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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药说话】阿勒泰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依法诚信经营

2017-04-27 阿勒泰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公开承诺


药品经营企业公开向社会及消费者承诺依法依规经营、保证药品质量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第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严格依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第二,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不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柜台,不超范围经营。不作虚假广告促销,不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第三,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严格对照随货通行单和发票,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购进渠道合法,绝不违法回收药品。

第四,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销售处方药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正常履职,不虚聘挂证。销售药品主动开具发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销售凭证。保证不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禁止零售的药品。

第五,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确保8οC、20οC以下存储药品符合规定)、防冻、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第六,积极参与各种安全文明示范药店创建活动,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自年初以来,在阿勒泰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倡导和各县市局的推动下,25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陆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向社会及消费者承诺依法依规经营、保证药品质量的承诺书,我们也倡导更多药品经营企业公开向社会及消费者承诺依法依规经营、保证药品质量,市民如遇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通讯员:药械监管科

编辑:陈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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