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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阿福学法典】见义勇为免责条款,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

“救不救”“扶不扶”一度困扰民众

……

今天阿福就跟大家聊一聊

见义勇为的那些事




见义勇为可免责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勇流血不流泪”现象。


那么什么是“见义勇为”呢?

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所实施的下列行为:


一、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

四、其它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的行为。


法治社会需要倡导、培育和维护公序良俗,谴责、制裁、摒除各类缺德行为或丑恶现象。《民法典》正是在这种文明基础上,将见义勇为等行为在立法上给予充分肯定。切实从根本上解决了一度困扰公众的“救不救”“扶不扶”问题,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重演。


《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

惩恶扬善、见义勇为

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无论是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

还是抢险救灾

总有人愿意挺身而出

值得所有人献上掌声和敬意!

今天的民法典小课堂就到这里了

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合同帮、搜狐网

编辑:鄢燕煌  岳昭琳

审稿:福州工人E家亲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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