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勇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刑




工会初心小课堂

近日,姜堰区溱潼镇财政所原科员徐勇挪用公款案一审公开审理并宣判。

经审理查明,徐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540597.18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姜堰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


来源:勤廉泰州

运营 by 太灵通



往期回顾

Review of previous periods

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口岸派出所原副所长王遐被立案侦查

泰州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商继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兴化市周奋粮贸公司原经理费中和接受监察调查



做实干先锋

践初心使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