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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力!海曙老旧住宅小区年底要“大变样”

海曙发布 2019-05-03


今天下午,海曙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推进会,对该项工作再部署、再发力,力争到年底前,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民生“顽疾”得到有效治理,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实现“半年大变样”。



今年以来,海曙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要求,全力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改造工作,确定“综合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有机更新模式,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目前, 偃月小区已完成室外管线施工及10幢立面改造,迎凤小区立面改造12幢已完成外架搭设;高塘花园立面改造13幢已完成外架搭设。执法进小区工作有序推进,海曙区选派执法队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因地制宜采取小区工作室、联络站(室)、联络员等方式,覆盖到9个街道75个社区274个小区中。


▲图为施工人员正在对偃月小区进行立面整治。


为全力推进整治改造工作,海曙出台了《海曙区推进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目标,精准施策、系统推进、综合治理,确保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改善,形成党建引领、政府引导、市场服务、业主参与的老旧住宅小区环境长效治理格局。


工作目标


 住宅小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住宅小区的环境品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制定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我区的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2018年9月底前,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初步见成效”。


2018年12月底前,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民生“顽疾”得到有效治理,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实现“半年大变样”。


2019年12月底前,责权明确、监管有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治理机制基本建成,实现“一年立长效”。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


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原则上为我区城区9个街道2000年底前(含2000年)竣工交付的老旧住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治五乱”专项行动

(1)治理乱停车。加强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开展“僵尸车”专项清理,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着力缓解“停车难”。

(2)治理乱堆放。清理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内公共区域乱堆放的杂物、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落实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3)治理乱种养。开展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毁绿种菜、违规养宠物、散养家禽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流浪犬(猫)收容留置中心。

(4)治理乱张贴。清除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各类非法小广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等,拆除废弃和违规广告,规范广告设置。

(5)治理乱拉挂。在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开展对在未经允许的公共空间吊挂晾晒、摆放物品等行为专项治理。规范户外缆线敷设。规范室外集中晾晒。



2“促五修”专项行动

(1)绿化修补。定期修剪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乔(灌)木,有条件的实施公共绿地补种、补栽。

(2)路面修整。及时修复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破损、不平整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实现“污水零直排”。鼓励同步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3)墙面修葺。修补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墙面渗漏水、墙面脱落部位。

(4)屋顶修缮。修缮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屋顶渗漏水部位、雨水管和隔热设施。开展重点区域“第五立面”专项整治,加快“屋顶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立体绿化。

(5)设施修复。修复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防、体育等设施。分批实施低洼易积水地段改造,有效实施排水设施维护管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和加装。


3“查五违”专项行动

(1)查处违反房屋使用安全规定行为。

(2)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3)查处违反合同约定行为。

(4)查处违规倾倒垃圾行为。

(5)查处违规出租房屋行为。


4“建五制”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基层自治机制。

(2)建立健全最低物业服务收费调价机制。

(3)建立健全物业项目维修长效机制。

(4)建立健全物业行业监管机制。

(5)建立健全社区联合执法机制。


记者:周唯轶

摄影:沙燚杉 周唯轶

微信责编:邬盈蓓 排版:陈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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