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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市律协在行动!
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在贵阳市人民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主办,省、市、区三级共30余家单位,200多人参加了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宪法日的确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右图:市律协会长屈超勇在现场。
左图:市律协副秘书长朱小波在为群众答疑。
❂贵阳市律师协会组织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宣传活动。律师们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宪法为核心,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身边。
此次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博腾所主任刘海
驰辰源所主任罗明
左上图:中创联所律师张前康。
左下图:中创联所律师陶敏、汪梦凡。
下图:中创联所副主任郭爱民。
市律协副会长钟远人参加宣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