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事 | 周宁检察公开听证不起诉 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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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4月26日,周宁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承办民警、值班律师出席,该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参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明主持会议。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与被害人一家是邻里关系。2020年7月,吴某某因小侄女被欺负一事与被害人一家发生争执,将被害人一家三口打致一人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案发后,吴某某主动向前来出警的民警承认其打人的事实,并委托亲属向三位被害人道歉,赔偿被害人医药费三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承办检察官张洪生介绍案情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张洪生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及拟作不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并针对听证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各听证员评议后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主动、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双方握手和解
被害人代表刘某某:
我们本是关系很好的邻居,很遗憾出了这件事情。但事后吴某某已经委托亲属向我们道歉,并且赔偿了三万元医药费,我认为冤家宜解不宜结,完全同意检察机关对他拟作不起诉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感谢检察院给我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为自己鲁莽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道歉,将来我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听证会主持人钟明总结发言
公开听证,让检察办案更加透明,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让公平正义变得可感、可触。下一步,周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完善相关程序机制,推动公开听证工作规范化运行,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
来源:周宁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