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 从立案到执结仅用41天,南丹法院为企业追回百万货款
本期导读
近日,南丹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灵活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巧用执行手段,在短时间内成功执结案件,为企业挽回百万货款,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的执行过程中,也有温情的一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张时间轴
带大家先迅速了解事件脉络
5月12日
立案5月16日
申请财产保全
5月18日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
5月26日
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冻结被申请人在某工程公司尚未领取的工程款
6月14日
下发民事调解书
6月15日
申请强制执行
6月17日
向某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
6月21日
执结
看完时间轴
再来了解一下案件具体情况
看看法院如何调解、执行
案件回顾
拖欠上百万材料款引纠纷
南丹县某建材经营部与广西某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劳务公司因承建高速公路南丹段部分工程,期间多次向申请人采购建筑材料,双方协定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截至2022年3月,劳务公司尚欠建材经营部材料款129万余元。
建材经营部多次催促劳务公司要求其尽快足额支付建材款,但劳务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支付拖欠的建材款,建材经营部遂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调解过程
经法院调解,双方确认并约定劳务公司应于6月15日前将货款及所涉案件款项共计126万余元支付给建材经营部。但劳务公司未按时履行调解书义务,建材经营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财产保全发挥大作用
说到这里
好在建材经营部在起诉的同时
向南丹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还提供了劳务公司相关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劳务公司在某工程公司
有尚未领取的工程款200多万元
为保全财产,5月27日,南丹法院执行干警根据财产线索驱车三个小时赶到南丹县罗富镇高速路工程处,找到某工程有限公司,向该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该工程款。工程公司积极配合,并对工程款进行了暂存。
▲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达成和解,当天提取近58万元
这起案子立案执行后,南丹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劳务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执行前讨论会现场
在执行法官努力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先从公司账户支付70万元给申请人,余下货款则从暂存在某工程公司的工程款中支付。
当天,南丹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扣留并提取了暂存在某工程公司的工程款近58万元。
▲案款到账
执行又遇问题,再次调解皆大欢喜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工作又遇到了问题。
被执行人因公司账户被强制冻结而无法缴纳即将到期的相关税费,生怕影响公司声誉和运作便向法院请求对其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解冻,以便于为公司缴纳税款,并承诺立即支付所欠剩余款项。
▲同意被申请人解封保全财产申请书
本着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排忧解困,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南丹法院与申请人又进行了耐心的沟通。
经过一番沟通,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表示理解,并签写同意被申请人解封保全财产的申请书。
当天,南丹法院解除了账户冻结,而被执行人也信守承诺将70万元转账给了申请人。
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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