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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在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时竟然吃野猪肉和麂子肉!

FM104.4 / AM729 江西新闻广播 2019-11-03

    近日,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

       慈化镇新塘村委会违规发放节日福利问题。经查,慈化镇新塘村委会于2018年端午节时,以现金形式发放节日补助共计6000元,村委会干部邹来生、易柒根、邓天荣、易子良、李小华、欧阳林六人每人1000元,邹来生作为时任新塘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同年6月,邹来生与其兄弟姐妹一起为其父亲办丧礼时,未报告有关操办事宜。另外,还发现邹来生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3月,邹来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

       区司法局下浦司法所副所长王冬才违规重复领取奖励性工资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8年期间,区下浦司法所副所长王冬才在下浦街道领取了2016年度的综治先进奖、信访先进奖、文明单位先进奖、计划生育先进奖,2017年度的综治先进奖、安全生产奖;同时,王冬才在区司法局也领取了2016年度综治先进奖和2017年度综治先进奖;王冬才违规重复领取奖励性工资共计19539.68元。2019年3月,王冬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重复领取的奖励性工资已退回至区司法局。

3

       区水务局违规超标准公款吃喝问题。经查,区水务局在2017年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时,出现了野生甲鱼、野猪肉和麂子肉等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存在超标准公款吃喝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袁办发电〔2014〕30号)文件要求。肖泽春作为区水务局党政办负责安排公务接待用餐和其他工作需要用餐的直接责任人,在其负责安排点菜就餐事宜时,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肖泽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袁州区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宜春


编辑:黄通轩;责编:汤云柯;总监制:钟定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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