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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家长们注意!海曙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意见公布

海曙发布 2019-05-05

海曙区教育局正式发布2018年幼儿园招生政策!海曙的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始招生?海曙区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各镇(乡)、街道教辅室,各幼儿园:

为规范区域内幼儿园招生行为,现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1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曙区实际,就2018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直属幼儿园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幼儿园具体实施。西片区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镇(乡)、街道统筹协调安排,各教辅室、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3-5周岁幼儿入园优先满足原则。

(二)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三)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三、招生程序


直属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在招生报名日前两周起,通过幼儿园网站、在幼儿园大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报名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

西片区幼儿园:各镇(乡)、街道教辅室要指导幼儿园做好区域内学前教育供需调研,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应经教育局核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要求同直属幼儿园。

2018年海曙区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名单于4月20日在海曙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hsjyh.haishu.gov.cn/main_jyj/info-22350.html)公布。

四、招生时间


2018年5月4日至5月11日为全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各幼儿园可选择其中的适当时间作为办理报名手续的日期。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安排在5月11日之后,由各园自主安排,招生方案提前二周报备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各镇(乡)街道教辅室。

五、招生要求


(一)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幼儿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计划数招生,严格按规定年龄分班,严格按等级标准要求控制班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二)最大限度满足海曙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各幼儿园招生坚持优先满足本区房户籍一致幼儿入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要求适龄幼儿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户主和房屋所有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区,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根据幼儿入户时间,依次录取;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遵循相对就近原则录取。

(三)切实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园。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对属于特困供养人员的幼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幼儿、轻度残疾幼儿、烈士子女等入园,实现“零拒绝”。

(四)充分考虑非户籍人员子女入园需求。各幼儿园对华侨华人和人才引进人员子女、安置军人子女、港澳台籍幼儿、外籍幼儿等,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入园。尽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优先解决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1.在海曙区有稳定职业(指与海曙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海曙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2.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有效);

3.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

4.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五)加强招生指导和监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负责各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并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区教育局做好对各镇(乡)、街道教辅室、直属幼儿园招生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幼儿园专项资金补助挂钩。区教育局设咨询电话:87196567、87195009;监督举报电话:87195727。



2018学年海曙区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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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曙区教育局

微信责编: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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