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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博弈论 | 文:郭暮云

2017-04-05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经文

 

太 22:37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太 22:38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太 22:40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可 8:35因为凡要救自已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路 6:31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引言

 

“互相伤害”这个词好像是去年开始流行起来的,一般前边还要加上来啊来啊!互相伤害啊!,这样。但我个人开始察觉到大地已经遍满戾气,大约是在十年前,起因是一个宝马女车主大骂剐蹭了她的修车师傅(其实是她撞倒了待修的自行车),更叫来家人殴打对方。最后修车师傅说回家取钱,然后拿刀回来杀了宝马女并她的全家。

 

或许我们直觉的反应是:何至于此?大度些,理智些,不就没事了?然而历史是有记忆的,某种类似隐秘知识一般的经验,会以主要是不可言说的方式代代遗传下来。简单来说就是:若想在黑暗丛林中生存,一笑而过和忍气吞声通常既不明智,也不经济。残酷的生活会一遍遍告诉你:能胜过恶人的唯一方式,就是比他更恶。早在达尔文之前很久,我们这个民族就已经掌握了这个隐秘法则。若没有上帝,拉麦的原则就是最合理的原则: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罪的蔓延,是有加速度的。始祖堕落后,迅速就有该隐杀兄弟。该隐之后不久,就有了更为残忍的拉麦。正如经上所说: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 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 7:29)。 

 

如同宇宙中的熵一定会不断增加,罪所带来的堕落,其范围和程度也会愈演愈烈,巧计会越来越多地被找出和发明。能率先醒悟并毅然突破底线的人,常会迅速获得令人满意的回报,消耗秩序和降低底线带来的势能足以让他们赢得先手生存优势。不过,这种做法一旦开了头,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因为比他更狠更恶的人一定会越来越快地出现,在消灭第一个或第一批底线突破者之后,在越来越短的时间间隔后又被自己的降维者消灭。

 

并且这一切,常常会以进步和理性的名义发生。因为黑暗森林中的绝对理性人,能做出的最好决策,本来就是先下手为强,要做就做绝。就是《三体》意义上的率先降维。这也正是博弈论的结论,或者全然败坏教义所暗示的历史演进路线图。

 

让我举几个例子,来试着说明何谓“绝对理性决策”,或者底线突破者的隐秘法则。

 

旅客困境

 

某家航空公司把两个行李箱搞丢了。这两个行李箱里装的东西完全相同,但却属于AB两名不同的旅客。航空公司派出一名经理,与这两名旅客协商赔偿事宜。经理向这两名旅客解释说,航空公司方面无法为丢失的行李箱估价,因此需要让两名旅客各自独立地写下一个2100之间的正整数(包括2100),表示自己对行李箱的估价,单位是元。如果这两名旅客写下的数完全相同,航空公司方面就认为这是行李箱的真实价值,并按照这个数目对两名旅客进行赔付。但是,如果其中一名旅客写下的数比另一名旅客更低,那么航空公司方面将会认为,前者的估价是真实的。航空公司将按照这个估价对两名旅客进行赔付,但报出此价的旅客会多得2元作为奖励,另一名旅客则会少得2元,作为估价过高的惩罚。举个例子:若AB两人分别估价50元和40元,则A将会获得38元,B将会获得42元。

 

如果两名旅客都是绝对理性的,并且上述所有条件都已经成为这两名旅客的共识。那么,这两名旅客将会写下怎样的数呢?

 

如果你是第一次听说这个问题的话,你肯定不会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最终结果是,两个人都只估价2元。为什么呢?


 

容易想到,对于这两个人来说,最好的结局便是两人都估价100元,这样一来,两个人都会得到100元钱。然而,其中一个人肯定会动一下歪脑筋:“如果对方估价100元,我估价99元,那么航空公司会认为我是诚实的,我就可以得到101元了,而对方只能得到97元。”另一个人其实也想到了这一点,因而两个人会不约而同地写下99元,其结果就是,两个人各得99元。有趣的是,如果两个人都想到了对方也会写下99元,那么每个人都会发现,把自己的估价重新提高到100元是无益的,但是把自己的估价减小到98元,会让自己的收益从99元提高到100元。结果,两个人都会把估价改为98元。总之,两个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管对方报多少钱,我比对方少报1元总是最佳的选择。于是,这种恶性的心理战将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每个人都推出,自己应该把估价从3元改为2元。到了这一步,两人终于不再有争斗,于是就得到了刚才所说的答案。

 

