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BUH 高度评判标准更新
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 (CTBUH) 是测量高层建筑高度的官方仲裁机构,同时也是决定“世界 (国家或城市) 最高建筑”头衔授予的仲裁机构。学会建立了对高层建筑进行测量、分类的一系列广泛的定义和评判标准,并将此作为“世界最高的100座建筑”的官方排名的依据。
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 & 巨型高层建筑
1.高层建筑
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定义,它是考虑以下一个或多个范畴的主观定义:
· 高度与环境相关
周边环境影响建筑高度观感
一座14层高的建筑也许不会在芝加哥或香港这样的高层建筑城市中被认作为高层建筑,但在欧洲的省市或在城郊区域或许会显得比在市区高很多。
体量相似的建筑置于不同基地的对比
· 比例
比例影响建筑高度观感
有很多建筑尽管在高度上并不非常突出,但因外形细长也呈现出高层建筑的形象。相反,很多建筑尽管实际很高但占地面积非常大,所以因其尺寸/或楼层面积使其被排除在高层建筑范畴之外。
建筑高度相似而比例不同的对比
· 结合相关高层建筑技术
一座建筑所运用的技术可以被归为“高层”产品(例如采用独特的垂直交通技术、或结构性抗风支撑作为“高度”的产物等)。
结构性抗风支撑(左图)及垂直交通技术(右图)
如果一座建筑被主观认为和以上一个或多个范畴相关,它即可以被认为是高层建筑。尽管由于建筑类型和功能的不同会导致楼层高度的变化(例如,办公建筑与住宅因使用功能不同层高也不同),这种情况下楼层总数很难作为衡量是否是高层建筑的一个标准,然而一座楼层等于或者超过14层,或是在高度上超过50米(165英尺)的建筑,通常能够被看作是否是“高层建筑”的临界值。
台北101大厦顶部的质量阻尼器
2.超高层建筑与巨型高层建筑
那些达到更显著高度的高层建筑可以再被分为两个分组:高度超过300米(984英尺)的建筑定义为“超高层建筑”,超过600米(1968英尺)的建筑定义为“巨型高层建筑”。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有115座超高层建筑和3座巨型高层建筑竣工。
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与巨型高层建筑的划分
测量高层建筑高度
共有三种测量高层建筑高度的方法。所有方法都是从最底的1、主要的2、开放的3、步行的4入口的水平面至:
1. 建筑顶端的高度
建筑物的建筑顶端,包括塔尖,但是天线、标志、旗杆或其它功能或技术性设备5不包括在内。此种测量方法的使用最为广泛,并且是用来判定”世界最高建筑”排名的依据。
建筑按顶端高度排名
2. 最高使用楼层高度
建筑物最高使用楼层6的楼面层。
建筑按最高使用楼层高度排名
注:
1 水平面:与入口大门的最低点相接的竣工楼面层。
2 主要入口:明显位于现有或之前存在的地面层之上的入口,且允许搭乘电梯进入建筑内的一个或多个主功能区,而非仅仅是到达那些毗邻于室外环境的地面层商业空间或其它的功能空间。因此,那些位于类似下沉广场这样空间的入口不算在内。同时要注意的是通往停车、附属或者服务区域的入口也不被认定为是主要入口。
3 开放入口:入口须直接与室外空间相连,所在楼层可直接与室外接触。
4 步行入口:供建筑的主要使用者或居住者所使用的入口,而位于类似服务或附属区域的入口不包括在内。
5 功能—技术性设备:这是为了识别那些作为一类普遍使用的技术,需被拆除/添加/更换的功能—技术性设备。我们经常会在高层建筑上看到这些设备(例如天线、标志、风力涡轮机等需要定期添加、缩短、延长、移除、和/或替换的设备)。
6 可使用楼层:这是为了识别供居住者、工人以及其他建筑使用者安全并合法使用的配备空调系统的空间,并不包括服务区或者设备区这类只需偶尔有人进入做维护工作的空间。
3. 顶尖的高度
建筑物的最高点,与最高构件的材料或功能无关
建筑按顶尖高度排名
· 案例: 威利斯大厦 vs. 吉隆坡双塔官方高度
威利斯大厦(左图) vs. 吉隆坡双塔(右图)
高层建筑特征
1.单一用途与混合用途建筑
单一用途高层建筑是指其总楼层面积中有85%以上仅作单一用途使用。
混合用途高层建筑是指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或用途)的建筑,且每个功能服务的面积占塔楼总空间的很大比例7。服务于诸如停车场或设备层的功能不被算作混合使用的功能。CTBUH“最高建筑”排名中显示的功能是按照主次顺序依次排列的(例如“酒店/办公”表明建筑的酒店功能位于办公功能之前)。
台北101(左图) vs. 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右图)
2.建筑 vs. 塔楼
高度中有超过50%的部分属于可使用楼层6,便被认为是建筑。那些没有达到50%范围的电信或观光塔没有资格被列入“最高建筑”排名。
金茂大厦(左图) vs. 东方明珠(右图)
注:
7 “很大比例”可以看作是达到以下任意一个方面的15%以上:(1)总楼层面积;或(2)总建筑高度(就服务于某种功能的楼层数而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超高层建筑中会出现的特殊情况。例如高达150层高的大厦包含20层的酒店功能,尽管并不符合15%比例的规定,但此大厦显然会被归为混合用途建筑。
3.接合建筑
一个建筑被认定为单栋接合建筑(不同于在一个综合体中的不同建筑单体)的标准是:建筑总高度的50%以上相连在一起。此标准可能会有例外情况,如:当建筑整个形体表现为一个连续的拱形,并呈现为一座单栋建筑,被认为是结合建筑。
