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日,国内本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紧急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入境人员远端查控、口岸入境、身份核实、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各环节的防控措施,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2.对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细化岗前、岗中培训和全过程监督指导。
3.相关企业单位,要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2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试行)等3个物防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扎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专业市场进口商品、商场超市进口商品、进口邮件快件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4.要高度重视区域协查管控工作,压紧压实区域协查管控责任,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时空伴随者3小时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海曙返海曙人员6小时内、其他风险人群(省漫人员)等12小时内管控到位、核酸检测到位,确保实现人数、人头、位置、管控情况“四个查清”。
5.所有省外来海曙返海曙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抵海曙前或抵海曙后必须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如有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6.对省外来海曙返海曙人员加强引导和提醒,在入海曙后进行短信提示,引导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充分宣传我区“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引导来海曙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7.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增加核酸检测点,必要时应提供24小时服务,提升群众核酸检测便利度。对发生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的来海曙返海曙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应检尽检”工作力度。
8.提倡公众非必要不出省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提倡人员非紧要不出市,确需出行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返海曙后主动向村(社区)及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9.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10.严格管理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并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11.严格管理文娱活动。暂时关停棋牌室、酒吧、KTV、桌游室、游泳馆、网吧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和宗教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12.严格重点场所管理。按照“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的要求,严守机场、高铁站、长途汽车站等市际交通枢纽“中门”,严管住宿登记、社区出入“小门”,严控医疗机构“重点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必须做到“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对机构内人员,提倡视频探视,提供温馨服务。
13.严格高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非必要不离校。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要向家长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14.扩大疫情监测范围和覆盖面,加大对重点人员、环境和物品的核酸检测力度。即日起,要增加对医疗机构、口岸、隔离场所、涉冷链、邮政快递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同时对学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
15.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管理,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不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引导,确保可疑症状患者全部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同时,迅速推广“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检测模式。
16.按照《浙江省2022年2-7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找人、行业发动、卫生打苗”的工作原则,继续推进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覆盖率、全程覆盖率和加强针接种,重点加快80岁以上人群的接种和18岁及以上人群的序贯加强工作 ,确保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前列。
17.坚持疫情、舆情、社情“三情”联动,全面做好动态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官方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广覆盖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健康提醒,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广大市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防护意识、疫苗接种意识和大局意识。
18.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全面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应急物资保障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立即激活应急响应决策指挥机制,快速实现“平战转换”。
19.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工作落实、督查暗访、整改落实、任务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每项举措每个环节闭环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0.对反复发生问题导致疫情失控的部门和单位,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有关措施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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