当然,在实际的测试中,真正写两元的人是很少的。因为这里有两个重要的假设,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总是成立,就是“所有人都是绝对理性的”和“所有条件都已成为共识”。稍后我们会分别谈到这两个前提。总之,之所以没有出现最坏的结果,通常不是因为人们有多么善良,而是因为大多数人没有这么理性(聪明、狡猾……);之所以没有两败俱伤,只是因为巧计(最佳博弈策略)还没有形成共识。

 

纳什均衡

 

前年逝世的美国数学家约翰·纳什(电影《美丽心灵》的原型)因其对人类博弈问题的研究获得了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用来描述他理论的最经典例子,就是所谓“囚徒困境”,但在此不必赘述,因为本质上“囚徒困境”和“旅客困境”是同样的问题。最后的那个“各得两元”的结果,就是一个“纳什均衡”。所谓纳什均衡,就是指在多方的非合作博弈中,看似出于绝对理性的最佳选择,最终却会让各方都得到一个最糟糕的结果。


 

用圣经的话说,这或许就叫“想要救自己生命的,反倒丧了生命”。对基督徒而言,纳什均衡的意义,就是从另一个角度再次深刻揭示了“人的全然败坏”。保罗教导提摩太: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提后3:1-2a)……这就是说,人的罪性一定会导致他在任何选择和博弈中都要寻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专顾自己),区别只是他的寻求方式是强理性的还是弱理性的,更通俗些说就是他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是真正的巧计还是弄巧成拙。但发人深省的是,越“聪明”的决策,却会导致他的最终收益越差。这就意味着,有时候反倒蠢人有蠢福,安徒生写的《老头子永远不会错》就是这个道理(即便你把老头子算作蠢人)。

 

换言之,罪人与罪人的博弈,特别是绝对理性的罪人之间的博弈,最终结果一定是双输而非双赢。

 

在此意义上,奥古斯丁的论断再一次得到证实:罪并非一种存在,而是善的缺失。它不配称为一种存在,因为它只会杀害毁坏,不能建造更新。罪与熵的方向一致,都指向秩序和生命的反面。

 

所谓自我利益最大化,用圣经的话说,就是“私欲”:

 

雅 1:15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所谓“私欲”,就是“自我利益最大化”或“自我损失最小化”。再举一例。

 

有一位牧师去一个村庄服侍,几个月后他将要离开,村民们说要给他一些奉献。盛情难却,牧师就说,这样吧,既然咱们村盛产远近驰名的美酒,那么大家就一家舀一瓢酒,倒在我门前这口石缸里吧,就当做你们给我的奉献。大家纷纷说好。一天之后石缸倒满了酒。然而牧师舀出来一尝,就发现居然完全是水,一丝酒味儿都没有。

 

原来,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既然别人都会往缸里倒酒,那么我兑一瓢水也没有什么影响。然而因为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就集体上演了一个变酒为水的奇迹。

 

这个故事当然是编的,然而我相信你可以承认,它的意思却是真的(恰如华盛顿并未砍过樱桃树,但那个故事非常符合他实际的品格)。耶稣变水为酒的神迹并不常常发生,罪人变酒为水的“奇迹”却时刻都在上演。比如我们原先在主日结束后,常以普遍呼召的方式要求弟兄姊妹留下来打扫卫生,然而通常留下的人很少,还有好多次没有一个人留下。因为多数人都在想:别人会去做,不差我一个。别人都倒酒,不差我这瓢。所以基于这一现实,我们现在的值日表,要落实到人头。

 

人心不古

 

或许面对这些情况有人就会说:“现在的(年轻)人啊,太不靠谱/顺服/热心了,想当年……”如果排除其中隐含着的自夸,这种说法想要表达的意思,其实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们在潜意识中似乎觉得,过去的人们比较不那么自私,比较善良,比较会留下来打扫卫生,比较可能不太往酒里兑水。

 

事情真是如此吗?

 

某种意义上来说,事情还真是如此。但是请注意,之所以过去比现在似乎好一些,其原因并不是人的罪性和私欲没有今天这么大,而是因为私欲和罪性的两个强力催化剂“理性与共识”,在过去没有今天这样发达。风俗淳厚,就是指初民的质朴或憨直还没有被罪侵染过甚。理性与共识这两种催化剂——特别是后者——是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累积的。让我再举一个例子。今天会有好几个数学例子,这是因为数学的确能最迅速地把事情说清楚。但愿从此以后你们会爱上数学。

 

今天我们在座的大概有一百人。假设我们要做这么一个游戏:请大家每人在小纸条上写一个不超过100的数字交给我,然后我会现场统计大家所写数字的平均值,并且把这个数字乘以三分之二得到一个有奖数字,纸条上的数字最接近这个有奖数字的将会获得奖品。有多个同样接近的,就并列获奖。比如所有人写的数字加起来再除以100的结果是60,那么60的三分之二就是40,如果有人写了40,他就获奖。没有写40的,那就是写3941的获奖,依此类推。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要玩这个游戏,你会写多少?

