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广东网络安全宣传周公众体验展 学网络安全知识
来源:南方网
6月26日至28日,第二届广东网络安全宣传周之“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活动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南广场举行,本次体验展有近90家单位参展,今年的展览比去年互动性更强,除了有抽奖游戏,还有很多网络安全互动体验。
南方网记者 刘竞宇 摄
南方网讯(记者/刘竞宇)6月26日至28日,第二届广东网络安全宣传周之“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活动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南广场举行,本次体验展有近90家单位参展,今年的展览比去年互动性更强,除了有抽奖游戏,还有很多网络安全互动体验。
据介绍,本次活动由广东省网信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管局、团省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公安局主办,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省青少年网络协会协办,省网络文化协会承办。
市民在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上了解网络安全知识。
南方网记者 刘竞宇 摄
在6月26日的公众体验展开馆仪式上,省内主要互联网应用市场服务商与学生、网民代表签订《拒绝移动恶意软件 共建网络安全公约》,为市民安全享用网络保驾护航。同时,广东省网络文化协会和广东省青少年网络协会发起“清朗网络 南粤行动”倡议,倡议全省青少年让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承担广东“走在前列”的使命,争当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的模范,争当创业创新的模范,把网络空间建设成为文明、理性、向善、温暖的精神家园。
南方网记者 刘竞宇 摄
主办方介绍,本次有来自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移动、联通、电信、联想、奇虎360等近90家单位参展,参展企业比去年多了三分之一,参展规模扩大了。同时,今年的展览比去年互动性更强,除了有抽奖游戏,还有很多网络安全互动体验。体验展突出体验性、互动性和趣味性,通过形象直观展示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等场景,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认识到“安全方面最大的风险是没有意识到风险”,主动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和技能,争做维护网络安全的卫士。
有参展单位推出机器人表演,吸引了到场参观的小朋友目光。
南方网记者 刘竞宇 摄
参展企业展示目前网络安全的相关数据。
南方网记者 刘竞宇 摄
记者在现场看到,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分为政策法规宣传展区(电子政务、域名保护等)、金融网络安全展区、创新创业活动展区、网络互动演练展区、电信网络安全展区、网络安全技术展区、电子商务安全展区等7个板块。市民不仅可以学习到网络安全知识,还可以和“变形金刚”机器人、名人蜡像,合影留念。展示区还摆放相片打印机,供市民把现场拍摄的照片免费打印。
此外,展会还举办防电信诈骗、密码保护、微信支付为主的网上支付安全等系列主题讲座。
【链接】
“清朗网络·南粤行动”倡议书
各位青少年朋友们:
我们生长在一个互联网时代,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成长家园。
互联网影响和塑造着青少年,青少年也影响和塑造着互联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成为真实便捷的知识库、温暖可靠的朋友圈、文明理性的舆论场,创新创业的加速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应担负起的青春责任。为此,向全省青少年发出倡议:
让我们依法上网,严格自律。我们要自觉对网上行为负责,讲诚信、守底线、不信谣、不传谣,远离网络欺诈、网络暴力,从自身做起,为法治网络、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让我们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崇尚奋斗、崇尚美德的思想观念,为励志进取点赞,为好人善举点赞,对假恶丑现象坚决说不,让我们的网络空间风清气正、充满阳光。
让我们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我们要拿出青少年的正义感和担当精神,理直气壮地倡导正确思想、驳斥错误言论,不让网络成为消减国家发展信心、消解民族凝聚力、妨碍社会平安稳定、影响青年健康成长的负面舆论场。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承担广东“走在前列”的使命,争当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的模范,争当创业创新的模范,把网络空间建设成为文明、理性、向善、温暖的精神家园。
广东省网络文化协会
广东省青少年网络协会
2015年6月26日
《拒绝移动恶意软件 共建网络安全公约》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的威胁程度与增长规模也不容忽视。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危害了网络和信息安全、损害了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为了整治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作为移动应用商店的经营单位,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主管部门监管,保障移动用户合法权益,净化移动互联网环境,并切实开展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内容约定如下:
一、建立健全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商店内上架的应用软件负责。
二、对应用软件提供者进行真实身份(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营业执照、居住地址/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等)验证并留存相关信息6个月以上。
三、要求应用软件提供者在提交应用软件时申明其获取的使用权限,及获取使用权限的目的和用途。并在软件下载时向用户明确应用软件要获取的使用权限。
四、在应用软件上架前,对其进行安全检测,对含有恶意扣费、信息窃取、远程控制、恶意传播、资费消耗、系统破坏、诱骗欺诈、流氓行为等行为,以及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应用软件,不得上架发布。并定期对已上架的应用软件进行安全复查。
五、对应用软件及基本信息(版本、提交时间、软件用途)、状态信息(上线、整改、下架)等相关信息留存6个月以上。
六、建立应用软件举报受理制度,提供便利的举报渠道,存在安全问题应用软件举报时,及时验证、处理。
七、建立应用软件和应用软件提供者黑名单管理制度、黑名单申诉机制、加强黑名单信息共享。
八、按要求及时下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用软件,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应用软件提供者进行溯源。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测提供便捷的获取上架应用软件的方式。
九、加强自身系统的安全防护,保障自身系统安全、应用软件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指定专人负责应用软件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