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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宜昌城区全面实施!这些行为一律扣分!

三峡广电 2020-08-19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0日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近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宜昌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和臭氧管控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宜昌城区建筑施工扬尘

专项治理和臭氧管控工作方案


一、

管控范围

中心城区(西陵区、点军区、伍家岗区)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


管控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措施要求

(一)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即:


1


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现场周边连续设置围挡,围挡高度及宣传内容符合《宜昌城区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参考图集》的相关要求。


2


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设置冲洗设施,保证进出车辆100%冲洗到位,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3


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建(构)筑物拆除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或者在雨天作业。


4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输渣土车辆须采取密闭措施。


5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域必须硬化处理,其余区域应采取绿化、覆盖、铺装等措施防治扬尘。


6


物料堆放100%覆盖。现场堆放砂、石等散装物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臭氧管控措施。8~10月高温月份的高温时段(以市环保局通知为准),严禁户外油漆涂刷施工,严禁非工艺要求的露天焊接作业,及时开启现场喷淋设施,减少和降低臭氧(O3)形成条件。


检查巡查

(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联合巡查。


(二)市住建局分管领导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施工现场开展巡查。


  (三)市场质安站、装饰装修站现场检查。


  (四)市住建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宜昌恒诚教育培训中心对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现场巡查和在线视频监控。


处罚细则

(一)被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者媒体曝光的一律扣分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巡查(或联合巡查)发现扬尘治理和臭氧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被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体,由市住建局建管科按照《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宜市住建规[2018]7号)的规定,按照、参照2-3中的其他类第49条,扣减企业诚信分10分,期限12个月,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二)违反“6个100%”要求、逾期未整改的一律扣分


  市场质安站、装饰装修站在巡查中发现现场“6个100%”执行不到位的,或臭氧管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附件2-3中的20、21条的规定,扣减企业诚信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特别是大面积裸土未覆盖的行为,一律扣减诚信分。


(三)被第三方机构巡查和视频监控发现问题的一律扣分


  第三方机构现场巡查发现“6个100%”执行不到位、臭氧管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报市场质安站、装饰装修站查处,在线视频监控发现问题的,报市住建局建管科予以查处,均按照《宜昌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附件2-3中的20、21条的规定,扣减企业诚信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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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广电、宜昌住建 编辑: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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