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廊坊微报】廊坊日报社关于新闻作品版权的公告

2016-10-14 廊坊微报 廊坊日报商业生活专刊

   廊坊日报社关于新闻作品版权的公告

近期,仍有部分网站、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公号等新媒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未经《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云报》廊坊传媒网许可与授权,擅自转载《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云报》、廊坊传媒网及廊坊日报社新媒体矩阵所属新媒体上刊发的版权作品,已涉嫌违法,并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现郑重公告如下:
1、任何单位及个人,凡在互联网、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使用《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云报》廊坊传媒网及廊坊日报社新媒体矩阵所属新媒体有版权的作品及新闻信息,须事先取得廊坊日报社的书面授权后方可使用和转载。即使获得授权,也不得篡改内容,摘录不得违背标题和文章原意,同时必须注明来源。
2、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书面授权擅自使用《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云报》廊坊传媒网版权作品及新闻信息的,廊坊日报社将予以警告,并定期在《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云报》廊坊传媒网及廊坊日报社新媒体矩阵所属新媒体上公告侵权人及其侵权行为。
3、对于警告无效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对于未经许可的各类非法转载行为,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予以举报,我们将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一经查证属实,我们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联系电话:新闻作品版权事务:0316-2033937


来源  廊坊传媒网

新媒体编辑  于枫  张夕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