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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贴“罚单”遭质疑,回应来了!

三峡广电 2020-08-19

三峡广电网络问政专栏!

继续为您答疑解惑!

Q

市民郭**反映:

1、协警能不能单独上路执法贴罚单?2、城东中队的两个协警在某人烟稀少路段沿路贴罚单,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固然不对,协警刚贴上罚单,驾驶人赶过来表明事由,表示马上可以驶离现场,但协警不管不问,坚持己见。罚款不是目的,可现在部分民警的行为就是为了罚款创收,执法为何不能人性化点了?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警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交通辅警(协警)对违法停放车辆张贴告知单是履行职责行为,属于交警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非行政处罚单,因此辅警的行为不属单独执法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举报违法行为。所以,请您理解。您若有异议,请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时,向交通警察陈述您的意见。

另外,请您正确认识罚款与创收的关系,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交通违法人实施罚款处罚,是法律赋予的职权,目的是教育和惩戒违法行为人,进一步维护和规范良好的社会秩序。

创收是以盈为目的,采取与法律和政策相悖的方法增加收入。这种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决禁止的,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执勤民(辅)警定任务、定罚款指标,否则,责任人直接“下课”。再则,罚缴早已分离,全额收入国库。

友情提示:请自觉守法,路宽、心宽,天地宽。若有疑问,请致电伍家大队法制中队,电话:07176562271。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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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广电综合宜昌政府网

编辑: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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