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先行先试 贵州“司改”改出好经验好做法
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减少近5天,人均结案数翻倍;全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减少三分之一。贵州司法改革提高了司法效率也提高了社会效率,同时,改革改出了精气神,司法人员成为更有司法尊严、更有职业荣誉的正义呵护者。
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三年来,贵州始终坚持中央政策与贵州实际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遵义汇川区法院速裁组法官刘畅的一名当事人递了起诉书后即外出度假,没想到,当事人刚到度假地就接到开庭通知。
“法院效率咋突然变得这么快了?”
刘畅告诉他,“法院比你着急。”最多时,刘畅曾一天完成13个简易案件的庭审。
贵州崇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晓黎说:“过去是当事人催律师,律师催法官;现在是法官催律师,律师催当事人。”
第一批试点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改革前的52.17天下降为38.3天,办案效率提升26.59%;人均结案数达230.40件,同比上升148%。第二批试点法院人均结案数达146.90件,同比上升185.69%。除试点法院之外,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53.17天下降为48.28天,减少近5天;人均结案数达111.68件,同比上升105%;当庭裁判率同比提升1.51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
第一批试点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为4.32天,比改革前缩短18.60%;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为28天,缩短23.5%。第二批试点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为5.8天,缩短13.43%;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为25.63天,缩短20.45%。除试点外,全省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8.3%;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33.20%。
同时,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为法官、检察官套上了紧箍咒,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比如,省委政法委对第一、二批9个试点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查的案件全部合格。
“多谢程检察官,多谢,您就是我们家的大恩人。”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门口,一名鬓发斑白的中年人流着热泪,紧紧握着员额制检察官程姗的手说。
原来,遵义市某职校学生小东在网吧顺手拿走他人的手机,父亲发现后主动带小东自首。程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达成和解的前提下,当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程姗说,在司法改革前想要一天之内结案是不可能的。司法改革后,改变了三级层报审批的办案模式,落实“谁审查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一次案件评查中,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小文办理的一起贩毒案被扣了2分,原因是“未及时扫描证据材料”。小文说:“是我疏忽了,没有按时间要求上传,等我想起来,已经过了系统要求的时间,没办法上传了。这也给检察官提了个醒,再简单的案子也不能马虎。”
过去向领导汇报“你觉得该怎么办”,现在“我认为该怎么办”,转变极其巨大。榕江县法院员额制法官刘辉说:“过去办疑难案件,有审委会这根拐杖拄着,我只要按审委会意见‘拄拐而行’就得了;现在拐杖只是参照系了,我办案要独自承担责任,就得加紧充电提升自己,细抠每一起案件事实和法条,才能办成公正、有说服力的案子,不至于退休后还被找麻烦!”
自2016年11月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批捕案件的96.5%和起诉案件的97.2%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提交检委会审议案件数量下降32.31%,讨论个案同比减少46.8%。
通过改革还权于法官、检察官,一大批优秀人才走上办案一线岗位,职业尊荣感和职业保障增强,职业地位提升,大家都感到“法官更像法官”、“检察官更像检察官”。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王晶晶说,过去“三级审批”模式存在“定者不审、审者不定”的怪圈,全新检察权力运行系统上线以后,同样的一审公诉案件中已见不到繁琐的18道审批流程,平均办案用时不到改革前一半。
她说:“司法决定权直接赋予办案主体像一场春雨,一次次精准指控、一个个精品案件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案件责任终身制如一声惊雷,刺破了权责不明的混沌夜空,在每一个办案人员心头高悬利剑;检察职业保障体系的完备似一簇火花,点燃了每个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职业尊荣感愈发强烈、职业使命感愈久弥坚。”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高燕说,改革前法官可以当“甩手掌柜”,当事人、律师有什么问题都去找庭长、分管院长反映,“心里也认为不是自己判,判后也不需要自己负责,但是改革后案件必须自己审判、自己负责。虽然这给了自己一份压力,但是裁判文书签发权的下放也是一份动力,职业尊荣感油然而生。”
贵定县法院女法官马灯会2016年共审结案件191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13.73天,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4.76%,无一件发回改判。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试点省份,贵州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蹄疾步稳向着公正、高效、权威迈进。
2016年7月5日,花溪区法院第一法庭立案受理贵州省浙江商会起诉该商会会员郭某、卢某要求返还原物一案。被告郭某收到应诉材料后向法官反映,她不在花溪区居住已有3年之久,认为花溪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承办法官等着郭某提交管辖权异议书时,奇怪的一幕发生了。被告郭某风尘仆仆地跑到法院,急切地说:“这个案子我不提管辖权异议了,我上网查了,花溪法院是全国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所有证据、所有程序都会留有痕迹,谁也改不了,案子在你们这里审我放心。”
更奇怪的一幕还在后面,败诉了的原告竟然给法院送来锦旗。
2016年9月30日,花溪区法院作出驳回商会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商会不服表示要提起上诉。但在上诉过程中,商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认为一审判决有事实有依据,主动撤回了上诉。
2017年1月26日,贵州省浙江商会会长带着商会管理人员,一大早给花溪区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法官郑娟送来印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商会会长表示,花溪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实在挑不出毛病。
在完善司法便民、亲民工作机制方面,遵义市检察院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健全检察官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开展“检察干警进千家万户”活动,做到让群众随时能找到人、办到事。
更值得一提的是,遵义“指尖上的检察院”APP便民服务平台,5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23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其中两级院检察长接待来访1211人次,同比上升31%,有6个基层院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2016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对外公布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11.2万件,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查询、预约、咨询等服务2800余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得到较好回应。
有关负责人表示,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黔东南州榕江县、黔南州贵定县法院、检察院作为贵州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改出了成效,改出了特色,为全省、全国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花溪区法院改革成效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6年5月和12月,花溪区法院还分别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督查推进会上作为司改试点法院代表作交流发言。
汇川区法院自2014年6月成立以来,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十次,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
榕江县的司法改革颇具民族特色。榕江县法院除严格按照“四项改革”做好试点外,还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357”模式,比如以民间文艺人才探索创新创建“民歌法庭”调解等。榕江县检察院还创新培养“双语”检察官,明确少数民族员额制检察官不得少于员额总数的60%,便于当地少数民族选择“双语”检察官提供法律服务。
贵州司法改革的成就,赢得各方点赞,发出了全国司法改革的“贵州好声音“。
时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说,贵州一些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取得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司法人员的职业尊荣感、整体办案质效、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评价,贵州法院在员额比例核定、审判团队构建、处理好放权与监督关系等方面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表示,希望贵州检察机关进一步打造“智慧检察”,依托大数据破解检察工作难题,为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运用提供更加新鲜、更加可借鉴、可复制的“贵州经验”。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改革办主任夏崇源称赞,贵州省公安机关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在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国人大代表苗毅感慨,看到的超出想象,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贵州法院都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的感受是,“检察院的大数据建设太震撼了,太棒了,贵州检察院为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作出了引领性的贡献。这也是中国司法系统前进的方向和目标。”
来源 | 贵州日报
记者 | 肖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