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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书记”7项罪名获刑18年!扫黑除恶,海曙在行动

海曙发布 2022-03-20


近日,海曙区人民法院对蔡某等9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15万不等罚金。


海曙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某利用长期担任高桥镇藕缆桥村党支部书记的职权及影响,网罗、扶植了被告人王某、李某、朱某、赵某等一批村干部,吸收唐某、毛某、林某等组织成员。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规约,通过侵占村集体资产,垄断村级工程,强行向在村企业收取高额工会费,非法倒卖土地,收取夜宵摊摊位费,收受贿赂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被告人蔡某一方面通过干扰破坏村里选举活动,长期把持藕缆桥村基层政权,打击报复举报其违法犯罪行为的村民;另一方面先后多次组织、指挥被告人王某、李某、朱某、赵某、王某生、唐某及毛某、林某等人,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蔡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在藕缆桥村称霸一方,造成重大恶劣的影响,使当地群众的心理产生巨大恐慌,严重破坏了藕缆桥村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海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伙同被告人王某、李某、赵某、朱某、唐某、王某生、毛某、林某等在海曙区多次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蔡某犯罪组织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蔡某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余8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职务侵占罪中的两项或多项罪名。


9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坦白、认罪态度等情形,海曙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很多人以为“扫黑除恶”很远 

 但其实就在身边 

以下这些情形一定要小心

不要成了黑恶势力的帮凶

成为打击的重点对象

某人是一个农民,但这个人有一个当村支书的“铁哥们”、“把兄弟”,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说一不二,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这个人当上了村干部,之后开始垄断村里各种资源,啃食村民利益,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好了,这些人就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对象。

某人是一名打工者,在一家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工作,实际上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各种赌博游戏应有尽有,这个人的老板很牛,十足黑老大的范儿,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这个人就是其中之一,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某人在一家矿业公司上班,是一位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这个人的老板更厉害,什么“优秀企业家”等光环罩身,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这个人就是其中之一,用猎枪、铁棍和炸药开道,暴力抢夺矿井,是威震一方的“矿霸”, 没有资质私挖滥采。扫黑除恶时,这个人也会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某人是一名导游,但导游并不是这个人工作的主要目的,他的另一项工作就是通过带游客“赶场购物”、“强迫交易”来赚取钱财,当然这肯定会遇到不识趣、不听话甚至对抗的游客,但这并不难,因为这个人的后面有“江湖“大哥”撑腰,当然卖货的也不是善茬,不识趣的就恐吓,不听话的就关小黑屋,对抗的就直接打趴下。这个人就是所谓的黑导游,是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

某人是一名嫉恶如仇的“愤青”,整天对社会不满,对政府失望,觉得世界太黑暗,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有一天,这个人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高人”,自称是民间正义人士,与他志同道合,于是编造一些虚假灾情、警情和恐怖信息,甚至抹黑党和政府的视频、言论等,让这个人通过各种网络渠道传播。实际上,这个人已经被境外“高大上”的反华黑恶势力所利用。

某人是一名无业游民,突然有一天,他遇到一个“大哥”,对他特别好,带他吃香喝辣,出入娱乐场所,还给他安排了一份工作,不仅包吃包住,报酬还特别高,就是让这个人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其他地方甚至出国。其实这位“大哥”就是一个“黑毒贩”,而这个人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依律将要判处死刑。

某人在一家“小贷”公司工作,这个人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既然是高利贷,自然就有人还不起钱,这个人为了替老板“分忧”,通过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等方式逼迫欠债者还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这个人也是重点打击对象。

某人在一家“会所”、“浴池”或者“KTV”工作,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然而,这个人的老板就厉害了,黑白两道通吃,胆子也大,表面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虽然这个人不恶,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这样他就成了犯罪的帮凶。

某人在一家房产开发公司打工,待遇不错,然而,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遇到几个“钉子户”是在所难免的,不过这个人的老板就厉害了,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这个人天天跟着这伙人对“钉子户”威胁恐吓、掐电断水、破坏滋扰、砸玻璃喷油漆,最后还暴力强拆。这就是典型的跟黑恶势力挂上钩了。

某人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利益受损的上访户,长期以来问题得不到解决,正好有个与他“同病相怜”的人,要拉他入伙抱团“取暖”,煽动群众上街游行示威、喊口号、拉条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这个人认为人多力量大利于解决问题,所以也乐此不疲,谁知这是一伙搞政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这个人就成为被利用对象。

某人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天有一个“哥们”给这个人提供了一份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也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嚣张跋扈,遇到不服管理、少交钱或不交钱的小贩,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那么,这些人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市霸”。

某人是一个基层公务员,这个人以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永远都不会跟他挂上边。然而,“保护伞”听起来好像“高大上”,实际上并不分层级,只要拿了人家好处,在管理职责内,对一些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违法不纠、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那么这个人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是民心所向更是时代所需

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请积极举报!


记者;朱燕君 通讯员:陶琪姜

编辑:王杨乐 姚苏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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