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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背后看历史 | 葛兆光

静嘉读书 2019-10-29

以下文章来源于今天文学 ,作者葛兆光


《今天》122期,精心策划了“视野:葛兆光特别专辑”。根据葛兆光《写在前面的话》,专辑包含五部分内容:第一辑“所传何统”,多是讲古代中国文化传统在当代的被宠信和被误会,因为近年来某些所谓“传统”走红得让人诧异;第二辑“藉史入思”,是葛兆光在历史研究中的一些思考;第三辑“引颈偶眺”,说的是一些有关边缘历史的观感,既从周边看中国,也从中心看边缘;第四辑“普镇琐记”,是2011年到2013年,葛兆光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客座的随感;第五辑“奈当下何”,则是葛兆光对今天中国思想、学术和人文教育的一些感慨。最后的“附录”中,收了一篇写家世的《福州黄巷葛家》,以及一篇韩国学者对葛兆光的采访。让读者知道作者的来历,以及对其学术与思想有所了解。




小时候常常看露天电影,没有力气和大人争正面的座位,只好到悬挂的银幕背后,和三两个朋友看背面电影,虽然有些别扭,倒也别有一番趣味。后来读历史古籍,想起鲁迅《狂人日记》的那些话,渐渐也学会从书页背后和字里行间看一些被遮蔽的历史。

 
于是,不免信手写下若干随感,下面就是近来写的几则。
 
一、夜聚晓散
 
不知什么时候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仿佛才是正常的生活时间分配,“昼伏夜出”似乎就有些谋图不轨的意思,在古代中国的观念世界里,在风高月黑之际出来的,非抢即盗,非嫖即娼,更不消说,还好多人半夜聚在一处,这叫“夜聚晓散”。
 
历史文献中常常看到官方对于“夜聚晓散”的斥责。就说宋代罢,景祐二年(1035),官方颁布了对益、梓、利、夔“夜聚晓散,传习妖法”的禁令,元祐七年(1092),刑部又请禁止各地“夜聚晓散,传习妖法”,到了大观二年(1108),信阳军又上奏请禁“夜聚晓散,传习妖法及集社香会”。被称为“吃菜事魔”的摩尼教,也就是后来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说的“明教”,官方历数它的罪名,就有“夜聚晓散”。元代人撰写的《宋史》中还特意说到,“左道乱法,妖言惑众,先王之所不赦,至宋尤重其禁,凡传习妖教,夜聚晓散,与夫杀人祭祀之类,皆著于法,课察甚严”。到了明清两代,凡是要说哪一种民间非法聚会,也常常给他们安上一个“夜聚晓散”的罪名。传统社会中,生活时间的反常,就是伦理秩序的颠倒,现代都市的“夜生活”和“夜总会”之类,在守旧的人眼中总是有些异样,这也难怪。
 
夜幕下不仅是黑暗,而且是阴谋、混乱、肮脏和反叛,这一连串的联想是传统生活习惯的产物,也是传统秩序中建构的观念。古代人没有想到,如今的都市夜以继日,也没有想到,如今的一些人已经真的习惯“昼伏夜出”。在这些现代潮人来说,华灯初上正是精神开始焕发的时辰,朝霞满天人们则打着哈欠准备就寝,酒吧歌厅的霓虹灯,已经把夜晚变成了白昼,在时尚中,已经没有昼夜的区分,现代已经快把传统的生活时间连同生活秩序一道颠覆,难怪政府觉得管理起来真费劲。
 
一个官员坦率地说:从政治秩序的管理角度看来,民众最好像玩偶一样整齐地排队罗列在官员眼前,免得一不留神就看不见你的行踪。
 
二、鉏麑心事凭谁知?
 
夜色如墨,只有内厅小门中一灯如豆,摇曳不定地把一个身影映在窗隔上,影动人不动,细看之下,此人衣冠整齐神色端肃,脸上正气凛然,这是赵盾,他在等待觐见晋灵公。此时,庭中大树背后,却隐着一个黑衣人,蒙面上方露出的坚忍双目中,似乎闪过一丝犹疑。刀出鞘,流光却微微颤动,显出心情不定。看到正襟危坐的赵盾,他心中原来浓浓的杀意开始减退。“这是一个正人君子”,他想。胸中的敬佩和敌意越发交战,可是,来杀赵盾是君主的旨意,“不是他死,就是我亡”,责任和正义也纠缠在一起,“杀忠臣和违君命,都是一样的大罪”。最终他选择了正义,于是以头撞树而自杀。
 
