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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8年9月2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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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案,我们想请教北京这位美女检察官一些问题

    我们昨天本意只是想让大家知道一下这个中国目前的判例的实际操作流程

    我们认为我们已经解释的很清楚

    很多理性的网友都表示理解,也清楚原来目前中国正当防卫是这么认定的

    但是相当的不理性的网友肆意谩骂

    类似这种的留言很多

    今天还有网友给我们看那个北京检察官的话

    就是这个:

    原文我们不贴了,检察官认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

    好吧,既然是北京检察官发话

    根据媒体的报道,检察官是刘志宇

    媒体刊登的照片是这位美丽的姑娘

    我们不知道这位检察官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集体

    我们就拿同样的一个案例给大家看

    也是北京的,当年京华时报连续报道

    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的

    这个案例几乎等同于昆山案(昆山案我们不重复了)

    为什么拿这个案子出来说?

    因为剧情几乎是一模一样!

    2010年发生的案件和昆山的那个简直没有区别

    而且按照现在的很多人的看法

    这个剧情还要凄惨还要“冤枉”,远比昆山那个“冤枉”的多

    是个什么剧情呢?

    也很简单,有个女人,叫武青

    2000年的时候和一个叫王君的男人结婚了

    但是呢,这个王君脾气暴躁

    动不动就打人骂人,武青实在受不了

    而且这个王君还特别喜欢各种道具

    平时身上总是带刀

    然后两个人在2007年离婚了

    有一个孩子,归女方(前夫是肯定不爽的)

    事情没什么好多说的,本来以为到此结束了

    2008年,她遇到了回国的老同学张福林

    两人觉得彼此挺合适,2009年3月登记结婚了

    事情到这里也很简单,没什么好多描述的

    夫妻感情之类的我们一律带过,不浪费大家时间

    现夫张福林和前夫王君不认识,没见过

    此时2010年2月14日,既是过年又是情人节

    武青怀孕中,那天张福林带着孩子去楼下放烟花

    此时前夫王君打来电话说要接孩子去过年

    那么孩子就送出去,夫妻两个人在卧室看电视

    此时忽然听到孩子叫了一声:妈妈,爸爸上来了

    这个时候夫妻两个人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王君闯了进来,看到武青肚子大了,问怎么回事

    然后看到张福林坐在旁边问他是谁,张福林说我是她老公

    王君马上大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刀扭打过去

    此时前夫王君把现夫张福林压在身下

    手上还拿着刀,两个人挣扎,武青在拉着两个人

    前夫王君像发了疯一样到处乱刺

    怀孕中的武青自己的手臂都被划了一下血如泉涌

    然后在挣扎中,张福林的手都被前夫王君划破

    扭打到后来张福林夺下了前夫王君的刀

    此时自己还被前夫王君压着暴打

    他没多想,本能的刀挥出去,扎了王君3刀

    王君慢慢不动了,张福林看到都是血,马上叫了救护车,并对王君做了人工呼吸

    同时报了警,最后王君死亡

    事情非常简单

    大家觉得是不是和昆山的案子几乎一模一样?

    前夫来家里杀人,现任丈夫保护妻子保护自己反杀了前夫

    大家觉得有罪吗?

    我们不知道刘检察官知不知道这个案子

    因为这个案子也是发生在8年前北京,可能刘检察官年纪比较轻

    8年前说不定还在学校读书

    我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现任丈夫张福林无罪吧?

    这个案子这么明显

    人家都杀上门了,都动刀子了

    而且自己和老婆都被刺伤了

    我夺刀反杀难道还是我的错?

    可是最终的判决是如何的?

    呵呵呵,一审判决防卫过当!5年有期徒刑!

    我们仔细对比下张福林案和昆山案

    主要剧情几乎雷同

    都是自己先被对方伤害,刀也是对方的

    都是后来抢刀后反杀

    张福林还没有昆山案中继续追杀的情况

    甚至比昆山案更多了救人和报警的剧情

    甚至张福林自己和妻子都处于被刺伤的情况

    而昆山案中龙哥拿刀拍对方是用刀刃还是刀背目前还不清楚

    可以说张福林比昆山于师傅更冤枉

    可是结果呢?依然是防卫过当,这是当年的判决结果

    我们不知道刘检察官有没有研究过当年的这个案子

    当年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2011年的时候自媒体和网络社交没现在发达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现在,绝对比昆山更轰动

    甚至这个案例成为了很多法学院硕士毕业生的毕业论文

    可以想象这个案子的争议性

    我们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事情

    起码我们认为张福林绝对比于师傅还要冤枉

    保护自己怀孕的老婆,保护自己

    人家都杀上门了,自己反击难道还要吃官司?

