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寿宁检察:恪守法度 不失温度

寿宁检察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2021-05-09

“检察院的检察官不仅对我普法、教育,还帮忙解决我的工作及住房问题,今天又带着油、米来看我,真是非常感谢你们,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张某某说。



案情回顾


张某某因抢劫罪刑满释放后,回到寿宁县辖区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2021年1月,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专项检察活动,在与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个别谈话中,了解到了张某某的困难情况,无经济来源、无住房、无父母妻儿,不安心在社区服刑。于是,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帮扶救困机制,把张某某作为帮扶对象,联合县民政局、乡政府、辖区派出所及企业对张某某开展“一对一”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张某某的生活困难。



帮扶过程


经过多方联系,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介绍张某某到寿宁县源兴工艺厂工作,至此张某某的生活有了着落。4月21日,县检察院干警到张某某工作的地方进行实地走访,与工厂老板交谈,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经过了解得知,张某某工作积极,但因为生活拮据,许多生活用品并未添置,饮食起居有许多不便。走访干警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检察干警向工厂负责人了解张某某近况



检察干警到张某某工作岗位与其交谈


4月22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携同辖区民警带着生活物资再次来到了源兴工艺厂,为张某某送上被子、食用油、大米、口罩等生活用品。







人性化的帮扶,切实解决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重返社会初期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促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帮助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下一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联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乡镇党委政府,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精准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寿宁检察微信公众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