这是小说?不是,这是记载在《史记·晋世家》中的“历史”,故事最早出于《左传》。《史记》的原文这样说,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屡次劝谏,于是,“灵公患之,使鉏麑刺赵盾。盾闺门开,居处节,鉏麑退,叹曰:‘杀忠臣,弃君命,罪一也’,遂触树而死”。
 
通常人们都以为,写在历史著作中的就是真实的事情。确实,这段记载似乎证实着历史,表现着赵盾的正义和忠诚,反衬着晋灵公的荒淫和暴虐,它为后来赵盾的弟弟袭杀灵公赢得了合法性。虽然董狐忠实地记载着“赵盾弑其君”,用真实维护着历史的严肃,但是,事实上真实的历史却抵挡不住充满情感和道德偏向的想象的侵袭。当人们读到鉏麑自杀前的感慨,再看到下面记载示眯明不惜身命为赵盾挡住扑来的恶獒,真实的历史就在想象的历史面前,淡化了它的存在。有人看出破绽,便追问道:既然鉏麑触树而死,那么,他死前的心事,司马迁如何得知?
 
于是我们恍然大悟,原来,文学想象常常羼入历史,有时候它还充当并形塑着所谓的真实历史。所以,你不必总是把历史学家的记载当金科玉律,他们也有情感好恶,也有固执偏见,更不消说,在那个文史还没有分家的司马迁时代,历史真实和文学想象,常常可以在一部书中和平共处。
 
三、欢喜佛杂谭
 
在日本的街头巷尾,常看见小小的石雕地藏菩萨被围上小小的衣服,据说这是因为地藏菩萨保佑儿童,这不由让我想起中国喇嘛庙里的欢喜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内地的密宗寺院像北京的雍和宫、承德的外八庙,那里供奉的欢喜佛,原本赤裸的身体,也被裹上了一些布帛,不为什么,只为的是禁绝观赏者想入非非,仿佛电影审查官们用剪刀把有碍观瞻的地方咔嚓一下剪去一样,用他们严厉的眼光和崇高的道德,爱护着观众们脆弱的心灵。
 
不过,这似乎不好怪欢喜佛。汉人的想象中常常已经有预存的历史、传统和道德,一看见这种似乎不雅的形象,就连忙掉头蒙面,尽管也往往从手指间的缝隙中,悄悄看看这让人面红耳赤的塑像。上层士大夫对此更是道德主义得厉害,传说是元代郑思肖写的《心史》卷下,就说幽州建国寺佛母殿塑有“佛与妖女裸合”,用了“妖”这一字,就带了不屑和鄙夷;无奈的是,皇帝、贵族却喜欢这种玩意儿,据明人《庚申外史》卷上说,哈嘛向皇上“阴荐西僧行运气之法,号‘演揲儿法’”,而且把这种男女交合的方法,起了个名字叫做“秘密大喜乐禅定”;至于民间,也没有那么严格的道德诉求,所以这种东西也常有,像清代初期董含的《三冈识略》卷四就记载,辽阳古刹“内塑巨人二,长各数丈,一男子向北立,一女南面抱其颈,赤体交接,备极淫亵状,土人呼为公佛母佛,崇奉甚谨”。
 
其实,在佛教中这本来并没有诲淫的意思。据唐代善无畏译《大圣欢喜双身大自在天毗那夜迦王归依念诵供养法》(《大正藏》二十一卷,还可以参看《大正藏》十八卷第468种《佛说秘密相经》中的“作是观想”一节)说,摩醯首罗大自在天,与乌摩女生有三千子,左边一千五百以毗那迦王为首,专门作恶,右边一千五百以扇那夜迦持善天为首,专门行善,扇那夜迦就是观音的化身,为了调和毗那迦王的恶,于是“同生一类成兄弟夫妇,示现相抱同体之体”,本来是自我牺牲的象征,并不是教人房中取乐的技术。
 
那些让人面红耳赤、心跳加快的内容,大多只是自己的想象和联想。

作者葛兆光,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及历史系特聘资深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东亚与中国的宗教、思想和文化史。主要著作有:《中国思想史》两卷本(1998,2000;韩文本,2013;英文本,2014,2018)、《增订本中国禅思想史——从六世纪到十世纪》(1995,2007)、《宅兹中国——重建有关“中国”的历史论述》(2011;韩文本,2013;英文本,2017;日文本,2019)等。

绘画静物(书),陈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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