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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航微理论③丨重大疫情下网络社群的风险及其治理策略

小航家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1-10-17




编者按:“沈航微理论”专栏于2020年2月29日正式上线!该专栏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建立理论学习的平台,开展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专栏将采用理论文章、微视频、图片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力求把创新形式和权威内容结合起来,把浅阅读和深度学习结合起来,把碎片化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让理论学习轻松易懂、有趣实用,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今天为我们讲授理论的是来自马克思主义学院闫华老师。





作 者

闫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今年年初,从武汉蔓延至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打乱了整个社会的运行节奏。为了有效避免因人群流动和聚集带来的传染风险,现实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受到限制,群体聚集更是被切断。相形之下,网络社会里的社群则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态势,人与人之间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和工具自由地聚集成群。与此同时,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网络社群的风险不容轻视。“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从短期看,网络社群风险治理有助于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构筑起线上线下的坚固防线;从长远看,网络社群风险治理对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重大疫情下网络社群的风险源分析




1、网络社群的组织优势被疫情放大

疫情发生后,网络社群的组织形式被广泛采用,人们充分体验到了网络结群的便捷性。网络社会中,网络结群的成本大幅度下降,每个人组建群体都易如反掌,导致互联网上无组织的群体激增。传统社会里刚性的、基于组织化的、自上而下的组织方式不再是将人组织到一起的唯一方式,网络社群已遍及网络社会,成为网络社会基本的组织单元。与现实社会群体相比较,网络社群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合作性更强。人与人之间不再仅靠长期契约或正式制度强制而被动地组织在一起,而是依靠社会化工具,基于共同兴趣、共同价值、共同需求等多因素形成生态化链接。网络社群通过自组织来实现自我同步和协调,高效率地完成合作任务,实现共同目标。


2、网络社群的现实影响力被疫情引爆

网络社群彰显出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疫情中的网络社群成为信息传递、集聚社会资本、行动组织与动员的重要平台,相对于传统组织形成的被动性,网络社群最大程度发挥着每个成员的主动性。围绕共同的目标,社群的凝聚力更强,群体的号召更容易得到响应,个体融入并服从整体,个体利益内化在集体利益之中,网络社群团结起来,一致行动。然而,网络社群良莠不齐,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存。一些社群为抗击疫情提供有效的援助,不乏还有一些网络社群借着疫情时机散发谣言、传播异质信息甚至产生破坏性力量。如何减少网络社群的负面影响、降低风险隐患,是网络社群风险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3、网络社群内的群体认同被疫情强化

网络社群成员数量多、成分杂,却具有高度的群体认同感。群体认同构建的出发点是共同的兴趣爱好,社群成员完全是自由自愿地丛聚。成员在畅所欲言甚至无所顾忌的沟通中,思想观点难免产生分歧和碰撞,成员拥有随时退出的权利,这种自由也为网络社群提供了过滤作用,最终留下来的都是本社群认同度较高的成员。重大疫情下,网络社群成员空前团结,社群的关注点不约而同地都转移到疫情的相关信息上。虽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思想和理念,但在彼此的碰撞中,最终聚焦整合成群体共识,经过网络媒体的传播,汇入到社会舆论中。

二、重大疫情下网络社群的潜在风险




1、群体传播造成谣言的裂变式扩散

每一次重大灾难总会伴随着铺天盖地的谣言。与17年前的非典疫情相比,本次疫情显示出最大的不同是以网络谣言为主,传播的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前所未有。由于网络社群成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信任基础,谣言进入社群之后,即使被理智的人看到,但由于是“朋友关系”,也常常视而不见或被迫附和,导致谣言在网络社群内聚认知偏差。社群中每个成员都是多类型网络社群的同时性锚定,每个人都可能是传播的一个节点。当谣言从一个社群内流出后,连接者通过二次扩散或多次扩散将本社群信息分享至其它网络社群,谣言的传播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而是群与群之间的非线性传播。这样,谣言便在无数网络社群间经历裂变传播。


2、网络社群容易成为情感发酵和宣泄场

网络社群是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也是表达诉求的平台。个体积累的负性情绪需要寻找宣泄的时机和途径,在网络社群里寻找社会支持成为自然而然的选择。从积极的角度看,网络社群具有情绪减压阀的作用,然而,当社群里充斥非理性成分时,网络社群起到的就是情绪发酵和宣泄作用。一个聚集群体内,情绪具有较强的相互感染性,某一个受到刺激的个体的情绪波动,会感染他周围的个体,使他们的情绪也受到波动,波动反过来强化了先前个体的情绪反应,同时继续向他们周围的每一个个体传递,分不清哪里是情绪的发端,哪里会是情绪的终结,群体情绪在循环往复的作用下不断膨胀,个体逐渐失去了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群体意识取代个体意识。


3、网络社群极易成为集群行为的号召地

集群行为是由众多受到某种刺激后情绪异常激动的人共同参与的、短暂性的狂热行为。持续的时间虽不长久,但会扰乱社会秩序,严重的甚至会违反法律。网络社群的构成成员在群体认同和情绪共鸣的作用下,整合成关系更加紧密的集群,身处集群中的个体是失去个性化的,个体不再是他独处时的自己,而是一个不受自己意识支配的群体成员。当个人的行为淹没在群体之中,个体会感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觉得“法不责众”,这使个体降低了对恶行后果的恐惧感,不再约束个人的责任感而减弱或放弃对自己行为的控制,一味发泄本能的欲望,呈现出“一人喊打、百拳齐下”的同一现象。


三、重大疫情下网络社群风险治理的策略





1、大数据分析技术为网络社群风险提供预警

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大数据的“硬核力量”不断显现。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指挥中就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发挥更好的支撑作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在网络社群风险治理中发挥出优势目前,已经有一些算法可以用于从大规模移动社交网络中划分出社群,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抓取网络社群的数据信息,从中挖掘出风险信息。风险大数据平台为风险预测和预警提供“预警云”支撑,实时整合与分析风险数据,精准评估风险,以便于决策者对风险治理做出科学研判和理性决策,争取网络社群风险治理的主动性。


2、依法实施网络社群风险的多元协同治理

法律是网络社群风险治理的“硬核”依据和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一部系统的有关网络社群管理的网络法。亟需借着疫情防控暴露出短板的契机,转变法治建设观念,加快立法步伐,尽早出台网络社群法,依法保障网络社群的有序运行。网络社群风险的治理还需要多元协同治理,多元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网络平台、社会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其中,政府是核心主导力量,是协调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的力量。网络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处于网络节点,需要肩负起社会责任,需要对违反法律法规、危害网络安全的社群行为及时发现并实施有效监管。只有多方通力合作、共同行动,才能真正落实网络社群环境管理。


3、完善多层次的网络社群自律机制

一个完整的网络社群自律机制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面主要指的是政府围绕网络社群发展提供的指导性政策,政策的落脚点在于引导社群自律。中观层面指的是提供网络社群服务的平台制定规则来推动网络社群自律的活动。以微博为例,目前就有《微博社区公约》及配套的《微博投诉操作细则》《微博信用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来更好地保障广大微博用户的权益,维护网络社区秩序。微观层面主要是社群成员个人的自律行为,尤其在疫情之下,每个人都要保持理性的头脑,不仅要保护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不要成为谣言的传递者,更不要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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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航官微丨20200306期
编辑丨杨锦
责任编辑丨周驰 李朔
投稿邮箱丨Xiaohangjiameit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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