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扫黑除恶 | 垄断米粉市场,强迫交易,天峨杨正业等恶势力团伙出庭受审

天峨法院 河池中院 2022-06-23

点击标题下「河池中院」关注我们吧

本期导读

7月7日,天峨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朱维飞、冷荣庆涉嫌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一案。该案由天峨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桂丹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7人合议庭。天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清杨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为垄断、控制天峨米粉市场,操控米粉批发价格,伙同朱维飞,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纠缠、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手段,胁迫其他米粉生产企业参与或退出特定经营活动,逐步形成以杨正业、罗家胜、朱维飞为稳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严重破坏天峨县米粉市场的正常经营环境,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天峨检察院检察长陈清杨宣读起诉书






迫使他人签订协议,抬高米粉价格

2013年6月,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共同出资成立了广西天峨县胜业食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胜业公司),被告人朱维飞于2014年下半年初任该公司经理。


2015年下半年,为垄断、控制天峨米粉市场,操控米粉批发价格,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伙同朱维飞,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纠缠、堵门威胁、深夜滋扰、恐吓米粉厂老板及其家人等手段,迫使两家米粉厂(在胜业公司从事米粉生产之前,天峨县仅某顺、某英两家米粉生产企业)与胜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同意由胜业公司统一销售、配送米粉。


在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等人的操控下,天峨县的米粉出厂价从1.1元/斤涨到1.35元/斤,2017年8月又统一上调至1.5元/斤,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秩序,影响当地群众生活。



▲七人合议庭






威胁支付费用,两企业损失超35.48万元

胜业公司在米粉统一销售、配送期间,因米粉未能按质、按时送达客户引发客户不满,造成某顺、某英两家米粉厂销量严重下降。为保住客户、摆脱控制,某顺、某英米粉厂要求收回销售、配送权。


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为继续控制米粉批发价格谋取利益,通过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两家米粉厂在自行销售、配送的情况下,某顺米粉厂每天需支付补偿费800元、某英米粉厂每天需支付配送利润200元给胜业公司。


截止2018年8月30日,某顺米粉厂向该公司支付补偿费28.48万元。截止2017年5月,某英米粉厂向该公司支付配送利润7万余元。


▲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非法采砂,开采砂石2万多立方米

2017年起被告人杨正业和罗燕波(已判刑)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取得采砂许可证,即在天峨县六排镇某村附近红水河边成立砂场,私自采砂。截止2018年7月17日,两人私自采砂4403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9.627万元。


2018年7月冷荣庆从罗燕波处转让得砂场股份,参与非法采砂。2018年7月18日至同年11月底,被告人杨正业、冷荣庆私自采砂18940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70.46万元。



辩护人在庭上开展辩护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杨正业、罗家胜、朱维飞,违反工商和市场管理的相关法规,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控制天峨米粉批发市场,剥夺他人的交易自由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正业、冷荣庆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未取得采砂(矿)许可证擅自采砂(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正业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天峨县各处户外显示屏前群众驻足观看庭审

在庭审中,法庭对被告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全县各大户外显示屏均同步转播。

因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日宣判。

更多精彩内容


 河池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全国法院十佳微信公众号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识别后关注

点击右上方,分享朋友圈







第一时间   权威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