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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客哭了! 央行紧急出手,严查违规消费贷!

2017-09-11 安家在江宁

据公众号“江苏金融圈”报道,在今年8月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向辖内相关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文件。


消息一出,震惊众多炒房客!因为文件中明确提出:各大商业银行在非住房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上,既要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又要强化贷中资金流向和贷后资金用途管控,谨慎发放长期、大额、不指明用途的消费贷款,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消费贷款。


具体信息请看原文!

附文件全文:




这份文件提到,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和机构个人消费贷款,特别是不指明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增长较快,其中部分金额大、期限长的消费贷款用途与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文件同时要求银行加强合规管理和风控管理,全面开展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实违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各银行要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银监局。


监管层严查背后,是今年居民消费信贷的大幅增长,这被认为和房地产市场有关,是去年被明令禁止的“首付贷”假借消费信贷名义卷土重来。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就称,短期消费性贷款的爆发式增长可能与地产销售密不可分,去年下半年以来银行房贷额度逐渐受限,部分居民购房贷款或借道短期消费贷款完成。

现在各家银行的按揭贷款普遍很紧张,但是消费贷款额度却相当充裕,有部分信贷借道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


按照规定,居民的购房首付款应该是自有资金,如果任由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无疑会加大购房杠杆,加剧风险,使整个房地产调控效果大打折扣,这应该是监管层最不愿意见到的。


其实,这样的文件流出背后,也有不少其他“风声”提示金融风险。


近日,深圳某家银行内部人士发来一张截图,表示该银行收到“关于落实人民银行《金融风险提示》的通知”:


1、除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房商通、抵质押额度贷款等),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上述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前几日,据其他媒体发布,央行就已经发布文件,深圳个人其他消费贷款过于嚣张大幅增长,存在部分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将对消费贷做出整顿。


来源:江苏金融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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