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 | 售卖个人信息上千条,获取非法利益,都安两人获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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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字眼
相信大家的手机里头一定不乏
类似的短信
有的人还不时接到
各种推销电话、骚扰电话
让人烦不胜烦
个人信息泄露
不仅让不少人苦恼不已
还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所以,对于那些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隐私的行为,就应该给予严厉打击!
对滴,一定要严厉打击!
这不,近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Do it beautiful !(干得漂亮!)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信息买卖、唯利是图●
被告人张某经营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发展公司业务,2012年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通过自己或自己员工以索取、窃取、购买等方式,向都安县城区的多个楼盘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各楼盘业主包括户主姓名、电话号码、房号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共1586条,用于向各楼盘业主推销装修工程,开展商品房装饰装修等合法经营活动。
●利益当头、收手太难●
2018年3、4月间,被告人韦某利用担任某城楼盘物业保安主管的便利,窃取某城楼盘第二期第一批、第二批两批业主包括户主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房号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供421条,并将其售卖给被告人张某,从中获利80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了张某等人的违法行为,二被告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18年10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20日,公诉机关向都安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5月27日,都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维护隐私公正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韦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韦某将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依法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中插图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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