(从左到右)东京都厅舍、CCTV总部大厦、The San Remo
4.建筑综合体
综合体由两座或更多座建筑组成。这些建筑位于同一基地、被一同设计并拥有相似的建筑特征。通常,一个综合体中的建筑会共享裙楼、地下空间和/或有天桥相连。
(从左到右)晴宇、腾讯滨海大厦、梦露大厦
5.楼层数
包括所有地面以上楼层,包括地面层、重要的夹层/主要设备层,如果夹层/设备层的楼层面积相比其下面的主要楼层的面积小很多的话,那么不应计算在内。屋顶设备房或者位于主要屋顶区域之上的设备房也不计算在内。
注:
因为不同原因,CTBUH统计的楼层数也许跟其它已公开的项目信息不同。例如,因为世界上一些地区通常不把某些特定楼层包括在内(例如香港的建筑就没有4层、14层、24层);建筑的业主/营销团队可能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不是根据建筑实际楼层数计数。
建筑状态
1.方案阶段
“方案阶段”的建筑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1) 特定的基地(项目开发团队需取得土地所有权)
2) 完善而专业的设计团队(能从概念阶段向前推进设计)
3) 正式的规划许可/合法的施工许可(或者此类许可正在办理中)
4) 推进施工直至建成的完整计划
被列入CTBUH“方案阶段”建筑列表的建筑必须有可靠消息来源(例如:业主)公开发布的公告。由于在设计初期常有的改动性以及来自业主相关信息的局限性,建筑方案中的某些高度数据可能并不确定。
2.施工中
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最高的主要结构已经建成。
3.结构封顶
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最高的主要结构已经建成。
4.建筑封顶
一座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在结构上和建筑上均已完全达到其最终高度(例如包括建筑塔尖、女儿墙等)。
5.竣工
一座建筑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1) 结构和建筑主体已封顶8
2) 围护材料完全覆盖9
3) 投入运营,或至少部分可以投入使用
6.停滞
施工现场的工作被无限期暂停,但有计划在未来的日子按照原设计方案完成施工。
7.未完成
施工工作被无限期中止且从未复工。基地也许会进而容纳另外一座新的建筑(与原设计方案不同),这样原施工状态有可能会保留,也有可能不会。
8.愿景阶段
或处于项目初期阶段但还不满足可归为“方案阶段”的标准;或为一个一直不可能发展到施工建造阶段的方案;或只是一个理论命题,并没有要建造的打算。
9.拆除
建筑因其达到使用年限而被人为拆除或因火灾、自然灾难、战争、恐怖袭击或者其它故意或非故意的手段而遭受破坏。
注:
8 建筑的封顶意味着该建筑的所有结构构件与建筑外部构件的安装都已就绪。
9 在建筑某些区域进行内部装修期间,为了方便固定升降机而未安装的外墙板不对建筑整体的“外墙安装完毕”状态构成影响。
结构材料
1.钢
主要的横向和竖向结构单元以及楼层体系都是采用钢材建造。注意,如果一座建筑的楼层体系中,有混凝土板位于钢梁之上,仍被认为是“钢”结构。
2.混凝土
主要的横向和竖向结构单元以及楼层体系都是采用混凝土建造,其可被定义为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
3.混合结构
使用不同的钢和混凝土系统,一个位于另一个之上。钢/混凝土位于混凝土结构系统之上,而混凝土/钢正好相反。
4.复合结构
复合结构是指建筑主要结构单元结合采用钢与混凝土两种材料。例如:使用钢柱和混凝土梁的建筑、使用混凝土核心筒和钢结构的建筑、使用
混凝土包钢钢柱建筑、使用混凝土填充钢管的建筑等。
高度 & 数据委员会
CTBUH高度与数据委员会的创建,是为了建立并在必要时根据高层建筑的定义和测量完善官方高度标准。因此,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以讨论:
高层建筑行业的最新发展、对标准的可能添加或修订以及偶尔根据现行标准为特别复杂的建筑进行详细评估,以确定其高度和/或类别。
更多关于CTBUH高度标准和委员会信息请访问
www.ctbuh.org/heightcommittee.
提交单体建筑进行评估和说明,请完成以下表格
http://www.skyscrapercenter.com/submit 或联系 skyscrapercenter@ctbuh.org.
CTBUH 高度标准
skyscraperce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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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CTBUH)是专注于高层建筑和未来城市在概念、设计、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全球领先机构。学会是成立于1969年的非营利性组织,总部位于芝加哥,同时在中国上海的同济大学设有亚洲总部办公室。学会的团队通过出版、研究、会议、工作组、网络资源等方式促进全球高层建筑最新资讯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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