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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 巴马法院发布2022年第一批失信名单,有人因两千元上榜

巴马法院 河池中院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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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下列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请向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778-6216217。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年第一批)




黄忠祥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63032*****,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赐福村坡类屯38号,执行标的:4.5万元。


黄隆春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9312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立德村立德屯10号,执行标的:0.2万元。


黄日灯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6231984102*****,住广西田东县义圩镇世木村六干屯43号,执行标的:51.04万元。


黄尚层

男,公民身份号码:4512271995061*****,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那敏村那暖屯50号,执行标的:51.04万元。


黄  杰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5021*****,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岩廷村六旺屯5号,执行标的:51.04万元。


黄保山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6231989010*****,住广西田东县义圩镇世木村巴周屯21号,执行标的:51.04万元。


庄作玖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3241970061*****,住广西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坪村委会老街村42号,执行标的:9.9万元。


覃元文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311976111*****,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羌圩乡健康村马二屯36号,执行标的:47.9万元。


李叶祥

男,公民身份号码:4508021995010*****,住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五里村转龙屯24号,执行标的:0.8万元。


陈  志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6101*****,住广西巴马县甲篆镇好合村弄坤队9号,执行标的:6.6万元。


黄宗将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9206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那弄村那门屯17号,执行标的:13.5万元。


韦方环

女,公民身份号码:4527311986081*****,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都岩石路150号,执行标的:71.9万元。


韦孝班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311983041*****,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红都街370号,执行标的:71.9万元。


李英荣

女,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97061*****,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福厚村街上三队40号,执行标的:2.5万元。


黄乡平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6311963101*****,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同兴路西四里5号,执行标的:3.7万元。


韦盛歌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1301994042*****,住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70号龙光·水悦龙湾1号楼,执行标的:0.35万元。


覃振雷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1301980112*****,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住宅小区2栋4单元,执行标的:294.3万元。


覃炳武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76011*****,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那桃村六善屯57号,执行标的:26.2万元。


熊皓宇

男,公民身份号码:4509231984062*****,住广西博白县新田镇广新路031号,执行标的:18.9万元。


杨荣成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508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百马村坡莫屯75号,执行标的:3.7万元。


杨  益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2111*****,住广西巴马县甲篆镇百马村坡莫屯62号,执行标的:9.8万元。


杨荣冲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012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百马村坡莫屯22号,执行标的:8.1万元。


黄  杜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4012*****,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坡月村弄劳屯,执行标的:2.5万元。


申  龙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9101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长和村弄丰屯,执行标的:7.5万元。


简灵征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8803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龙凤村一队,执行标的:10.9万元。


唐孟姣

女,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6603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民山村林那屯9号,执行标的:3.2万元。


王有汉

男,公民身份号码:4527311979062*****,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六一红绿灯路口,执行标的:8万元。


韦雪开

女,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78030*****,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89号,执行标的:40.5万元。


郑莉美

女,公民身份号码:4527291993041*****,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燕洞村班月屯46号,执行标的:2.03万元。


(转载本条微信内容需经授权)



法条链接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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