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4个涉黑组织、17个涉恶犯罪集团被打掉!
4月19日
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在城区召开
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昌市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抓市促县”和“深挖根治”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截至4月18日
全市共打掉
涉黑组织4个、涉恶犯罪集团17个
涉恶犯罪团伙120个
破获刑事案件409件
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26人
查封扣押冻结违法资产2324.24万元
起诉涉黑案件2件27人
起诉涉恶案件57件380人
一审判决37件,239人
二审判决2件9人
去年全市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1.9%
一、保持高压态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15次,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压力不递减、责任不旁落。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组长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6人专家组,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举报的查否线索开展“回头看”,各地各相关部门主动出击,深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排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线索收集网络。
持续加强社会面宣传发动,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的积极性,截止3月31日,全市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499件,已办结1260件,查实具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线索109件。
”二、坚持依法严惩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案件,认真梳理、串并分析,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市委分管领导亲自调研督办重大案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快速移送“绿色通道”,实行专案登记,分类标注,专案移送。健全完善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会商协调、“签字背书”和提前介入制度,对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提出相关要求,目前已签字背书104件,组织召开公检法“三长会商”114次,确保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调优配强政法机关专业办案力量,组建侦查、起诉、审判专业化团队。
市公安局
组建市、县两级专业打击团队,局党委成员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包案督办,对案情复杂、涉案范围广、举报人长期反复举报的线索,实行重点督办、提级查办或异地交办,截止目前异地交办11件,提级查办24件,督办89件;
市法院
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衔接,印发《关于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执行力度 建立审执衔接快速通道的通知》,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市检察院
加强提前介入和诉前主导工作,目前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14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和建议等;
市司法局
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指导、监督,管理。
三、全面深挖彻查
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完善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无腐败问题“签字背书”等机制,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工作制度,市纪委监委成立6个包案专班和4个提级办理专班,对中央督导组及省纪委重点交办件实行一案一专班,对市本级重点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办理。实施线索“三个大起底”,严格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开展“一案三查”,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8件55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其他问责和组织处理22人。
四、强化综合施策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加强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围绕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印发《宜昌市“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成立由市级领导任组长,政法、公安、长航、渔政、交通、环保、水利等各成员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市级领导组织重点单位巡查长江,现场研究,整体联动,串并分析,严厉打击长江生态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定《关于公布宜昌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对非法采砂、非法收购砂石的行为保持“零容忍”。组织部门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回头看”,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作为“除顽疾、促升级”专项行动重要内容,明确115名县级班子成员包保联系软弱涣散村。
”2019年
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
关键之年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将“抓市促县”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深化打击、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综合整治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你可能会喜欢
记者:王凯、李毅 通讯员:胡锐
编辑:李懋
新闻热线:0717-6862153
微信业务合作:18986768804(杨女士)
文章不错,欢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