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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海曙发布 2022-03-18


通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各类公共场所恢复正常开放,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每日消毒等防控措施。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艾灸馆、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饭店、餐馆堂食要合理控制人数、隔位就座。

二、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60%,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

三、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探视活动实行预约制,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

四、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五、住宅小区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出入口要严格落实好“查验健康码+测温”防控措施。

六、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提倡非必要不出省,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城市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甬后主动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


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5日


来源:健康宁波新闻版
编辑、一审:邬盈蓓
二审:王杨乐 三审:李旭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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