 

如果你之前没有听过这个游戏,或者你的聪明程度是在正常范围内的,现在立刻要你写的话,基本上你会从1100之间写一个随机数。那么100个随机数的平均值大概是50左右。现在,如果你已经想到这儿了,那么理性分析的结果就是,你写50的三分之二,也就是33,是最有可能得奖的。不过且慢!事实上,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别人就也能想到,也就是说很快大家都会发现写33是最合理的。如果你又能快人一步,你就会紧接着发现现在写22才是最合理的。但是很快大家也都明白为什么22才最合理,并且因此都写22。于是现在写15成了最合理的……这样推下去,最后的结果是,所有人都会发现,写1是最好的结果。

 

不过,实际测试显示,无论参与的人是否玩过这个游戏,玩的时候真正写1的几乎没有。因为你固然知道这个推理过程,但你却不知道别人知不知道。你不知道别人能想到第几步,也不知道是不是就有比较楞的人偏要写100。这就叫做“不完全信息”或者“没有形成共识”。

 

这就是想当年或者古代人为什么在类似事情上,私欲和罪性可能表现的不那么明显的主要原因,那是因为这种“私欲最大化”的“共识”还没有完全形成。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啊!”,情况就开始恶化,面酵开始发挥作用。随着人类的理性越来越发达,共识越来越透明,人类彼此博弈的结果最终就会逼近纳什均衡,也就是最糟的那个结果。

 

刚才关于正直和巧计的经文,有另一个译本是这样说的:

 

【现代中文译本】传 7:29我所学到的只有一件:上帝造人原是很单纯的,但是他们把自己弄成这么复杂。

 

所以,所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其真实的含义是:随着时间推移,人们的“共识”(《巧计汇编》)会累积、传播,在同样的罪性之下,这种增加了的“共识”(《最新版巧计汇编》)会使得人类的头脑与策略越来越复杂,并促使人不断选择更坏、更恶的选项。

 

若没有一股逆转乾坤的力量,这种趋势最终就会将人带向共同灭亡,因为这种趋势其实就是,罪所带来的具有加速度的,堕落。

 

高斯分布

 

罪所带来的“私欲之律”,就是指导罪人生活的最高准则。在“私欲之律”的大前提之下,能够造成进一步区分的,是罪人的理性强弱程度:多个强理性罪人彼此博弈的最终结果,纳什已经指出就是纳什均衡。而弱理性罪人彼此博弈的结果呢?那随机性就会比较强,因此基本上会是高斯分布(正态分布)。再看一个例子。不要害怕,这是最后一个数学例子。


 

有十个人,每个人都有100元钱,然后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奉献出一部分钱用于集体投资,投资会收回双倍的钱,并且均分给所有人(即使大家出的钱不一样多)。那么最好的结局固然是,每个人都拿出100元,最终每个人都会得到200元。但是,理性的决策者会这么想:“如果我只出99元钱,那么用于投资的基金就只有999元,最后大家将会获得1998元的回报,每个人都会分得199.8元;但是,别忘了我手里还有1元,因此最终加在一块儿,我不就有了200.8元了吗?事实上,如果我干脆一分钱也不出,我就能坐享180元的回报,我手里将会拥有280元!这比200元更多!”

 

因此,如果每个人都是绝对理性的,那么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比别人出的少,总能让自己更赚一些。最后的结果竟然是,每个人都不愿意拿出一分钱!于是大家都一无所有。或许这也是主耶稣讲过的那个“按才受托(5000两、2000两、1000两)”比喻的变形版本。

 

但通常并非所有人都能想这么远,或者碍于面子、压力之类多少都会出一些(这正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情况),如此一来大家拿出的钱总体上会是随机值,服从正态分布。在这个例子中,随便选择多少出一些,反倒比出于绝对理性精心选择的一毛不拔,最终的结果对人对己都要好一些。也就是说,随意决策,很多时候反倒比机关算尽收益更多。

 

人本银律VS神本银律

 

这就是一开始说的,如果没有神,如果这世界真是个进化论的黑暗森林,那么冷血,吝啬,自私,互相伤害,其实恰好是最理性的选择,因为理性是你唯一能依靠的法则和力量。虽然这理性正如上边所分析的,最终在一切事上会把包括这个理性人在内的共同体中的所有人都带向最黑暗的地狱。

 

那么,基督徒也服从在这个私欲之律下吗?纳什均衡和高斯分布也同样是基督徒的最终结局吗?

