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今年春节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注意这些!
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提起过年总是伴随着
年夜饭、贴春联、春晚
新衣服、压岁钱、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
日前,记者从海曙公安分局了解到,2019年度春节期间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已经划定,允许燃放时间共有9天,为2月4日至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初七)、2月19日(正月十五)。
海曙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机场路以东,与江北区、石碶街道、奉化江相连的区域。在允许销售、燃放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
此外,文保单位、历史性建筑,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等也被列入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配送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为2月2日至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六)、2月18日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不得提前配送。季节性零售经营有效期满后,批发单位应在2月23日(正月十九),将负责配送的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回收或代为保管。市民如发现违规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81987110进行举报。
噼里啪啦的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的
还有震耳欲聋的噪声
漫天熏眼呛鼻的烟雾
以及各种安全隐患
海曙小编给大家传授一些
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知识
大家一定要从我做起
依法、安全、文明
燃放烟花爆竹
一要看经营者证照。在选购时,市民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要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是否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
三要看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同时还有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市民应到附近的销售点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尽量避免网购。
一是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向燃放和观赏。
二是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四是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更不能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五是不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超量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存放要小心,不靠近火源,不暴晒。
六是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
七是燃放期间,居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避免引起火灾。
八是乡村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
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三不二会一坚决”即:不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时间段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和车辆等投掷烟花爆竹;会选择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会安全燃放;坚决不燃放拉炮、摔炮等违禁品。
在燃放过程中,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进行指导,确保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不上公共交通工具
不要在厨房、阳台、屋顶存放
根据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公共汽车空间有限、人员集中,一旦发生事故难以疏散,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为了安全,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储存的时间,不要一下子买太多。
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火种,不要选择厨房、阳台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方,及时清理阳台、平台、屋顶、天井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同时,要把烟花爆竹放在幼儿不易伸手拿到的地方,防止儿童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希望大家能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不要为了一时痛快酿成悲剧。
祝大家,新年快乐!
记者:朱燕君 通讯员:段晓鹏
编辑:邬盈蓓 姚苏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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