    这个事情当时辩论的非常厉害

    和刘检察官一样,当事律师也认定这明显属于特殊防卫(无限防卫)

    对吧?都凶杀了,自己都被砍伤了

    怎么还不算无限?张福林当时的处境远比于师傅危险

    自己都被人压在身下了,这都不能算无限防卫?

    这是张福林当时的观点,相信也是我们大家的观点

    囡囡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是人性的观点

    但是实际上就如同我们昨天发文的那篇观点一样

    真正法律判决根本不是按照这个来算的

    我们昨天已经对无限防卫做出了明确的解释

    我们无法理解作为公检法的专业人士

    刘检察官怎么会得出这种结论

    这是很多专家的判断

    看到没有?是不是和我们昨天写的一模一样?

    法律是不存在想象的,我们都清楚

    王君把张福林压在身下又掏出刀刺,这个还不叫杀人叫什么?

    但是一如我们昨天的科普

    只要没杀到你,就不能算是他有这个意图

    听起来很可笑是不是?事实上的确如此

    无限防卫是建立在危害已经造成的基础上

    听起来扯到极点,很多人昨天完全不理解也不能接受

    但这就是事实,转变到昆山案

    于师傅身上的伤很难证明那个流氓龙哥就要杀他

    而张福林当时的判决也是持这个观点

    大家要知道

    这几刀还是发生在扭打的时候

    根本没有昆山案中于师傅追杀流氓龙哥的剧情

    即便是这样,张福林依然被判刑

    减刑的一个原因是防卫过当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前夫王君进行了救治

    这两件剧情几乎差不多的案件

    张福林的远比昆山案情节要轻微的多

    尚且被判刑,试问刘检察官,你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怎么得出来的?

    看看当年另外一位检察官的观点:

    非常有趣的是,这是一起8年前的案件

    我们现在甚至可以直接把张福林的名字替换成于师傅

    把王君的名字替换成流氓龙哥

    是不是惊人的相似?

    不知道大家对此判决怎么看,至少当事人不服气

    提出上诉,我们完全理解

    但是二审依旧判定防卫过当,只不过根据几个减刑情况

    再继续减了一点时间

    这就是法律,就是我们说的

    这是二审的一些细节

    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法官是有情的

    法律该如何就是如何,至于公平和正义是掌握在法官手上

    昆山案相比张福林案,无论从性质还是情节都是远远超过的

    一个是在家里,人家杀上门

    一个是在马路上引发的纠纷

    一个自己和老婆两个人都被伤到

    一个是自己被伤

    一个是自己完全被压住刀在眼前晃

    一个是尚不明确是否有流氓龙哥砍杀动作(需要法医对于师傅的伤情做出鉴定)

    一个是只有3刀

    一个砍了好几刀

    一个是人死了马上报警救人

    一个是砍到了对方逃了还要继续追砍

    也就是说,随便怎么,昆山案是不可能低于张福林案的

    否则真的是无法自圆其说了

    我们对于刘检察官的话表示遗憾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真的不应该随意说出这种论断

    我们的内心中是恨不得龙哥被千刀万剐

    这么一个社会的毒瘤,随身写到管制刀具,有那么多年的坐牢经历

    这种人死有余辜,死了我们都拍手叫好

    但是这是我们感情上的认定

    感情不能代替法律,如果昆山案被认定正当防卫无罪

    那么第一个跳起来的恐怕就是张福林了

    随后跟着跳起来的全国会有无数的类似案件

    不知道刘检察官发表言论的时候是否考虑到这点?

    我们的观点非常清楚

    于师傅的行为从道德上无懈可击

    我们充分支持于师傅对抗这种地痞流氓

    非常的正气,你伤害我凭什么不能伤害你?

    我们甚至愿意出钱众筹为于师傅请最好的律师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这个事情其实非常清楚

    于师傅如果扭打中捅了流氓龙哥后不去追

    那就给了法官非常大的“操作空间”

    但是问题就是现在去追杀了,这个事情就非常棘手

    随便怎么都不可能认定是正当防卫,这个是天大的笑话了

    我们的建议是:

    如果法官手下留情,想帮于师傅

    那么应该尽量往防卫过当上靠

    尽量不要判于师傅故意,这是很大的关键

    故意伤人和防卫过当两个罪名量刑完全不一样

    我们希望最终的判决维持在5年左右甚至更少,加缓刑

    如果最终的结果是这个,我们真得应该感谢法官了

    这是法律+人性的最佳结果

    同时也希望有良知的企业能继续收留于师傅这样的员工

    毕竟于师傅家里比较困难,我们不能让他流血又流泪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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