 

如果没有耶稣,如果没有福音,事情当然就是这样。但福音逆转了这一切。

 

如同若没有太阳的能量注入,光合作用就不能真正发生。若没有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死而复活,罪如熵一般的单向性就不可逆转。然而死里复活这件事的最重要意义,就是其逆转性。生命的秩序被彻底破坏和删除后的状态,就叫做死亡。对死亡的逆转,就叫复活。罪人那已经死亡之灵魂的复活,就叫重生,这就是上帝救赎的恩典借着祂赐给选民的信心所成就的事。这样活过来的人,就叫做基督徒。从此他们脱离了黑暗森林的国度,进入了基督光明的国中。这些被圣灵重生的人就组成了教会,一个崭新的生命共同体。

 

维持这个共同体的伦理就是天国的伦理,其中最重要的两条叫做金律和银律:

 

太 22:37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太 22:38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太 22:40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其中的第二条“爱人如己”,更清楚的解释就是:

 

路 6:31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这就是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彼此相处时理应践行的准则。参考我们之前讨论的主题重述一下这句话,就是:你们如果想要别人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你们就要先使别人的利益最大化。

 

或许有人觉得,基督徒的银律,和儒家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回事。其实不然,因为银律要用文言表达,也应该是“己之所欲,先施于人”。但是儒家的确有更接近银律的一句话:“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但是这就能说明儒家的精神其实与福音的银律等同吗?仍然不是。

 

事实上,福音的银律,是以金律为前提,也就是是以神本为前提的。而儒家版本的银律,是以自律,也就是人本主义为前提。它貌似不是利己主义,而是利他主义。但单纯的利他仍旧与神无关。因为你我他都是人类共同体的成员,所以这种利他,其实仍是人类面对上帝的集体利己主义

 

因此,儒家版本的银律,要么会使人在自误中走向自义,要么会使人在自悟中走向自缢。

 

这是因为若从人本的角度出发,若真以儒家的这种“利他主义”原则来做事,真做到了,一定会产生道德主义的自义,热泪盈眶地觉得自己真的比别人都好,我不上天堂谁上天堂。当然真正的现实通常是,你再怎么对别人好,别人也都受之泰然,觉得理所应当,甚至觉得你傻,觉得你贱,并且基本上也不会照你所设想的那样以同样的方式来对你,所以你就幻灭了,只能去死了。不去死的话你可能就醒悟了,于是轻则大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们刚才已经说明这实际上是怎么回事:这是因为古时的巧计库还不够大),重则走向反面,认定世界上除了自己之外都不是好东西,认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以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最放纵最自私的人。

 

或者,你就二阶顿悟了,发现并认同了黑暗森林的隐秘法则,就是对邪恶的罪人来说,你虐他他才会认为你厉害,对他好他只会认为你贱。所以针对他那种便宜没好货之类的心理,你就不该无条件地爱他,而是应该不断提高收费标准,好让他廉价的敬畏感迅速生发出来。

 

你应该已经意识到,这就是儒家精神运行了两千年的国度的黑暗简史。公平地说,互相伤害的今日,并非只是这六十年造成,因为这六十年只不过是对原本已经很low的底线的最新突破。

 

而基督徒的银律是在金律的前提下的。也就是说,我们行事为人的法则,无论表面上看是不是像传统中的儒家精神,或传说中的雷锋精神,或者被有些心机深沉之辈称之为是“更加隐蔽的利己主义”——其最终目的,从上帝的顶层设计来看,实际上既不是利己,也不是利他——而是“利神”,也就是西敏小要理问答第一问所说的“荣耀上帝”。

 

事实上仔细观察就可得知,基督教的银律并未彻底否定人类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现实(重生的罪人仍然是罪人,是被“算为”义人的罪人),而是在此前提下指出了几个被人忽视的重点:

 

