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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听证解民忧,司法救助暖人心


公开听证会

2021年5月11日,周宁县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5名听证员参加。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来源、基本案情、执行情况、被害人家属生活现状、被告人生活现状、救助理由六个方面进行介绍。


基本案情:2002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汤某某与被害人詹某某等人酒后从外县同乘一辆三轮车返回周宁县,途中被告人不顾詹某某的强烈反抗,对其强制猥亵,詹某某不堪凌辱,强烈要求下车。在同伴劝说下,詹某某重返车上,但被告人仍不顾劝阻继续强制猥亵,导致詹某某不堪受辱跳车,头部着地当场死亡。2003年3月,周宁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被害人家属至今未拿到被告人一方任何赔偿。

参会的5名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对被害人家庭造成的伤害、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及能否对申请人开展多方救助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5名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郑文晖:同意检察机关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被害人死亡后,对其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检察机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这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

 

钟卫忠:看了刚刚承办检察官结合ppt作的介绍,检察机关工作做的非常到位,被害人死亡在农村就是一个劳动力的丧失,被害人父亲将其抚养长大不容易,同意检察机关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黄爱荣:通过听证会了解了这个案件后,被害人的家庭确实不幸,一个鲜活的生命去世,目前被害人家庭经济条件也确实比较困难,司法救助金对于这个家庭而言,能够帮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我觉得检察院的做法非常好,值得称赞。

 

吴光辉:这个案件比较特殊,被害人家属至今未拿到被告人一方任何赔偿,对于这个不幸、困难的家庭而言,检察机关为其提供司法救助,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彭小华: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的温度,检察机关为家庭困难的涉案老百姓申请司法救助金,能够帮助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走出困境,能够很好的缓解社会矛盾,非常赞成检察机关的做法。

 

司法救助申请人:我女儿的死亡,对我的家庭造成了很深的伤害,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此次公开听证结果,周宁县检察院将形成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一项“暖心工程”,通过司法救助,能有效化解矛盾、改善民生、保障人权、服务大局,给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带来帮助,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感受到司法温暖的同时,也真正践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宗旨,彰显司法温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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