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主,备案登记不到一个月,要办的抓紧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备案登记工作,也就是说距离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期限仅剩28天!
电瓶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现无法注册,即使已经安装了防盗号牌也不能上路行驶。
在新国标实施前,凡是未上牌的车主都可以到自己所在地的辖区交警中队备案免费申领临时过渡号牌。备案登记工作已于2018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以后不再办理备案登记(切记!切记!)。相关电动自行车须在此日期前完成备案登记,需要注意的是:
1、同时备案申领时除了车辆以外,还需准备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合格证。
示例1:
2、如发票遗失的,凭销售企业提供的购车证明或收款凭证、发票复印件予以备案登记。合格证遗失的,凭销售企业提供的载明品牌和型号的证明予以备案登记。或者提供单位证明、派出所证明、街道村委会证明(需盖公章)均可,证明上要注明电动机号或车架号。
示例2:
3、凡是已经申领过防盗登记号牌的二轮电动车,不再重复备案登记,不需要到交警部门申领临时号牌了。
4、三轮电动车、燃油电动车、油电混合车不能进行备案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2019年4月1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的(标准电动车),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车,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除了以上这些固定点位外,海曙交警也在市区部分路口设置了临时点位,以方便过往市民就近办理;与此同时展开声势浩大的宣传整治攻势,争取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消息并及时办理。
解放北路和义路口、中山东路开明街口
甬水桥路三支街口:
联丰中路薛家南路口:
鄞江法院路口、洞桥银城广场路口:
除此之外,还有鄞奉路尹江岸路口、环城西路环城南路口、中山西路环城西路口、横街中路17号爱玛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门口、机场路鄞县大道口、栎高线古林公园门口等点位也可以办理。
来源:海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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