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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终身禁入!恒大地产被罚41.75亿

读特新闻 2024-07-07

3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月18日,恒大地产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6.对钱程给予警告。





3月18日,恒大地产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针对恒大地产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17,500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 4,700 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0 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0 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 2015 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新华财经

编辑|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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