“想要”自我利益最大化,并不等于就能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

而且罪人通常并不知道对他而言最大的利益究竟是什么,因为他不太可能具备长远眼光和宏大格局。

按照金律、银律而活,不是人的天性。人的天性抵抗这样的活法。

想要利益真正最大化,你就需要造就他人的“善意”和率先作为的“主动”。然而你两样都没有。

所以除非你能从死里复活,除非你被圣灵重生,否则你不能真正理解并活出金律、银律。

 

就是说,你不能急不可耐地上来就要运用金律银律。如果你没有重生,你其实是与金律银律无关的。或者说,你完全不能活出金律银律,是因为没有真正重生。正如经上所记: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 神是借他的手搭救他们;他们却不明白。第二天,遇见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就劝他们和睦,说:‘你们二位是弟兄,为什么彼此欺负呢?’ 那欺负邻舍的把他推开,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 难道你要杀我,像昨天杀那埃及人吗?’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寄居于米甸;在那里生了两个儿子。 (使徒行传 7:25-29)


对没有重生的人谈金律银律,无异于在没有风的时候给猪传授飞行要诀,它要真去操练,也是不能上天的,而是会从悬崖坠入海中。


 

圣灵就是那风。没有圣灵的运行,我们想做好人和想要彼此相爱的愿望,都是猪对于飞行的幻想。

 

未重生者的记号

 

没有重生的人,他生命的记号仍旧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仍旧根据“私欲”来指导他的生活,因此在一切博弈中,都不能见证神的荣耀,因此或者落在渊面黑暗的纳什均衡,或者落在空虚混沌的高斯分布。

 

私欲的记号,或者说口号之一,就是之前提到的:“别人会做的!”。你要省察自己,是否也常常对自己的灵魂宣传这个口号。这个口号或记号还有一些没什么本质不同的变种:“我很忙”、“我有事”、“这不在我的计划里”、“我没听见”、“我不适合”、“请不要强人所难”、“我不想做这个”……

 

以及一种专门感染基督徒的特殊变种,就是使用宗教术语来表达的:“我没有这个负担/感动/恩赐/呼召”。

 

不可见的内在生命,一定有可见的外在记号。一个人如果眼睛发黄,可能肝出了问题;如果脸色苍白,可能是贫血;如果皮肤上出现了不明原因的黑斑,最坏的情况可能是恶性黑色素瘤。同样,当一个人称为信徒,实际上却总是在用与不信之人一样的“私欲”之律来指导他的生活时,我们就可以说,他里边的生命,其实和那不信之人的生命,并无本质不同。所以我们理应省察自己,这是否是你的情况。如果是,那么这说明你还没有得救,还没有重生。这说明你并没有真的认罪,没有真的悔改,没有真的相信福音。或者你所相信的,并不是福音。

 

金银律下的博弈论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从而真的能活出金律和银律来的基督徒,面对之前提到的那几个博弈论困境,又会怎么做呢?答案应该是这样:

 

旅客困境:基督徒会写下100,无论对方写多少

投资问题:基督徒会把他的100都拿出来,无论别人拿不拿,拿多少

变酒为水:基督徒会舀一瓢真正的美酒倒在牧师的石缸里,无论别人倒的是什么

服侍呼召:基督徒会第一时间挺身而出,无论别人做不做

……

 

但是或许你马上就会这么问:如果我都这样了,他还是那样呢?如果我的好心还是被当成驴肝肺了呢?如果我虽待他如初恋,他仍虐我千百遍呢?

 

那么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践行金银律的基督徒在博弈中的实际情况。

 

1.真信徒VS真信徒。

 

此时你和他聪明与否已经不重要。因为作为真信徒,大家都会活出金律之下的银律生命,所以丢了行李箱就会都写100(如果实际价值就是100),最终大家都得100。投资问题里也都会奉献出全部的100,最终所有人都再得100。有服侍的呼召时争相恐后上,最终所有人都有服侍并且被服侍……总之这是最美的情况,这是彼此相爱的最佳体现,这是天国应有的风貌。

 

2.真信徒VS真罪人。此时又要细分为两种情况:面对强理性的罪人和面对弱理性的罪人。

 

2.1如果你用银律原则去对待强理性的罪人,那么能说的就是,碰上他算你倒霉(但你不信上帝也不代表就碰不上他)。比如旅客困境里,你写100,他精算之后还是写2块,那么最终他得四块,你一分没有。这种情况对比你也选择做“聪明的坏蛋”,的确损失了两块。但这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神,所以虽然你损失了两块,但这两块的损失并不会让你产生儒家版银律碰壁后的幻灭感,因为神仍然得荣耀,你仍然有永生。而对面那个聪明的坏蛋,正符合耶稣所说的:“可 8:36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而且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人群中这么聪明的恶人,其实并不太多,具体而言是符合高斯分布的,大约只有10%。也就是说你遇上他们的机会并不太多。退一万步来说,你从此也了解了他是什么人,所以下次大可以选择不和他合作,并且将他的所作所为至少在基督徒圈子里公之于众,形成另一种共识。

