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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庄子·骈拇篇》

2016-10-03 静嘉张 读书识小录


骈拇为外篇之首,褚伯秀认为:“内篇既详性命道德之理,故于外篇首论德性所不当有者,犹骈枝赘疣之于形也。”骈拇枝指,虽然生来亦然者,而实非人所同得于天。附赘县疣,非初生所自具,于人的本然为多余,生下来就“多方”了。总是想办法拿仁义道德说事,列于五藏者,皆由于后起,亦“非道德之正”了。这些人“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就如同“骈于足”、“枝于手”者,虽然“多方于聪明之用”,都是“无用之言”,“非天下之至正也”,属于“淫僻于仁义之行”。但是像骈拇、枝指,人们一看就明了,这些连接的是“无用之肉”,而对于那些“擢德塞性以收名声,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者,却尊之为“仁义”“多方”。这是由于大家看不清其本质。在庄子看来,仁义同样是“性外添出之物”。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已“失其性命之情”。以动物为喻,“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这些才符合“彼正正者”。为什么呢?凫胫、鹤胫不管长与短,都是真正的有用,“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因任自然,不期望去忧而无自忧也。

且夫骈于拇者,决之则泣;枝于手者,齕之则啼。由此思之,则凡人之多忧者,必然为后起之赘也。如果因任自然,初无加损,如拇之无骈合,指之无岐出,手足长短中度,悲忧无自而生。然而你看看那些仁人,“彼仁人何其多忧也!”可知,他们已经不能全神完性了。他们“蒿目而忧世之患”,看起来忧心忡忡,为国为民,其实“益其所本无也”。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贵富。则不仁之人,是失去其固有也。失去其所固有者有患得患失之忧,益其本无者亦常多痌瘝在抱之忧矣。在老庄的眼里,上古时代,清静无为,但因其自然,相安混穆。到了后来,“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学者出来竞言仁义,而天下遂嚣然其不靖矣。仁义既然是个好东西,为什么自认为“怀德握玉”之人,蒿目忧世,何其多忧也!在庄子看来,这些人都是“侵其德”,“削其性”,引仁义而合性则为骈,言其牵联外物也;由性而分仁义则为枝,言其旁出非本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罢了,已失其常然也。真正本然境界中的人,应该“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

但是自虞氏高举仁义大旗以挠天下,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已成天下之惑。小惑易方,大惑易性。这是拿仁义易其性了。这些表现就是“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他们自己身在其中,往往不能自察,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何为殉?杀身从之曰殉。士大夫或者看不起小人的殉命于利,但他们不过所殉不同,同样是杀身从之,受生命之外蛊惑而已,从性命的本然来看,所求者皆非性所固有,都已经“失其性命之情”了。

庄子觉得说的还有些高深,就再举了一个更显而易见的事为例。“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策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同样是把羊弄丢了,有的人是在读书,有些人在游戏,如果从“亡羊”这件事情上,臧与谷没有高下之别。“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在世俗的眼里,则将之分为君子和小人。如果以伤生损性来看,伯夷、盗跖又有什么分别!也许在盗跖眼里,伯夷才傻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终身逸乐,人生何其快哉!

那么庄子自己是如何看待聪明呢?“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他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余愧乎道德”,崇高的“道德”境界我是做不到了,但是我“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上下俱不为,则虚静、恬谈、寂寞、无为,而道德之正,性命之情,于是乎得之矣。当然上下俱不为,也容易走向滑头,毕竟庄子是将性命视为最高价值的。这也是王博认为冯友兰在文革期间的表现视为“道家”作风的原因所在,也许人们会惊异,但是道家固然清静无为,但是一旦作为,都是将性命视为最高目的,手段在所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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