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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阿福学法典】遇到“跳单”不要慌,民法典里这么办!
你租房的时候
遇到过“跳单”的事情吗?
今天阿福就跟你聊聊
如果遇到“跳单”
民法典里教你怎么办~
“跳单”行为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跳单”是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行为。
在《民法典》之前,对于“跳单”行为
法院主要根据《合同法》
及双方合同约定
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
对“跳单”行为进行认定
并判决违约方承担责任
《民法典》颁布后
对于“跳单”行为有了明确的规定
首次将“跳单”行为
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不仅保障了中介人权益
而且对于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
阿福提醒
遵守市场诚信 尊崇契约精神
所以
无论是买卖或租赁
在委托前
一定要慎重
且要做好心理建设
因为将来这中介费是一定要付的
今天的民法典小课堂
就到这里
你学会了么~
我们下周继续!
素材来源:京法网事
编辑:鄢燕煌 岳昭琳
审稿:福州工人E家亲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