 

2.2多数时候你所面对的罪人,没有这么强的理性,也就是他们通常都是在做随机选择,所以你在用银律原则和他们博弈的时候,通常仍会得到高于平均值的收益。

 

所以金银律其实就是上帝的最高启示之一,是基督徒共同体的神圣法则,是天国驻地球大使馆的淳厚风俗。被这种大智若愚的伦理学影响越多的地方,文明程度就越高。

 

总结一下就是,当你以金银律原则与人相处:

 

面对10%左右的真信徒,你们彼此利益都会最大化;

面对80%左右的不太聪明的罪人,你的利益通常也会高过平均值;

面对10%左右的聪明的罪人,你会有损失,但损失也不大,并且你这样做的同时就已经荣耀了上帝,并且在这个聪明的坏蛋面前做了美好的见证。进一步说将来若圣灵在他身上动工,你还是可能得着他成为你的弟兄姊妹,退一步讲你也没有做错什么,并且还可以拉黑这种人,这可能也正是他所盼望和应得的。

 

逆转的生命

 

虽然今天的几个例子里,好像都在用“金钱”来代表“利益”,然而这并非在暗示金银律只是用来指导经济活动。它实际上首先是人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你希望别人好好跟你说话,你就不要怒气冲冲地喊“能不能好好说话!”,而是要先好好跟他说话。如果你希望别人公平对你,你就要先以公平对他。如果你希望他爱你,你就要先爱他。如果你希望他向你道歉,你就要先向他道歉。如果你希望他与你和好,你就要先与他和好。如果你希望他把你应得的给你,你就先把他应得的给他。如果你希望他相信你,你就先相信他。

 

这样,无论他是否如你所期待的那样对待你,你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因为在上帝眼里,至少已经有一位已经得胜:那就是你。

 

另外需要指出:真重生、真悔改、真信主的基督徒,能活出荣耀上帝的丰盛生命的前提,并不是必须彻底明白这福音博弈论的一切细节。因为“明白”是为了帮助已信之人信得更清楚、更喜乐、更坚定,同时对比显示出未信之人的生命是怎样的空虚混沌,渊面黑暗。所以,明白你的新生命是什么样式当然很好,但“拥有”或“活出”这样的新生命才是目的。而一旦有了这样的新生命,即便你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那样做,你也依然会因为相信和顺服而去那样做,这就叫做健全常识。真去行的人才能满得上帝所应许的祝福,就是那持续到永生的丰盛生命。

 

就是说,重生之人当中,清楚知道这福音博弈论(所谓理性较强、知识较多)并且照着去做的人,是自觉自愿地荣耀上帝;不知道这福音博弈论(所谓理性不是十分发达、知识不算特别丰富)但也已经照着去做的人,是不知不觉地荣耀上帝。他们的生命都会更加丰盛,并且持续到永生。相反,未重生的人(无论他是否自称基督徒),都会向那条通向灭亡的黑暗之路走去,他们的灭亡只是姿势不同:强理性的,坠入纳什均衡;弱理性的,落入高斯分布。


 

所以最后我要再次向你呼吁:不要主动落入纳什均衡,不要甘心服从高斯分布。就是说不要在渊面黑暗中精明地沉沦,也不要在空虚混沌中随机地度日。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你要爱人如己。但你若没有重生,你就不可能真正认同并活出金律银律。反过来,你若没有活出甚至并不认同金律银律,这说明你还没有重生,没有得救。于是等待你的结局,和那些或聪明或愚昧的罪人,没有什么不同。醒来吧!不要自欺!快快认罪悔改,好得着生命救恩!

 

得救赎的唯一方式就是信靠道成肉身、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你要认识耶稣,你要感谢耶稣,因为是耶稣打破了纳什均衡,归正了高斯分布,逆转了私欲法则,保障了金律银律。祂以生命为代价,让那些属祂的人活了过来,得赦免,能信靠,以顺服。是祂使你认识到:福音中的金银律,金银律中的福音,不是自我利益最大化,不是他人利益最大化,而是上帝荣耀最大化!

 

愿一切荣耀归给我们的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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