。纵览中国几千年历史,久则久矣,但那种虎虎有生气的积极进取意识,健康竞争意识,改革开拓意识,在大部分时间里未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随遇而安,厚古薄今的思想历来很有市场。而过于早熟的宇宙意识,又常常使我们显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过早地失去了那份人类应有的对外部世界和自身的内心世界的惊讶感与好奇心,满足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爱变通的性格居然走向了它的反面——求稳怕变。这同样也是我们民族性格的基本特点之一。说中国人善变,从长处说是应变能力强,生存能力强;从短处说是指我们几千年来一直落在一个封闭之变、循环之变的思维陷阱之中,所以“万变不离其宗”;说中国人不求变,也是意指没有突破这种循环状态,缺乏强烈的开放性意识。这种善变与不变奇特统一的民族性格,既是我们中华文明能够五千年香火不断的奥秘所在,也是到近代由盛而衰反让西方人后来居上的内在原因。


西方人对我们这种既善变又不求变的民族性格很不理解,也不认同。他们有他们的生存智慧。西方人的民族性格,用我们中国人的话来形容叫做有点“一根筋”,也就是凡事爱认死理。他们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对任何事物特别是对那个隐藏在事物背后的神秘本体有着一种极强的好奇心,喜欢寻根究底,喜欢没完没了的追问,不但要知道是什么,还非得弄明白为什么,怎么样,不弄明白誓不罢休,就有那么一股劲。在信仰问题上,虽然早在古希腊时有一大群的神供他们敬仰,人们可以喜爱这个也可以喜爱那个,但对外在世界和内心世界之本体奥秘的寻根究底、执着追问,以及由种种追问所指向的某种神秘对象无限敬畏、一往情深的民族性格在那时便已大致形成。基督教占了统治地位后,上帝代替种种神秘对象成了他们唯一的敬畏对象。一千多年来,上帝始终是他们生命的核心和灵魂的家园。虽然对上帝的理解也许不是每个人都一样,并因此而产生出各种各样的神学流派,为了自己的信仰,他们甚至不惜大动干戈,以神的名义发动宗教战争,但是无论他们心中的上帝是何等样子,对上帝所具有的那份虔诚与敬畏和对认识上帝的那份执着精神却是如出一辙,别无两样。这样的民族性格一方面造就了欧洲黑暗的中世纪,狭隘的宗教执着心理使他们失去了包容其他文明的气度,始终用一种唯我独尊的心态与世界交往。


即使在当今世界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崇尚强权政治,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的民族,以西方利益为中心、以西方制定的游戏规则为标准推行全球化的做法当中,除了资本的扩张本性在起作用之外,我们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基督教文明的消极传统;另一方面又促使他们勇于竞争,开拓进取,形成了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精细严密的思维逻辑和一以贯之的哲学理性的积极传统。尽管文艺复兴以后,近代科学的发展对基督教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然而人们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并没有因为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各个角落的渗透而消失。特别是随着现代资本主义文明所带来的各种弊端日益显现,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和人们心理的浮躁倾向,直接导致了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出现。特别是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一方面着力解构现代性,另一方面推动人们重新体验神秘的敬畏感,寻回正在迷失的精神家园。


应该说,从生存智慧意义上来看,中国人与西方人各有千秋;从人性的意义上、从民族根性的意义上来讲,对信仰有所执着或无所执着也各具优劣。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一个崇尚“变通”意识、没有执着信仰的民族虽然可以具有非同一般的适应能力和非常顽强的生命力,但也确实不太容易对自己所敬畏的对象保持一以贯之的神圣的敬畏感。他们的信仰往往是有条件有保留的信仰,时刻准备一旦靠不住便立即抛弃它。某些方面中国人之所以有这样的心态,显然与把自己所敬畏的对象当作一种实用性质的“敲门砖”有关。因此可以说,中国人并没有牢固建立起真正终极意义上的信仰,对自己的信仰也缺乏建立在“绝对”和“无限”基础之上的坚定信念,对“绝对”与“无限”的兴趣和忠诚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深入骨髓的敬畏感确实不是我们这个民族所长。国人缺乏虔诚敬畏的实用主义心理倾向和态度作为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传统一直延续至今,仍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继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如对人生理想的定位,对工作的敬业精神以及对人际关系的处理等等,无一不是打上了深深的“变通”意识的烙印。“变通”可以使人对环境作出随机灵活的反应,但“变通”也可能使人失去信仰、失去敬畏、失去原则。中国人虽然注重伦理道德,但是如果没有像康德所说的那种对内心的道德律与日俱增的敬畏感,那么,在世俗的生活实践中伦理道德要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无疑具有相当大的困难。现在社会当中存在的信任危机或者说诚信危机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之一。信任危机或诚信危机的发生正是人们丧失了最基本的敬畏感的社会标志。因无所敬畏、无所顾忌而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互不信任、互相欺骗,是消解人类生活共同体及其凝聚力的最危险的腐蚀剂,我们实在不可等闲视之。


真正的敬畏感,不可缺失的精神支柱


真正的敬畏感能够引导人产生一种积极向上超越的倾向,是防止人性堕落的一种非常强烈的内在情感力量,它不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而是一种内在的德性追求。真诚的信仰和神圣的敬畏感是人类共同的、不可缺失的精神支柱,是人对自己所特有的人性的认真看护与持守。人无论是敬畏上帝还是“天命”,或者敬畏法律还是道德,说到底最后敬畏的是人自己。自己的人性是人之所以畏的根由。人没有敬畏感,就意味着在他的心目中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任何崇高的东西能够令其向往和追求,对他来说当下的世俗欲望就是一切。这种状态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失去精神家园的境况。身处此境,人不知道自己能够想什么,应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是非对错、好坏善恶,一切的法律道德、制度规范好象都已成为欺人的东西,对人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和约束力。也是在这时候,人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恣意纵横,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发生这样的状况,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是一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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