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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海曙发布 2022-03-18

当前,我市应急响应等级已经从Ⅰ级调整为Ⅱ级,但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外防输入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巩固前期防疫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办工作部署,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调整相关人员管控措施

镇海区除蛟川街道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解除临时封闭管理后,区域内相关人员可以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出行;蛟川街道雄镇路以北区域相关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有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人员继续执行原有管控措施,其他镇海来(返)海曙人员的“3+11”和“2+14”健康管理措施同步解除,可以正常上班、就学。

主动开展防疫申报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散发态势,请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或有阳性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特别是绍兴、杭州、西安等地旅居史的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海曙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或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返曙码”进行在线申报,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从严控制外出活动

倡导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返回后及时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从严管理人员聚集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严格管理聚会活动。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严格公共场所管理。按照Ⅱ级应急响应要求,继续暂停开放室内密闭公共场所。严管住宿登记、社区出入“小门”,严控医疗机构“重点门”。按照“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的要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必须“戴口罩、测温、亮‘健康码’和行程卡”。

严格重点场所管理。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

加强特定药物销售管理

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药品,鼓励药店对欲购买上述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劝导其前往正规发热门诊就诊。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可疑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私自接诊发热人员等违法行为。

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尽快就近接种,未全程接种疫苗的也应尽早完成剩余剂次接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开展第三剂(加强针)疫苗接种。

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一审:应铮

二审:王杨乐  三审:李旭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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