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宜州一女子“空手套白狼”,多名餐饮老板中招,被骗近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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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餐饮店每日对原料的使用
都耗费巨大
各老板想方设法找“渠道”
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而刚好来了这么一位“活神仙”
拥有不一般的货源
以为给自己省了一大笔费用
没想到的却是被狠狠坑了一把
欲哭无泪......
2022年8月19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01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27日,被告人冯某在河池市宜州区某市场经营食杂货批发期间,谎称自己有低于市场价的白糖、大米、食用油等货源,诱骗被害人唐某等9人向其全额支付货款后,又编造各种理由不发货或按市场价向厂家采购货物少量发货,并将诈骗所得共计1630.4039万元货款用于填补供货差价和个人消费、偿还债务等。
▲被告人冯某
02
2021年1月开始,被告人冯某谎称自己向河池市宜州区某包子店大量供应白糖、面粉等货物,邀请被害人唐某“投资”。为骗取唐某加大“投资”,冯某便以河池市宜州区某包子店结算货款为由向唐某转账“分红”14.15万元。冯某先后骗取唐某支付“投资款”共计155.01万元用于填补供货差价和个人消费、偿还债务等。
03
2021年10月11日,被告人冯某以合伙从事白糖生意为由,诱骗冯某某“投资”5000元。为继续诱骗冯某某,冯某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冯某某转账1500元。
2021年10月26日,冯某谎称经冯某某介绍的买家洪某订购的白糖被厂家要求付清全款才能发货,要求冯某某通知买家洪某支付尾款,冯某某便将1.5万元垫付给冯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冯某将其用于填补供货差价和个人消费、偿还债务等。
▲公诉人到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合议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冯某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冯某进行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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